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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光明律师(微信:xgmsgyx7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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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噻,律师可以到公检法挂职了耶!
看到这个通知,律师君激动的心,乱擞的擞!兴奋啊。
前脚司法部长说,律师是警官、检察官、法官的好朋友,后脚咱们就和公检法打成一片了。
看来,连续的阴雨之后,不仅是全国的春天真正的来了,而且,律师的春天也真正的来了。
这次挂职,咱娘家人可没玩虚的。
不像以前,搞个什么“监督员”,弄个相片朝墙上一挂,呵呵,“挂职”就是挂在墙上的“挂”。
而这次,从职务上来看: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公安局警长,可都是有分量的办案岗位啊!
而且这些岗位,是不需要人大任命的,只要院长(检察长)大人一纸签发就OK了,当然不存在合法性问题咯!
看来,这次选派律师挂职,是玩真的了。挂职律师不会只去做“花瓶”,而是要披挂上阵,实实在在参与办案,为缓解公检法“人荒”作出贡献。
不过,讲真,对于“警长”,律师君还真不太明白是个什么职务,不过,小时候看过《黑猫警长》,那个威风......
律师君四十不惑才从体制辞职做律师,一直告诫自己,人老心不老,要保持创业激情,创新思维。
按着曾经在组织部门从事干部工作7年多的一贯认识,挂职应该是公职人员的事,
“度娘”也说:挂职锻炼是公务员机关对所属公务员实行的一种有计划的管理活动,选派公务员等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担任某一职务,进行学习锻炼。
可这次,喜从天降,不可能竟然成了可能,自由职业的律师竟然也能享受公务人员的待遇了,不仅能到公务机关,而且还是公检法机关挂职锻炼!
卖嘎登!看来,现在的我,思想真的僵化了,又忘了早前哲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思想有多远,你就能走多远”的训导。
面壁去!
讲真,律师挂职公检法好处多多。
以前想进公检法的大门,难!提个收电费的包包,徘徊在围墙之外,
好不容易进了,见了威严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同志,那个谦卑,那个恭敬,只恨爹娘没生个尾巴。
可现在,咱是挂职“干部”,也可以昂首挺胸,长驱直入,深入科、所、队、室;
也可以座上审判台,座上公诉席,和公检法的“同事”并肩作战;
也可以从同一立场出发,共同研究思考,共同解决案件的疑难问题;
而且,再也不用害怕手机被抢,裤子被撕了。
这才像真正的朋友嘛!
好朋友就应该这样,和和气气和和谐谐和和美美,共同为法治事业锦上添花,
不是吗?
更为重要的是,
嘘!有点说不出口,可我心里真是这么想的,
工作之余,光明正大的吃个加班饭,喝个加班酒,联络联络战斗友谊。
一年半载的,说短也短,说长也长,一齐办过案,一齐扛过枪,一起过过江,
人都是感情动物,中国也是人情社会,咱不傻,嘿嘿,你懂的!
挂职结束以后,在律师的个人简历中,这段光荣的历史,将成为浓墨重彩的一笔:曾经在某某法院某某庭室挂职任助理审判员。
别小看这句话,潜在涵义是:这个法院,是我曾经工作的法院,法官熟,情况熟,或许你的案子,就在我曾经工作过的庭室,共事过的同事手上!
而且,不存在回避问题,不存在回避问题,不存在回避问题。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越想越高兴,越想越兴奋,晚饭不吃了。
第一时间向领导申请:我要到公检法挂职去!
哎哟!不好,一激动,闪着老腰了。
关键是,怎么感觉,蛋蛋被扯的有些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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