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姜波文章,保险中介市场大有可为,金字塔向扁平发展
承认了保险中介市场的作用和地位
姜波说,保险中介市场,是保险大市场概念下一个细分的子市场,是保险中介、保险公司基于市场分工基础,共同开展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各种交易关系的总和。
截至2019年末,全国共有保险中介集团公司5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665家(其中保险专业代理机构1771家,保险经纪机构497家,保险公估机构397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3.2万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约1200万名。
2019年,保险业共实现保费收入42963.471亿元,通过中介渠道实现保费37407.54亿元,占总保费的87.07%,同比增长10.91%。其中,财产保险公司通过中介渠道实现保费10162.19亿元,占比76.21%;人身险公司通过中介渠道实现保费27245.35亿元,占比91.96%。
中介渠道业务占了87%,很多人可能很惊讶。这里科普一下,人身险公司主要的中介渠道包括个人代理人(这个也属于中介哈),银行邮政、专业代理和保险经纪,以及其他兼业代理等,而真正的公司直销业务占比很少。而财产险公司的主要中介渠道则包括车商渠道、代理和经纪渠道,以及兼业代理等。
中介数据虽然有水分,但近几年银保监会一直在严查通过中介套取费用,清理虚挂营销人员等举措,这个数据越来越接近真实。
姜波认为保险中介的作用包括:
一是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在传播保险知识、提高保险认识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文中还披露了一些数字:
人身险公司保障提供方面,2019年中介渠道业务新增保额590.97万亿元,同比增长12.4%,保额增速较新单保费增速高出4.44个百分点,平均每百元新单保费的保额为58372.49元,较上年增加2300元,较2015年增加近两万元。
险种结构方面,近5年来,责任险、健康险、意外险在中介业务中占比持续扩大,由2015年的8.52%逐年增加至2019年的12.59%,车险业务占比略有下降,但仍维持在75%以上。
渠道收入方面,2019年,保险公司通过个人代理渠道实现保费20358.76亿元,占中介渠道保费的54.42%;经纪渠道实现保费1728.50亿元,占中介渠道保费的4.62%;专业代理渠道实现保费3673.15亿元,占中介渠道保费的9.82%;兼业代理渠道实现保费11647.12亿元,占中介渠道保费的31.14%。
互联网渠道方面,2019年,我国互联网保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约2692亿元。互联网已经成为新兴的不可小视的保险销售渠道。互联网新型业态为保险中介行业带来新的机遇。据中保协网站披露,截至2020年4月末,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共有657家,其中财险公司79家,寿险公司85家,中介机构493家。
维护保险中介市场秩序仍然是未来监管重点
姜波阐述,要在以下六方面处置保险中介领域风险隐患,坚决守住防范系统性风险底线不动摇。
集中开展中介市场乱象整治,秉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原则,持之以恒整治乱象。 扎实开展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 加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从制度设计上推动公司发挥内在主动性和能动性,实现自我管理、自我合规纠偏。 着力整治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集中规制强化银保渠道乱象治理。 坚决查处4S店捆绑销售问题。
重点来了,未来保险中介市场如何走?
现在保险中介市场的经营者,很多都比较迷茫,做车险吧,不赚钱,做寿险吧,转型成本太大,做服务吧,比不过那些更专业的服务机构,难啊,太南了。
针对保险中介市场如何转型,姜波主任给出了方向。
01
销售渠道多元化
互联网保险异军突起。中介销售渠道呈现多元化趋势。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达61.2%,互联网发达程度世界领先。互联网保民规模2.2亿人左右(占网民整体的27.7%)。信息科技的快速发展,给保险中介带来了新的空间。通过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可以缩短供需链条,改善客户体验,降低运行成本,提升服务效率。
02
专业主体职业化
保险中介市场上活跃着一批专业中介机构,其以提升客户价值为核心的专业服务促进保险中介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险经纪公司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在防灾防损、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咨询方面独树一帜。保险公估机构开展勘验、鉴定、估损理算以及相关风险评估。
03
社会效益显著化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临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参与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成为保险中介的当代使命。保险中介在保险理念的普及、保险产品的适当性匹配和全流程服务中都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保险中介承载社会就业。近1200万的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奋战在保险一线销售岗位,为保险业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04
内在创新驱动性
目前,保险中介领域正在显现着创新的萌芽。部分保险经纪公司基于被保险项目和被保险人的实际需求,尝试进行管理型总代理和授权承保模式的创新。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迅速与保险销售相结合,互联网保险呈现爆发式增长,线上与线下融合,互联网渠道的发展再一次将保险业带入一个新的阶段。
05
金融服务综合化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推动保险资管产品业务规范健康发展。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且符合一定条件的自然人可以作为合格投资者投资保险资管产品。保险中介具有渠道销售的天然优势。将研究保险从业人员销售基金、信托、银行理财、保险资管等持牌金融机构的资管产品。
06
市场监管挑战性
保险中介市场主体小而散,中介销售队伍增长迅速且流动性大,涉及从业人员众多。长期以来,市场违规行为集中且高发,广受诟病,一旦涉及非法集资或互联网金融乱象,就有可能导致风险迅速蔓延,不利于金融稳定。
未来保险中介市场监管定位
最近针对保险中介的处罚层出不穷。根据媒体报道,2020年一季度,银保监会及各银保监局针对保险中介机构开出罚单134张,占比28.51%;罚款金额845.67万元,占比11.66%。其中,保险代理机构收到罚单数量最多,达50张,且罚款金额最高,达408.9万元。
姜波说,下一步,保险中介监管将坚持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和科技赋能的总原则。一是总体设计,打造一条高效的保险中介监管高速路,建设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主体监管框架,确保同一保险中介行为监管原则一致性和保险消费者保护的平等性。二是双管齐下,抓合规、防风险两手合力。三是点面结合,个人代理人、互联网和银保渠道三支柱建设。
在监管执行层面:
1、继续整治市场乱象。
在建章立制方面:
依据抓住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一个牛鼻子”、管好代理经纪公估“三种人”和互联网“一张网”的总体规划,完备中介监管规章体系建设。
1、《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即将发布。尽快出台《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
2、对已经启动制定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办法》《保险销售指引》《保险公司发展独立保险代理人管理办法》等重要规范性文件,加大协调力度,推进立法进程,争取早日出台。
3、研究非银行类兼业代理机构监管制度。研究制定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评估办法。研究制定中介从业人员执业登记管理办法。
在中介改革方面:
1.探索综合金融销售。在推动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能力资质分级分类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的基础上,研究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销售其他持牌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有序引导高素质、守诚信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提升业务技能,丰富产品种类。
2.拓展行业发展空间。研究保险专业代理、经纪机构开展管理型总代理和授权承保模式。利用保险公估机构长期积累的估损防灾经验,研究拓展风险管理、防灾防损等相关业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丰富的公估服务。
3.推进能力资质分级分类。推动保险机构建立销售从业人员能力资质分级管理体系,鼓励保险机构建立标准要求高、分级分类细的销售从业人员能力资质分级体系。指导保险行业协会以自律形式推进销售人员能力资质分级。
4.建立独立代理人制度。推动保险营销从现有金字塔式的组织形式向扁平化结构转变,打破多层级组织发展模式。督促保险公司履行管控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加强对独立代理人的日常监督管理与指导。鼓励有意愿的人身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公司推行独立保险代理人模式,先行先试,破解保险营销体制改革难题。
来源:今日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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