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埋尸案:一个县城官场的崩塌
1、
阳光下,孩子们在操场的草坪上嬉闹、奔跑,可谁又知道,美丽的草坪下,却是森森冤骨。
一个赤裸裸的凶杀案,凶手大碗喝酒,明目张胆的在酒桌上炫耀着罪行,但是公安竟然16年没有破获此案。
直至今年,互联网舆论涛涛,中央政法委亲自督办,该案才得以彻查大白于天下。
背后的保护伞让人触目惊心:县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检察长、刑警队长、副队长、侦查员……
这个湘西小城的官场,几近崩塌,
头面人物,几乎被一网打尽。
2、
2002年,湘西小城新晃决定在县一中将后山夷平,新建一个400米的田径场地,这项工程被时任校长黄炳松的外甥杜少平拿下。
邓世平,新晃中学的一名普通教师,因为以前搞过工程,被学校安排监督这项工程的质量。
邓世平性情直爽,刚正不阿,办事认真,是个眼中容不下一粒沙子的汉子。他坚持原则,严把质量关,多次怒斥杜少平偷工减料,还警告杜少平要向教育局举报豆腐渣工程。
教育局后来真的收到了一封关于操场工程质量问题的举报信,“听说教育局反映给学校,让学校来处理这个事情。很多人猜测举报信是邓世平写的。”
杜少平怀恨在心,拉拢腐蚀不成,顿生杀机,之后不久,“举报者”邓世平就失踪了。
事后查明:凶手正是杜少平, 2003年1月22日,他伙同罗光忠将邓世平杀害,将尸体掩埋于新晃一中操场一土坑内。
邓世平万万没有想到,认真履行职责,却给自己招来了杀身之祸。
3、
邓世平的儿子曾在网上控诉称:“邓世平失踪后,我的姨妈曾找过新晃县政法委反映情况,县政法委的杨书记对我姨妈说:‘邓世平失踪是离家出走,家属要负主要责任。’”
控诉材料的一段话颇具奥妙:“包工头杜少平是黄某某的外甥,黄某某的爱人彭某某是县政协办公室主任,黄某某的堂兄弟是县政法委副书记,黄某某爱人的弟弟是县政法委的科级干部,黄某某的弟弟在怀化市经委工作。”
杜少平敢斗胆杀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自有他的底气。
其中两张王牌不可小觑:一是黄炳松,时任新晃一中校长,杜少平的亲舅舅。二是杨军,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杜少平同学。
在县域,一中就是全县的最高学府,哪家没有子女亲戚在此就读?哪个领导不为争取稀缺的教育资源求着校长?当了二十年一中校长的黄炳松,早已谙熟官场的各种规则,做足了大小官员的人情,成为游刃于各种裙带的老江湖。
而担负新晃治安的公安局,虽是局长负责制,可局长一律由外地交流任职,到期就会调走。政委在局长之下,其他副局长之上,分管政治思想、干部人事等重要工作,土生土长的本地干部,又不受任职时间限制,多年的深耕早已形成自己的关系体系。
以这两张“王牌“的实力,斡旋于新晃官场,也就不难理解了。
4、
16年,温润的身躯已经变成了森森白骨,操场阳光下跑步的孩子毕业了一茬又一茬,县里的领导提拔了一批又一批,可邓世平的冤案却无人问津。
其实仔细想想,杜少平只是湘西小县城的一个包工头,并不是什么大人物,更无“二代”背景。一个区区几十万元的工程,也不可能有多少利润,又能拿出多少钱去行贿走关系呢?
可就是这个县城小包工头,却撬动了包括县委书记、县长、副书记、副县长、政法委书记、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长、刑侦队队长、办案民警在内的全县官场,让这个赤裸裸的杀人案被掩藏了16年。
这就是县域的政治生态,官员们的最高利益,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换手抓痒,利益交换;搞好关系,一荣俱荣;我把你抬上桩,后来人再把我台上桩,又有谁坚守良心的底线、履行为民的职责呢?
在某些官员眼中, 一条鲜活生命的含冤消逝,远抵不上凶手的几顿吃请,抵不上一个顺水的人情。
官场冷漠、麻木如此,才是此案最最可怕之处。
5、
县城江湖的水,在炫目日光下,是如此的美丽。
可当夜幕降临,那些冷漠、麻木、凶残、无耻,便会窜出暗流,露出狰狞的面目。
光明、正直的人,往往简单、善良。
正如邓老师,秉持着正义,坚持着原则,却要面对江湖暗流的算计。
好在,所有的恶,都终将被报应,手上沾有邓世平老师鲜血的人,一个都没有逃掉!
这是对邓老师最好的告慰。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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