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果严重!佛冈一市民擅自砍树,被罚款1万!
日前,县城综局
处置一宗私自砍伐绿化树事件
作出罚款10170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县城综局接到群众举报,在县城育才路一棵道路绿化树--细叶榕遭人为恶意“砍杀”。获悉后,县城综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经现场勘查确认
该细叶榕已被“擢筋剥肤”
面对这起恶性破坏城市绿化的案件
县城综局联合县公安机关
经调取附近监控及多方调查取证
迅速锁定了破坏细叶榕的嫌疑人
县城综局执法人员随即
对该嫌疑人进行立案调查
同时出于安全考虑
组织市政绿化养护工人对该树进行修剪
及时清除安全隐患
经调查得知,该嫌疑人在附近居住,认为该树破坏自家风水,于是动手砍掉。其行为违反《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五条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和作出罚款1017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当事人积极配合市政绿化主管部门对该树进行后续补植工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城市绿化在城市中
具有不可替代和估量的作用
破坏路边绿化树木
不仅严重破坏了城市绿化
对市民出行也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在此,县城综局呼吁
市民要自觉爱护绿化
保护绿化设施
严禁私自占用、破坏绿化树木
对影响交通、管线、房屋
和人身安全的树木需要修剪、扶正
确需迁移、砍伐的
要依规依法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对破坏市政绿化设施的行为
县城综局一律严厉查处、严管重罚
欢迎广大市民对该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及咨询电话:0763-4887375
1、举报电话:县扫黑除恶办 0763-4288121
县公安局 110;0763-4482066
2、举报邮箱:fgxzdd@163.com;fgxshceb@163.com
3、举报地址:佛冈县振兴路38号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4、来人还可到各镇扫黑除恶办、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各镇辖区派出所举报。
报料电话:6830668、13318601200(微信同步)
报料邮箱:fgtv73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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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出品:佛冈县融媒体中心
来源:县城综局
责编:崔钰莹
编审:钟海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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