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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检察院检察长潘振洲宣讲“三个规定”
6月9日,黄龙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振洲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楼会议室向来自县公交经贸系统机关委员会、瓦子街镇、崾崄乡的八十多名党政干部宣讲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潘振洲检察长从出台“三个规定”的背景、“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意义及填报情形等方面详细解读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同时,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深入浅出的讲解了“三个规定”的适用范围、处罚措施、政策界限以及抓贯彻落实的成功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要求与会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在遇到相关情况时要坚决做到不请托不说情,不越红线,不碰底线。
黄龙县检察院积极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是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地落实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升了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营造了全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鲜明导向和强大声势,有力的促进了公正执法,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黄龙检察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作者 |高亚丽
编辑 |常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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