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山区农民易地扶贫搬迁意愿的影响因素
摘 要:从现在到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时期,从农民自身角度研究搬迁意愿,对加快实施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具有重要意义。研究依据西方微观人口迁移理论:地方效用理论、计划行为理论和效价期望理论,整合构建了中国国情下由政府引导的易地扶贫搬迁意愿的理论分析框架。以陕南移民搬迁为例,在验证性因子分析的基础上,运用有序Logit模型和最优尺度模型对理论假设进行检验。结果显示:心理因素、政策和预期因素、环境因素对搬迁意愿具有显著影响于控制变量中家庭人口数、非农劳动力比例、家庭成员求学婚姻等控制变量与搬迁意愿显著相关;没有搬迁的主要的顾虑是搬迁后找不到工作、城镇生活成本高、搬迁成本高、搬迁后的适应等问题。研究建议政府部门在搬迁补助、就业安置、搬迁后适应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增强搬迁的信心。
关键词:环境压力;易地扶贫搬迁;意愿;地方效用理论;计划行为理论;效价期望理论;有序Logit;最优尺度模型
当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党中央提出的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让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是瞄准贫困人口精准帮扶的重要举措。“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98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647万同步搬迁人口的搬迁任务,涉及西部12省、中部6省和东部4省, 分别占搬迁总人口的67.7%、30.2% 和2.1%。易地扶贫搬迁是指将“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地区的贫困人口,分批搬迁到靠近中心城镇、宜居宜业的地方居住,从根本上改善其生存和发展环境,实现脱贫致富。不同类型的人群,各种因素对其搬迁的影响是不同的。研究易地扶贫搬迁意愿影响因素,对制定更精准的搬迁政策,高效率地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国内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研究主要以政策执行为研究切入点,自上而下指出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核心是“政策”。也有学者提出应从移民角度出发,激发群众的搬迁积极性,然而自下而上系统分析移民搬迁意愿及意愿影响因素的文献则十分有限。国外文献没有易地扶贫搬迁,相接近的概念是环境移民或灾害移民,而且大多是人口自由迁移研究。虽然我国的易地扶贫搬迁是在政府政策引导下进行,但是也是建立在移民自愿的基础上,理应符合自愿移民的特征。因此,西方人口迁移的相关理论为我们研究易地扶贫搬迁提供了很好的依据,具体包括:地方效用理论、计划行为理论以及效价—预期理论,现有文献尚无这些理论在移民搬迁情境下应用的探讨。
文中整合已有的微观人口迁移理论,加入符合中国国情政策因子,构建影响易地扶贫搬迁意愿的理论框架,并以实施较早、规模最大的陕南移民搬迁工程为例进行实证分析。全文共分为5 个部分:第一部分系统梳理了西方人口迁移理论;第二部分在理论整合的基础上,构建搬迁意愿影响因素的理论框架;第三部分以陕南为例构建实证模型,对理论进行验证;第四部分是对结果的进一步讨论延伸;第五部分针对“搬得出”提供对策建议。
1.早期人口迁移理论
有关人口迁移问题早就有研究(表1),比较著名的是Lee提出的人口迁移和原住地的推力、目的地的拉力以及中间障碍有关,即著名的“推拉理论”。该理论对后来的人口迁移理论影响非常深远,很多迁移现象的分析都是在这个框架下进行的。以新古典经济学为依托的人口迁移动因观,具体又可细分为宏观和微观。宏观理论主要用来解释跨国迁移,其对于劳动力迁移解释是国与国之间的差异;微观理论主要用于解释乡城劳动力迁移,假定的个体追求效用最大化,认为当迁移后的预期工资高于迁移以前时,人口迁移就产生了。世界系统理论从全球视角来看待迁移,它认为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贸易,将会导致贸易逆差国家的经济衰退,从而导致人口向一个经济更加活跃的国家迁移。劳动力迁移新经济学对人口迁移的最大贡献是,它将迁移视为一种家庭战略,目的是规避或减轻家庭收入风险。
2.微观人口迁移理论
(1)地方效用理论(PU)
“地方效用”(Place Utility,PU)最早是由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Wolpert教授在1965年提出来的。他认为地方效用是个体或家庭对某个地方的整体性评价,可以是正面(满意)的也可以是负面(不满意)的。当负面环境压力超过压力阈值时(个体不同压力阈值不同),人们就会采取措施进行迁移。随后,学者们不断对地方效用进行补充和完善,使其内涵界定更加具体。Brown指出了地方效用的5个方面:交通便利,邻居属性,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社会环境和个人居住环境。Speare认为居住满意度(正地方效用)是人们是否迁移的重要衡量因素之一,如果对这个地方满意,则不会启动迁移决策。Liber等将地方效用的内容进一步细化,如是否靠近购物中心、工作地点、朋友,周边公园和空地、公立学校,房屋新旧、居住面积,噪音、邻居兴趣和背景、犯罪率和安全状况等。Baker引入基于空间点相互作用的地方效用函数;Lin-Yuan指出了移民决策的有限理性,并用多属性效用理论对地方效用进行了补充和修正;Fotheringham提出了相对内在吸引(RIA)来衡量地方对移民的拉力。Carr研究发现环境变化,降雨频率、时间、幅度的变化也会影响迁移决策;Mostowska将居民的日常生活习惯引入地方效用的评价中;Adams指出生态系统提供的服务、社会心理因素(如地方依恋)也是地方效用影响迁移决策的重要因素。
我们通过地方效用理论可以看出,从居住地获得的“满意感”即是居住在该地的“地方效用”,也是影响迁移决策的因素。移民对目前的居住地越不满意,其想要搬迁的愿望越强烈,反之则搬迁的意愿较弱。地方效用理论对迁移决策过程见图1。
(2)计划行为理论(TPB)
最早是由Ajzen提出的,主要是用来解释意图和行为之间的关系的一种理论。Ajzen研究发现,人的行为并不是百分之百地出于自愿,而是处在控制之下,他在理性行为理论的基础上(TRA)增加了一项对自我“感知行为控制”(PBC),从而发展成为新的行为理论研究模式——计划行为理论(TPB)。计划行为理论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研究思路,即从微观角度研究迁移决策,需要考虑:一是迁移的态度,二是迁移的实际障碍(实际行为控制)。计划行为理论从行为心理学角度阐释了移民搬迁的意愿,如图2 所示。背景变量中家庭自身因素(年龄、性别、社会地位、教育水平、经济情况)影响移民搬迁的意愿,家庭对移民搬迁所持的态度、社会网络关系对家庭的影响以及家庭认为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成功搬迁(支付搬迁成本、未来城镇生活生计来源以及适应情况)都会对搬迁意愿产生影响。
(3)“效价期望”理论(V-E)
“效价期望”是管理心理学与行为科学的理论之一,由北美著名心理学家和行为科学家Vroom于1964 年在《工作与激励》中提出。De Jong 等首次将其用在人口迁移决策的激励因素上,指出迁移行为是基于潜在的个人和家庭想要改善生活的价值或目标,人们选择迁移是由于在一定程度上认为迁移会实现这一价值或者目标。潜在的价值或者目标包括:财富、地位、舒适、刺激、自治、依附和道德。期望—效价理论指出家庭会根据预期收入做出搬迁决策,如果家庭认为搬迁会增加家庭的预期收入,那么搬迁意愿会更加强烈。该理论同样涉及了家庭个体特征,具体因果关系见图3所示。
通过对文献的归纳梳理,我们发现:宏观人口迁移理论主要是预测人口流向和流量的,而微观人口迁移理论则是解释个人或家庭是如何进行搬迁决策的。本文研究影响易地扶贫搬迁意愿的因素,必然得从移民微观个体入手。通过上文对微观理论的梳理,我们发现PU、TPB和V-E理论分别涉及环境因素、心理因素、预期因素,以及家庭背景变量,这些因素会对搬迁意愿产生影响。此外,中国的易地搬迁还受到政府政策的调节。因此,我们整合了影响易地扶贫搬迁意愿的五大因素:环境因素、心理因素、预期因素、政策因素以及家庭因素,并形成理论框架。
1.环境因素
根据PU理论,环境的含义不仅仅包括自然条件和气候,还包括附加在这一地点的经济、人文等因素。具体到易地扶贫搬迁,主要包括:地理位置、自然灾害、生态环境、发展机会、住房条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这是由于山区人口居住相对分散,地理位置不便,长期受山地灾害影响,且经济来源有限,人们渴望能迁入靠近县城、城镇的地方,以改善居住条件,享受便利的交通、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以及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因此,做出以下假设。
假设一:环境因素对搬迁意愿有显著负向影响。
2.心理因素
根据TPB理论,心理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成员对搬迁的态度、家庭受到主要社会关系影响的主观规范和感知行为控制。研究发现,当受访者有比较积极的迁移态度的时候,他们在未来一段时间里实际迁移的比例较高。对搬迁的态度越积极,社会关系对搬迁越支持,搬迁后越能够适应,搬迁意愿越强。因此,我们做出以下假设。
假设二:心理因素对搬迁意愿有显著正向影响。
3.预期因素
根据V-E理论,做某件事预期获得的收益越高,则意愿越强烈。此外,人们还会因为有更好的工作机会的预期而产生迁移的意图。因此,较高的预期收入、较大的职业改善将成为搬迁的动力因素。做出以下假设。
假设三:正向预期因素对搬迁意愿有显著正向影响。
4.政策因素
以上3个理论是基于西方人口迁移理论的。与西方完全自发迁移行为不同,中国的易地扶贫搬迁是政府引导下移民自愿搬迁行为,政府政策调节是影响搬迁意愿和行为的重要因素。中国国情下的研究表明,居民对政府的政策越满意,搬迁意愿越高。对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引导主要是提供搬迁补助、提供就业安置计划、原宅基地有偿腾退、社会保障等政策。因此假设。
假设四:政策因素对搬迁意愿有显著正向影响。
5.家庭因素
在TPB和V-E理论中,都涉及个体的背景因素,主要包括家庭的人口、经济等特征。此外,家庭的生命周期事件(如子女上学、婚姻等)也被认为是影响搬迁意愿的因素之一。本研究中,将家庭因素作为控制变量引入模型。
假设五:某些家庭因素对搬迁意愿产生影响。
综上,研究形成了搬迁意愿影响因素的理论框架(图4)。搬迁意愿受到环境因素、政策因素、心理因素、预期因素和家庭因素的共同影响,其中前两个因素为外因,后3个因素为内因。搬迁行为的发生,则受到中间障碍因素的影响,我们将在第四部分进行讨论。
1.数据来源
我们选取了陕南地区Z县作为研究地区。Z县地处秦巴山区腹地,山区和丘陵面积较大且河流较多,地形地貌复杂,生态环境脆弱,长期以来深受地质、山洪灾害影响,生存环境恶劣,生产生活条件极差。课题组于2016年初前往陕南山区与安置区,采用干部访谈、个案访谈、小样本预调研等方式进行先期信息采集,并结合多位移民学专家的建议对问卷修改完善。正式的调研于2017年8月在陕南Z县展开,为了保证调研质量,采取一对一访谈并现场填写的形式,涉及已经搬迁和没有搬迁的农户200余户。本文的研究对象是未搬迁的农户。我们首先按照距离中心城镇的远近抽取3个行政村,随后在每个行政村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取样本115户,经数据处理后得到有效样本104个。抽样村子的基本情况见表2。
为了使调查问卷更容易理解,有关环境因素、心理因素、政策因素的测量,采用Likert5点法,并对部分自变量进行了重新编码。
(1)环境因素F1
使用X1—X6测量居民对现居住环境的满意:“居住地距离镇中心距离”“居住地水电路网设施建设状况”“在居住地(附近)得到非农就业(包括务工、自我经营)机会”“目前居住的房屋条件”“居住地自然灾害对生活的影响程度”“对生态环境的满意”。
(2)心理因素F2
使用X7—X12测量居民对搬迁的心理认同:“家庭成员对搬迁的是否支持”“与您家庭关系较近的亲友的搬迁行为是否会对您产生影响”“同村人的搬迁行为是否会对您产生影响”“如果搬迁,您的家庭能够多大程度上脱离对土地依赖”“您的家庭对安置地(迁入地)是否了解”“如果搬迁,您的家庭能否适应城镇生活”。
(3)政策与预期因素F3
X13—X18测量居民对搬迁后的预期和政策满意度:“如果搬迁,您预期家庭成员从事的职业变化”“如果搬迁,您预期家庭年收入的变化”“对政府搬迁补助是否满意”“对搬迁以后政府提供的就业安置是否满意”“对搬迁后原宅处理政策是否满意”“对搬迁后社会保障待遇是否满意”。
2.验证性因子分析
本研究采用验证性因子分析(CFA)提取公因子。在此之前,我们做了探索性因子分析,剔除了影响较小的因子,将代表环境因子F1、心理因素F2、政策与预期的因素F3的变量的因子荷载和得分系数见表3。
一般认为因子荷载大于0.4为有效,从表中看出,绝大部分的因子荷载均超过0.7,说明公因子提取有效且能够较好反应原始变量的信息。
3个公因子可以表达为:
F1=0.274X1+0.275X2+0.266X3+0.257X4+0.233X5;
F2=0.211X7+0.233X8+0.212X9+0.213X10+0.211X11+0.223X12;
F3=0.267X13+0.293X14+0.254X15+0.246X16+0.261X18
3.信度、效度检验
信度检验。采用Cronbach's α来检验因子的信度,同时采用组合信度C.R来探索各个公因子的组合信度。Cronbach's α均高于0.8,组合信度C.R.均高于0.8,这说明本研究具有较高的信度。每个公因子的KMO检验值均大于0.5,且Bartlett球形度检验均在0.000 水平显著,说明适合因子分析(表4)。
效度检验。采用平均方差萃取(AVE)来检验公因子的收敛度,一般认为AVE大于0.5时收敛效度较好,表明潜变量解释了超过半数指标的方差。本例中的潜变量均在0.5以上,符合收敛效度要求。在区别效度方面,如果两个变量具有良好的区别效度,那么这两个变量的AVE值应当高于他们相关系数的平方。F2与F3相关系数为0.811,其平方为0.658,并未超过F2的AVE值;F1的AVE 值0.762也均大于其与F2、F3相关系数平方。说明因子之间具有良好的区别效度(表5)。
4.变量描述
关于因变量搬迁意愿的测量仍然采用5点法,1-5分表示从“完全不愿搬迁”到“非常愿意搬迁”。本文在因子分析的基础上,将公因子F1(环境因素)、F2(心理因素)、F3(政策因素与预期)作为自变量,以受教育水平、生命周期事件(是否有家庭成员上学、结婚)、家庭人口数、非农劳动力比例、家庭人均收入作为控制变量,纳入回归模型。因变量和自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见表6。
(1)系数估计
有序Logit回归模型是预测评级类因变量的一种数据分类方法,其中Logit为变换函数。最优尺度法是预测多分类因变量的一种方法,它能够通过最优变换将定性的变量定量化。本研究的因变量为1-5级的搬迁意愿Y是5级多分类变量,既可视为有序变量,又可视为多分类变量。因此,我们用两种方法分别进行回归,交互验证,得到的系数结果如表7所示。
从显著性水平上看,在模型一和模型二中,公因子心理因素和政策因素均在p<0.01的水平上显著;环境因素则在模型一p<0.05水平上显著,在模型二中仅在p<0.1的水平显著。心理因素、政策因素对搬迁意愿具有显著正向影响,环境对搬迁意愿具有负向影响。
在控制变量中,仅家庭人口数d1、家庭非农劳动人口比例d2、生命周期事件lc对因变量影响显著(其中,d1 在p<0.01水平显著;d2、lc 在模型一中p<0.05水平显著,在模型二中p<0.1 水平显著)。
(2)模型拟合
模型一似然比检验模型中自变量偏回归系数是否全为零,p=0.000,说明至少有一个自变量的偏回归系数不为零。在拟合优度检验中P值均大于0.05,拟合较好。伪决定系数Cox&Snell R2 以及Nagelkerke R2越接近于1,拟合度越高。本研究模型具有良好的解释程度。模型二中方差分析的模型显著性为0.000,小于0.05,模型整体上具有统计学意义。在拟合优度方面,R2和调整的R2分别为0.750和0.723,拟合度良好(表8)。
容忍度指标(表9),反映的是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中不能被其他自变量所解释的比例,所有变量的容差在转换前、后都大于0.2,表明模型不存在显著的共线性问题。从模型的重要性程度上来看,心理因素F2和政策因素F3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
通过以上分析发现,居住地环境因素对搬迁意愿具有负向影响,心理因素、预期因素、政策因素对搬迁意愿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如表10所示。接下来,我们进一步探讨五大因素影响搬迁意愿的原因,并说明中间障碍因素来自哪里。
1.环境因素对搬迁意愿的影响
从调研结果看,农户对居住地环境因素的“不满”主要集中在较差的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94%)、落后的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88%)、偏远的地理位置(81%)、较差的住房条件(75%)、有限的发展机会(67%),以及频发的自然灾害(44%)。对于生态环境,虽然是政府下决心治理的问题,但由于属于不易感知的缓慢环境变化,从农户的角度上来看,对搬迁的“推力”作用不明显(4%)。其中,山区地理位置则是一个非常综合的要素,地理位置不好,通常离县城、镇中心较远,意味着易受到山地灾害威胁,上学、就医、购物等不便。
2.预期、心理因素对搬迁意愿的影响
预期因素对搬迁意愿的影响比较容易理解。如果农户预期搬迁之后,未来的家庭收入会有显著提高,则搬迁的积极性更高;反之,如果农户认为搬迁之后家庭收入没有显著增加,甚至还可能降低,则更加不愿意搬迁。这一结论也符合经济学中“理性经济人”假设。心理因素对搬迁意愿的影响,也反映出农户不仅是“经济人”,同时也是“社会人”。搬迁意愿受到亲朋好友以及同村人搬迁影响,则说明社会关系网络对搬迁意愿具有传递作用。
3.政策因素对搬迁意愿的影响
在2011年易地搬迁工程实施以前,并没有易地搬迁的相关优惠政策,考虑搬迁的人数比例很少,只有6%。在“十二五”的政策中,政策补助是“平房每户补助4.5万,高层补助5万,分散户每户补助3万”,考虑搬迁的人口为31%。“十三五”期间,政府加大了对贫困人口的搬迁宣传和补助力度,“集中安置按照每户15万标准筹措,分散户按照每户8万元筹措”,近两年考虑过搬迁的人口明显增加(38%)。“十二五”和“十三五”共有69%的人口考虑过搬迁,由此可见政策因素对搬迁意愿的激励作用是非常明显的。
4.家庭成员构成对搬迁意愿的影响
根据家庭人口等控制变量的回归,发现当家庭人口数较多、家庭成员从事非农业工作、有子女结婚或者上学时候,搬迁意愿更强烈。原因在于,从事非农业人口的家庭收入较高,生活较富裕,这类家庭更愿意搬迁;很多山区的年轻人,把到城里居住作为结婚的先决条件,因此有子女结婚的家庭,搬迁愿意更强;山区家庭更重视孩子的教育,为了让子女上县城的好学校,搬迁愿意更强;家庭人口多的,通常不是有子女结婚,就是有子女上学或者外出打工的人多,因此这类家庭有更强烈的搬迁意愿。
5.中间障碍因素来自哪里
有学者认为迁移意愿≠迁移行为,即有迁移意愿的人口并不是都做出了迁移行为,差异原因是中间的某些障碍因素导致,可能是迁移成本太高,可能是资源有限,可能是边境管制。推拉理论也指出,搬迁行为受到原居地和目的地的推拉力和中间障碍因素的影响。我们调查了“目前最大的搬迁顾虑导致您没有搬迁的原因”,排在未搬迁的原因前三位均为经济原因:依次是搬迁以后找不到工作(89%)、搬迁成本太高(55%)、搬到城镇后生活成本高(49%)。其次的原因是社会心理因素:包括搬迁以后担心无法适应(20%)、搬迁后无法种地(17%)、生活不习惯(9%)和对故土的留恋(7%)。其中,搬迁以后无法种地,具有经济社会双重属性,无法种地除了对土地的情怀之外,还和搬迁之后找不到工作有关。一些年龄较大的人除了种地之外,并没有其他技能,即使是去城镇找工作,也不如年轻人在年龄、体力、文化技能等方面有优势。值得注意的是,在调查中走访中几乎没有人不搬迁是因为目前居住的地方条件很好而不需要搬迁(比例小于1%)。
由此可见,在经济发展落后的西部地区,居民虽然有较高的搬迁意愿,但是单纯依靠自身的力量适应环境变化是很难实现的。为了实现2020年的搬迁目标,对于还没有搬迁的人口,需要分析个体的差异,了解没有搬迁的具体原因,加强政策帮助力度和政策精准性,让这批“困住”的人口尽快搬离恶劣环境。笔者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陕南移民搬迁的实施者提出一些建议:
第一,移民搬迁与群众脱贫致富相结合,着力点要放在振兴产业和增加收入上。目前,西部很多县对搬迁户进行免费技能培训,提高外出务工的职业技能,以增加搬迁户收入,从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搬迁。但是,这和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的要求相差较远。只有本地产业兴旺,才能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我们建议省、市、县三级政府都要拿出一定资金,支持各乡镇建立创业园区,带动大学生、农民工返乡创新创业,振兴本地产业。其次,增加土地流转补贴力度,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职业农民队伍。按照“一县一业、一镇一品”的要求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加快农村电商物流建设,实现“种养加贸”全面发展。此外,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将农业产业园区与乡村旅游、健康养老产业融合,以吸纳更多的搬迁居民在本地创业就业,真正富裕起来。
第二,普惠的移民搬迁优惠政策与特殊政策相结合,实施精准搬迁。2018—2020年是移民搬迁实施的最后阶段,剩下的还未搬迁的人口大多是资源禀赋较差、年龄偏大、就业能力不足的人口。对于未搬迁者最关心的就业问题,政府部门需要解决好他们离开了土地的收入来源问题,尽可能多的提供一些公益岗位。对于搬迁成本问题,除了加大对贫困人口的购房和安置补贴之外,还可以对搬迁后稳定就业的家庭加大在购买安置房时贷款的优惠力度。
第三,移民搬迁与特色小镇建设相结合,使更多群众愿意就近安置。对于山区居民普遍反映的距离城市偏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落后、发展机遇差,搬迁更愿意去城市服务功能较为完善的县城,而县城又难于承载的问题,我们建议加快发展特色小城镇,实现多点安置。每个镇要完善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套高水平的幼儿园、小学、初中、医院和商业街,满足了他们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需求,使居民生活在镇上跟生活在县城一样方便舒适。
第四,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适当提高分散安置比例。提高特色小镇的综合服务功能,可以增加安置点的吸引力,为群众移民搬迁提供多个安置点供其选择。在小镇内设定一处集中安置点,主要作为非农就业户搬迁安置。提高分散安置比例,在小镇外多规划几处区域作为分散安置点,使一些以农业为主的家户,和一些不想住高楼集中安置的农户,根据他们耕地位置,就近分散安置,吸引更多的农户移民搬迁。
施国庆,周君璧.西部山区农民易地扶贫搬迁意愿的影响因素[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20(2):23-31.
施国庆(1959—),男,安徽定远人,教授,从事移民科学与管理、移民社会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