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2022年招聘临床医学、眼科学等专业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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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招聘温馨提示: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2022年招聘临床医学、眼科学等专业人才,报名截止至2022年1月21日。欢迎人才加入我院!
● 单位简介
更多详细介绍,可进入医院官网查阅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是中山大学附属单位,连续12年位列中国医院最佳专科声誉排行榜眼科第一,连续8年中国医院科技影响力排行榜眼科学第一。中心是亚太眼科学会(APAO)永久总部所在地,为眼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下设的眼科医院是我国首家眼科三级甲等医院,连续多年蝉联39健康年度总评榜“全国最受欢迎眼科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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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简章
招聘来自官方渠道,可查阅文后来源网址
一、招聘范围
具有2年及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验的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国国籍,政治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医德医风、师德师风优良,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二)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应聘者年龄按岗位计划表要求执行。
(三)眼科医师、专职科研岗位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四)具备应聘岗位的相应执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具有较强的临床医疗能力和科研潜力。其中,应聘医师岗位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五)具有良好专业训练背景,工作资历按岗位计划表要求执行。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按规定存在回避关系的;
4.医德医风或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过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的;
5.曾发生过医疗、教学等差错事故或服务缺陷的,或因违反学术道德受过处理的;
6.申报材料不真实,或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提交申报材料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受理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9日-1月21日,上午8点至下午5点半。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提交纸质材料。地点为广州天河区金穗路7号临床楼1802室人力资源管理科
3.提交材料: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扫描件,学历认证证明;
(3)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家认可的相应证明);
(4)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应聘临床医师岗位还需提交:
(4)执业证原件及扫描件;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原件及扫描件;
(6)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聘书)原件及扫描件;
(7)业绩和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现场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未能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原件供审核的,视为放弃报名。
初审结果符合条件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应聘者本人(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一般分为笔试、操作技能考试、面试和心理测评,主要考核相关专业基本知识、理论、业务水平、技能及综合素质,由应聘岗位所属科室组织,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派员参与。
1.笔试
各系列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具备的岗位基本知识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推荐进入中心专家组评审环节。
2.操作技能考试
对医疗、药学、医技、护理等4类岗位,采取操作技能考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技能。操作技能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操作技能考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推荐进入中心专家组评审环节。
3.面试
各系列应聘人员均须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能力、素质,满分100分。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
4.心理测评
各系列应聘人员均须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由人力资源管理科统一组织,主要了解应聘者性格特点、承压能力、岗位适配情况等。
笔试、操作技能考试、面试、心理测评结果均仅作为中心专家组评审环节参考依据,不纳入中心专家组评审计分。
(四)专家组评审
按照中山大学公开招聘规定要求,对通过考试考核的人员进行综合面试评审,评审会议专家人数不少于30人。
面试人员根据所得赞成票数由高到低排序,获得超过三分之二到会专家赞成票的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评委专家根据应聘人员业务能力、表达能力、发展潜力、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给出综合评分,作为公开招聘专家组评审分数。
(五)中心主任办公会、党委会审议确定推荐人选
(六)学校组织评审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中心组织录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学校和省人社厅办理调动及入编手续,同意后中心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后管理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中山大学和中心相关人事政策和薪酬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启事,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交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年龄、工作经历、学历学位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请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参加笔试、面试,凡未携带者,或与所携带证件个人信息存在不符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等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符合相应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或调剂为体检或考察人选。
(五)根据应聘和考核情况,中心可在未招满或同类岗位中调剂使用招聘名额。
(六)本公告由中心人力资源管理科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心监察室负责监督。
七、联系方式
(一)地址:广州天河区金穗路7号医疗楼1802室人力资源管理科
(二)联系电话:020-66618946,联系人:王老师,范老师。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2021年1月4日
来源: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网址:http://www.gzzoc.com/xwzx/tzgg/rczp/202201/t20220105_1850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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