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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川航机长的采访何以陷入罗生门

民航事儿 2021-03-27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航旅随笔 Author 雪莉酒

事件简述:

川航的英雄机长在成功处置险情,挽救了飞机,挽救了乘客之后,可能怎么也没有料到,由于一篇采访报道,引发了一场似乎比事件本身更引人关注的“罗生门”。

事情的缘起是5月14日17点20分,成都商报社的《红星新闻》刊发的《专访川航迫降机长刘传健:当时副驾已经飞出去一半》报道一文。从新闻的角度说,这篇报道的时效性非常强,而且据红星新闻称是一篇独家专访,因此传播效果相当可观。

引发争议事件的报道,传播量可观

但就是这篇报道,被广大网友发现了不少瑕疵。对于一名专业的机长来说,接受采访时很难说出这些常识性错误。而这篇报道中出现的许多矛盾之处和明显错误,也一度引发了许多网友和民航自媒体对红星新闻这篇专访真实性的质疑。

在5月16日15点30分,成都商报发布声明,对航空自媒体@航旅圈 发布的有关质疑报道真实性的文章提出抗议,并提出追责要求。至此,用知名航空自媒体@FATIII的话说,“一场航空安全科普演变成了新闻伦理科普”

对于此事,笔者在15日的晚间曾在朋友圈中依个人经验分析,姑妄揣测言之:“当事记者与机长素有私交,事发后出于朋友道义关心慰问一番,然后把朋友间的谈话添油加醋弄成一篇报道,之后也未经当事人核实就发布了。地方媒体圈子不大,记者和跑口行业的人私交密切也是常事,而这种坑朋友的事情也不是没有过。”

5月15日晚笔者在朋友圈发表的对此事的分析

而在16日下午央视的采访中,当事人刘传健机长透露:紧急着陆后确实有人以熟人(老部队团长)女儿的名义打来电话,双方聊到了特情处置话题,就聊了几句,但是没有报道的内容那么多。似乎,这场罗生门的原委,各路读者们自己已经做出了判断。

作为供职过地方媒体,跑过航空口,做过航空媒体,也在航空类企业做过公关PR的笔者,对于这件事的各方,也想说几句自己的想法,供大家参考和讨论。

对于事件当事人:

对于事件当事人,即刘传建机长,以及类似这种大新闻的事件当事人,事后发声理应相对谨慎。作为事件当事人,所说的每一句话可能对事件在公众层面的传播起到相当大的作用。而这种作用有的时候并不是正面的。严格意义来说,这种情况下,面对媒体,还是交由负责宣传公关的同事们进行回应更为妥当,至少也应该与负责宣传公关的同事们沟通后再行与媒体交流。而对于亲朋好友间的关切问候,也不应该过多的谈及事件本身尤其是细节。

对于公众媒体:

公众媒体在报道民航类这种行业性、专业性非常强的事件时,不可避免的要面对专业知识相对匮乏这个问题。不得不承认,目前国内媒体尤其是公众媒体,很难找到对民航专业知识掌握相对丰富的从业人员。这就会造成撰写报道时,难免出现问题。加之当前新闻传播对于时效的严苛要求,很难有时间对于稿件精细雕琢,因此偏差甚至错误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

如何避免?

1.提高专业知识。新闻从业者对于专业知识的提高,是最为迫切的要求。书籍、刊物、专业材料、专业媒体的同行、采访对象,甚至资深爱好者和网友,都是新闻从业者提高专业度的有效渠道。多学,多问,多求教,“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圣人都如此,何况吾辈。

红星新闻本篇报道中争议最大之处

2.切忌自由发挥。对于相对专业的新闻,尤其是采访中采访对象说出的专业术语。作为新闻从业者,在自身知识水平不能够把握的情况下,宁可弃之不用,也绝不能一知半解的往稿件上堆。而采访对象并未明确表述,仅靠自身理解而得出的内容,更是有着极大的风险。

3.与采访对象复核:报道稿件撰写完毕后,理应与采访对象进行复核。一方面,这是作为新闻从业者对采访对象的尊重;另一方面,这也是控制报道不出纰漏的一道防线。

可以想象这次老部队的这位老团长要面临怎样的窘境

4.不要擅用私交等身份隐匿采访:出了大的新闻,第一时间找到新闻当事人进行采访,是每个新闻从业者几乎本能的反应。但是于情于理,这种情况下也不应该隐匿自己的身份,用私交来套取当事人的话语,并以此充作采访。既是正常采访,就应该堂堂正正,何必搞一些上不得台面的手段。如若不然,不仅有悖新闻道德,更有悖朋友间交往的信义。

对于宣传公关部门的同事:

发生事件后,对于当事同事的保护和媒体隔离,是宣传公关部门同事一项迫切的任务。因为这种情况下,对于企业单位自身来说,舆论的传播并不受企业单位自身的控制,在现阶段的新闻传播新形式下,舆论传播的走向更难以把控甚至都难以预测,由之而带来的对于企业单位自身形象的影响,也会有更难以预测的效果。

故而,事件发生后,对于当事的同事们进行媒体隔离,某种程度上说更是一种保护。但隔离绝不是隔绝,视情况及时、适时召开发布会,让当事同事们接受媒体采访,也是宣传公关部门的同事们必须要抓紧完成的工作。

此外,对于企业单位系统内,非当事同事的管控,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一方面,事件发生后,新闻媒体会尽一切可能,用各种关系联系企业单位的各种人员。如若正好联系到了一位非当事同事,且这位同事将自己了解的信息有偏差的告知了媒体,那么引发的麻烦可能就会产生不可控的后果;另一方面,对于姊妹同行企业单位的新闻,本单位的员工也不应该贸然发布一些不当的评论。如本次事件中,国航某员工幸灾乐祸的评论,就造成了很坏的反响。

国航某员工就本次事件的评论,十分欠妥


多说几句:

从我个人来说,并不认为这次广大网友和民航自媒体对于红星新闻和成都商报所做报道的质疑是一件错误的坏事。在行使舆论监督权的同时,媒体本身也更应该受到广大网友和读者的监督。面对质疑,摆事实回应即可,广大网友对于孰是孰非自会做出判断。即便报道出现了偏差,正所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则改之也就是了。但是如果借着媒体本身的实力打棍子扣帽子,甚至通过微博关评论这样的方式强压网友声音,那到头来倒霉的最终还是自己。

                                                   雪莉酒 2018年5月16日 北京

川航:关于5月14日3U8633重庆至拉萨航班的情况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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