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大案纪实四案例:出租车奸杀狂魔奸杀8名美女乘客;香港宝马山特大双尸案;20年未破的南大女生碎尸案。。
现代大案纪实:出租车奸杀狂魔10年奸杀8名美女乘客
来源:网络新闻
再多申明一点:这篇文章相当血腥恐怖,心理素质不好的千万不要看,别留下什么心理阴影。
18岁以下未成年人,不要看,切记!!!
前段时间一个如花似玉的空姐被滴滴打车的司机奸杀,让人深感悲痛。其实,这类案件真的不少,不过是藏着掖着不让你知道罢了。在山西定襄县,有个出租车司机曾经作案10年之久,奸杀8名年轻美貌的女性。只有1人被强奸后,带着重伤机智逃走。我今天特别说一说,希望读者说给家中的女性听一听,引以为戒。
21岁的美貌女空姐遇被人渣滴滴司机奸杀,被捅了20多刀,惨不忍睹。个人认为,这个司机不像是初犯,之前可能有过强奸前科,只是受害者没有报案而已。
怎么避免这种情况?
大家看看山西定襄县的这个出租车恶魔吧。
从1998年开始,山西定襄县突然出现了1个出租车恶魔。
这个奸杀恶魔极为凶残狠毒,让定襄甚至整个忻州市一度陷入恐慌之中。
他的出租车中藏有枪械,专门选择美貌的单身女乘客作案。这些可怜的女孩被他劫持到偏僻野外,遭到长时间的强奸和折磨,最后才被杀害。
最初的案子,还要从1998年说起。
定襄县属于山西省忻州市下辖的县。这是个小小的县城,人口不过十多万人。县城地处忻定盆地,土地肥沃,气候温和,是山西著名的产粮区。拜地理条件所赐,定襄县农业比较发达,粮食产量高,农民也相对富裕。
毛时代大力发展山西的工业,小小的定襄县被选中,成为锻压业之乡。改革开放以后,县城有很多锻压企业,1999年度被国家正式授予“中国锻造之乡”的荣誉称号,有二三万工人。
定襄县经济还是不错的,人民安居乐业。
98年6月,定襄县受禄乡向阳村却发生了一起惊天大案。
村民赵某有个12岁的女儿小娟,是小学6年级的学生。
农村的女孩发育较早,小娟外形却已经不是孩子。她长得很高,戴上了胸罩,而更像是个少女了。
外形是少女,心态却是孩子。小娟天真活泼,善良淳朴,在村里人见人爱。
这么个好孩子,突然失踪了。
赵某的父母都是农民,白天都在地里艰苦劳动,到晚上八九点才能回到家里。
小娟乖巧听话。每天放学以后,小娟在家做好功课,烧好饭等着爸妈。
17日爸妈天黑回家,却发现小娟失踪了,家里的锅也是冷的。
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全村人找了一个晚上,毫无收获。
第二天一早,有人发现村口田里的洼地里躺着1个人。大家跑过去一看,竟然是小娟全裸的尸体。
村民急忙报警,警方迅速赶到。
经过尸检,小娟是被人奸污后又活活掐死的。她的处女膜有新鲜的裂痕,还发现了精液。小娟死前曾经和歹徒有过搏斗,但明显歹徒的力量很大,小女孩根本不是对手。
小娟的脸上留下了惊恐万分的表情。可怜的孩子,也许此时她才知道世界上还有如此的恶人。
警方立即进行调查!
根据现场种种现象,歹徒似乎想伪装成流窜犯作案。
警方没有被迷惑,这不是流窜犯作案。
歹徒对村子情况非常熟悉。
经过村长介绍:抛尸地点虽紧靠村子,却相当隐蔽。如果不熟悉村子地形的人,不可能知道这点。
那么,歹徒很可能就是村里常住人口。
奇怪的是,周边村子大姑娘小媳妇很多,走夜路的也多。为什么歹徒会选择这个刚刚发育的小女孩呢?
一种可能就是,歹徒是性无能者或者身体较弱的老年人!
强奸不过坐牢几年,如果作案的是流窜犯,就不见得一定会被抓住。那么,歹徒为什么要杀人呢?
唯一的解释,小娟和歹徒是认识的。小娟不死就很有可能检举他,歹徒必须杀人灭口。
急于以上判断,警方立即对村子的男性进行调差,尤其是有前科的人或者单身老年男性。
这个村子比较大,人口有四五百人。
经过反复分析,警方列出了3个嫌疑人。
第一个叫做王福全,五十岁。
此人是个老光棍,也是村霸。
这老小子劣迹斑斑,有过很多盗窃和流氓滋事的前科,曾经多次被拘留,还曾劳教过几年。
此人经常在村里打架、闹事。有几次他喝醉了,就光着屁股睡在村中的大路上!
这种人,哪个女人敢嫁给他?到了50岁,这家伙还是光棍。
不过,王福全虽不是好人,倒也没有调戏骚扰妇女的前科。
案发当晚,有人曾看到王福全鬼鬼祟祟的在村口徘徊。
第二个叫做赵在鑫,30出头。
他不是村子的人,是个油漆匠。
前一段时间,赵在鑫在村里帮助外婆修房子,他外婆就是小娟的邻居。期间,小娟家也请他做了几天油漆活,小娟和赵在鑫有过几次接触。
根据调查,赵在鑫也是有前科的人。
1990年,赵在鑫因为盗窃摩托车被捕,判刑9年。
后因为在狱中表现良好被多次减刑。
服刑6年后,赵在鑫就被释放。
第三个叫做赵友祥,五十多岁。
赵友祥倒是没有什么劣迹,还是个老残疾军人,少了一条腿,终身未婚。
之所以怀疑他,是因为小娟和赵友祥关系特别好。
小娟的母亲反应,赵友祥是看着小娟长大,小娟喊他“赵伯伯”。
但这两年,赵友祥并不避讳小娟已经长成大姑娘!
有几次,赵友祥到小娟家要咸菜或者找人闲聊,小娟正在屋内洗澡。
赵友祥就像没看到一样走进屋子,扫一眼后又走出来。
母亲觉得不对头,觉得赵友祥这老头子似乎是借机偷窥,让小娟不要再和赵友祥来往。
老军人也是男人,不能排除因常年单身,欲望不能发泄,强奸小娟后灭口的可能。
人命关天,况且又是小女孩被奸杀,这个案件引起周边乡镇群众的关注。
客观来说,警方也很重视,立即对3个嫌疑人进行排查。
首先,警方排除了赵在鑫的嫌疑。
根据走访赵在鑫的外婆,得知他早在案发前3天就做完油漆活,回到自己家去了(晋昌镇南关村)。
走访本村和南关村群众表明,这3天内赵在鑫确实在南关村做木匠活。
那么,赵在鑫就没有作案时间。
随后,警方又调查了王福全和赵友祥。
因赵友祥是老军人,口碑很好,不太可能作案,警方重点是王福全。
警方是在邻村的赌桌上,将王福全抓获的。
王福全一生不知道进了多少次派出所,自然丝毫不惊慌。
审讯时,王福全满不在乎,随口应答:警爷,你们真不会看人。四里八乡,我王福全也是有名有姓的。用你们的话来说,我好歹是个村霸。打架伤人,那是家常便饭。强奸小女孩这种缺德冒烟的事,咱可干不出!
民警:你干不出!你偷鸡摸狗,都进来多少次了,把派出所当养老院了吧?
王福全:偷鸡摸狗就是搞点小钱,谁叫咱爱赌呢?至于强奸,那是下三滥干的事。这种人进了局子,连犯人都看不起,都是锁在尿桶上的。再说,咱也不缺钱,要女人可以去县城发廊,去忻州也行,那里什么样的女人没有?怎么可能去强奸那个小丫头片子。我又没疯!
民警:好了,别胡说八道了。案发当天晚上,你在干嘛?谁能证明?
王福全:我家在睡觉。咱是光棍汉,我家就我1人,没人能证明!
民警:胡说,有几个人看到你在村口乱转!
问了几次,王福全拒不交代。于是,自然就动刑了。
几个耳光打过去,王福全立即软了,不吃眼前亏:行了行了,我说就是了。这个小女孩真不是我害的,我没作案时间。
民警:没作案时间,你去干嘛了?
王福全:这。。。我确实没干好事。我和邻村的丁家兄弟,把丁家村的一个鱼塘偷了,捞了一晚上的王八。第二天一大早,我们把王八到乡里卖了,每人分了几百块,然后就去赌场了。有人在傍晚看到我,那是我在村口等丁家兄弟。偷东西吗,你们爱怎么判怎么判。但杀人真不是我,你们不能栽赃我啊!
根据王福全的供述,民警立即去调查了一下。
果然,丁家村1个养殖户的甲鱼池当晚被盗。
小偷极为贪心,几乎将池里王八捞了干净。
根据现场痕迹判断,小偷撒网捞了很久,到第二天凌晨才离开,偷走了数百只甲鱼。
民警又调查了丁家兄弟,证明王福全当晚5点多,确实伙同他们去偷鱼,然后又去卖鱼、赌博,直到第二天下午才回家。
根据尸检,小娟是晚上7点钟左右遇害的,也就是说王福全没有作案时间。
王福全被排除后,嫌疑就集中到老军人赵友祥身上。
没想到,民警第一次传讯赵友祥,就排除了嫌疑。
为什么?很简单,赵友祥直接脱下了裤子。
赵友祥:你们看看吧!咱也是要面子的人,这事连我亲哥都不知道。既然怀疑我奸杀了小娟,也就瞒不住了。
民警看过去,吃了一惊。
原来,战争中赵友祥失去了不仅仅是一条腿。当时一发炮弹炸过来,将赵友祥的右腿和2个睾丸、阴茎全部炸飞,骨盆也被炸伤。
经过野战医院几次大手术抢救,赵友祥保住了性命,却再也不是男人了。
这才是赵友祥终身未婚的原因,也是他为什么并不避讳小娟洗澡的原因。他压根就不算是男人!
根据医院证明,赵友祥根本没有强奸的能力,精液也不可能是他的。
这3个嫌疑人都被排除,案件陷入死胡同。
98年山西忻州这种落后的地方,还没有DNA检测一说。
法医提取精液,仅仅验了血型而已。
没有线索如何破案?案件就积压了起来。
时间一年年的过去,除了小娟的家属,大部分人已经忘掉了这件事。
可怜的小娟是横死的儿童,甚至不能葬入祖坟,只能埋在村外的乱葬岗里。
而这个歹徒一度偃旗息鼓,多年没有再作案。
然而,定襄县并没有平静太久。
4年后的2002年4月19日,定襄县公安局接到家属紧急报案,24岁的年轻女孩赵某突然失踪。
赵某年轻漂亮,身材高挑,皮肤白嫩细腻,是县城里的美女老板娘。
赵某是定襄县本地人,和表嫂一同经营服装店。
过几天她们要进一批货,资金不够,只得去在忻州市义井乡的叔叔家拿一些(他叔叔也是老板)。
19日中午,赵某单独去叔叔家拿钱。
表嫂不放心,说:你一个人带着钱不安全吧?要不要我陪你去?
赵某大大咧咧的说:来回也就几公里,走了多少次了,能有什么危险!你跟我去,谁看店?生意还做不做了!
于是,赵某离开了服装店,去县城火车站广场搭乘三轮摩托车,赶赴义井乡安邑村。
当年的定襄县,有出租车、黑出租车和三轮摩托车这3种交通工具。
出租车是正规注册,受公安局监控,也需要交纳费用,打车费用较高。
黑出租车不需要缴费,打车费用较低,但经常会有载客现象,乘客投诉无门。
至于三轮摩托车压根就没有牌照,是农民自用的农用车辆,根本就不能用于营运载客。
不过,三轮摩托车的车费低廉,还不到出租车的一半甚至三分之一。
在县城这种地方,三轮摩托车仍然有生存的市场。
那么,美女老板娘为什么坐三轮摩托?
还不是图省点钱吗,做生意的能省一点是一点。
没想到,赵某一去就没有再回来。
当晚10点,表嫂发现赵某没有按时回家,非常着急,急忙打手机。没想到,赵某的手机关机了。
糟了,是不是赵某带钱回来时,被人抢劫了?
表嫂又打到叔叔家询问,叔叔说赵某根本就没有来过拿钱。
赵某全家都急了,四处寻找又报警。
第2天,在忻府区义井乡安邑村附近田地里,发现了1具惨死的裸体女尸。
经过家属辨认,这就是失踪的赵某。
根据尸检,赵某是被人挟持到田地里遇害的。
奇怪的是,赵某下身赤裸,但歹徒并没有强奸她。赵某的死因更是惊人,她是被人用钢珠枪一枪打死的,子弹深入脑部。
赵某没有被强奸,让这起案件迷雾重重。
如果是劫财,赵某身上就带着一些零钱,似乎不太可能;如果是试图强奸美貌的赵某,倒也符合逻辑。可是,歹徒明明没有进行强奸,似乎就不是劫色了。
不是劫财劫色,警方怀疑这是报复杀人。杀人后,赵某的仇人故意剥下她的裤子,伪装成奸杀案现场。
于是,警方开始排查赵某的社会关系。
美女的是非自然比较多!
赵某年轻貌美,有好几个小伙追求他。其中几个小伙被拒绝后,曾经表示不满甚至扬言要教训她。
警方将这几个小伙一网打尽,挨个审讯。
遗憾的是,审来审去,反复调查,均没有发现这群小伙有任何疑点。
于是,赵某被奸杀案件,又陷入僵局。
上面也说了,定襄县不大,以县政府和火车站为中心,一共只有四五条街道比较热闹。
横穿整个县城,不过3公里左右。
这么小的地方,却接二连三发生了恶性杀人案,这如何得了!
谁也没想到,这还仅仅是系列奸杀案件的开始。
2002年10月21日,年仅18岁的定襄县女孩陈某再次失踪。
陈某也是一个漂亮女孩,鼻梁高挺,长发飘飘。
高中毕业后,陈某在农牧局担任会计。当天,她骑自行车,1个人从县城回到农牧局宿舍,从此不知去向。
3天后,有人在偏僻共路边的深沟里,发现了陈某的尸体。
陈某下身也是赤裸,却并没有被强奸。
她仍然是被用钢珠枪打中头部,不幸遇害的。
陈某的财物没有丢失,自行车也没有被骑走,人也没有被奸污。
现场有三轮摩托车的车轮痕迹,但这里是公路,这些痕迹也不能说明什么,没有被重视。
警方仍然判断是系列报复杀人,歹徒持有钢珠枪,可能和赵某、陈某都有矛盾。
在这个主导思想下,县民警开始排查陈某和赵某共同的社会关系。
没想到,县城虽小,安静内向陈某和活泼外向的赵某却不认识,根本没有社会交集。
反复排查,均看不出谁同时和2个女孩有仇。
案子仍然没有丝毫进展。
就在警方焦头烂额之时,竟然又发生了1起新的奸杀案。
陈某遇害仅仅2个月后,12月11日,县城18岁打女大学生刘某失踪。
刘某是放寒假的大学生,青春活波,打扮时髦。
从县城公交车站下车以后,刘某去搭乘三轮摩托车去乡下的老家,就此不见踪影。
定襄县警方判断又是钢珠枪杀人案,在全县到处寻找尸体,却没有找到。
一周后,在邻县五台县济胜桥下,发现了刘某的尸体。
刘某同样下身赤裸,被人用钢珠枪打死。但这次,歹徒对刘某实施了强奸!
由此,这推翻了警方之前的所有推论。
歹徒显然不是报复杀人,而是劫色。
之前对赵某、陈某扒光了衣服,却没有实施强奸。但是警方拍段是仇杀,只是伪装为奸杀现场。
现在看来,并非歹徒不想劫色,可能是他的性功能有问题。
这次歹徒强奸了女大学生刘某,说明什么?
歹徒就是劫色的恶魔,他可能和所有被害女性都不认识。
那么,警方排查她们的社会关系,自然不会有任何收获。
连案件的性质都搞错了,那还怎么破案!
1年3起强奸杀人案,对于小小的定襄县来说可谓是原子弹爆炸。
客观来说,线索有不少,可是县城民警能有多少破案能力?
连个正儿八经的法医都没有。
另外,歹徒似乎有一定的反侦察经验,现场没有留下指纹、足印,也没有任何目击者。
如果这几个女孩不被杀,多少还能提供一些线索。但现在没有一个活口,线索也就没有了。
这边,警方成立了定襄县系列奸杀案件专案组,投入大量警力,希望能够尽快破案。
遗憾的是,案件仍然迟迟没有进展。
好在第二年2003年全年和2004年11月前,差不多2年时间,歹徒并没有作案,这多少让警方缓了口气。
就在警方祈祷歹徒不要再作案的时候,这家伙却做了更大的案子。
2004年11月25日晚上,定襄县23岁女孩赵某返回南王乡留晖村,再次失踪。
和之前几个女孩不同,赵某在定襄县有一定的名气。
她是县里的一枝花,身高1米7几,性感抚媚,前凸后翘。魔鬼身材的赵某,在县城佳美超市做推销化妆品的工作,平时打扮的也很时髦。
美女到哪里都是焦点,半个县城的老百姓都认识赵某。
就这样一个小有名气的美女,也是搭车以后莫名失踪了。
警方四处寻找,直到10天后才在滹沱河河坝的一个桥洞里,发现了已经腐烂的赵某尸体。
尸体几乎全裸,胸部和背部被刺了十几刀,几乎刀刀致命。
尸检表明,赵某生前曾经遭到殴打,2次被强奸。
根据歹徒下手狠毒的情况,警方又开始认为是报复杀人。
万幸的是,此次有更上道的法医。
案件影响太大,山西省公安厅派来法医进行第2次尸检。
尸检表明,赵某确实被2次强奸,最后被掐死。但殴打和刀伤,均是赵某死后的行为。
换句话说,歹徒是故意对尸体毁伤,以造出仇杀的现场,误导警方。
看来,歹徒颇有作案经验,是个狡猾的惯犯。
根据DNA检测,歹徒正是之前强奸杀害女大学生刘某的恶魔。
歹徒作案手法老道,除了精液以外,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线索。
自然,现场仍然留下了三轮摩托车的车轮印,只是仍然没有被重视。农村吗,到处都是三轮摩托车,车辙有什么稀奇?
定襄县警方全力侦破这起案件的时候,歹徒再次销声匿迹1年多时间。
警方刚松了一口气,2006年2月7日,又有更大的案件发生。
人民解放军空军定襄军用机场的负责人,紧急向警方打来求助电话。
机场某军官的妹妹张某,赶来定襄县探亲,突然失踪。
张某年仅19岁,也是个青春美丽的姑娘。
女孩子单身出门不太放心,张某的哥哥特别让老乡战友,将妹妹一直从老家送到忻州市。
战友就在忻州市服役,并不是在定襄县。
将张某送上了赶赴定襄县的公交车,又嘱咐下车就要打电话让哥哥来接后,战友这才离开。
没想到,懂事善良的张某,不愿意耽误哥哥繁忙的工作,决定不让哥哥来接,而是自己去机场。
少女涉世不深,她认为下了公交车以后随便打个车,半个小时就可以到机场了。青天白日之下,应该没有什么危险。
没想到,张某的哥哥却再也没有见到妹妹。
这次案件涉及军人家属,又比普通的杀人案更为严重。
被接二连三奸杀案搞得坐卧不宁的定襄县警方,只能全体上街,四处调查。
张某很漂亮,引人注目,公交车女售票员对她有深刻印象,一眼就认出了她的照片。
女售票员回忆:这姑娘眼睛很大,梳一个马尾辫,很清纯的样子。她说一口外地普通话,向我详细询问了怎么去飞机场,又闲聊了一会。我告诉她,可以打车或者坐三轮摩托车,后者要便宜一些,但不太安全。公交车到了底站,也就是定襄县火车站,这姑娘就下车了。她是个很有礼貌的女孩,下车前还特别对我说了谢谢。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但警方基本肯定张某已经遇害。
果然,在机场附近的一条山路上,民警发现了张某的提包、内衣内裤等物,尸体则不知去向。
又寻找了多日,警方终于在宏道镇北社村南面煤厂的小空房内,发现了张某的尸体。
张某仍然是被人强奸后活活掐死!
张某死前和歹徒进行过殊死搏斗,导致2个手指折断,仍然难逃厄运。
花季少女就这样惨死。
得知张某遇害后,张某的哥哥悲痛万分,不能工作。
机场方面也相当恼怒,军方对地方施压,要求尽快侦破杀害军属案件。
遗憾的是,无能就是无能,案件仍然迟迟不能侦破。
直到1年半后的2007年8月18日,案情才有所转机。
为啥?
不是警方突然能力增强,而是出现了1个活口。
8月18日晚上约9点,南王乡留晖村外2里路的玉米地边,有个72岁的大爷独居在鱼塘小屋里。大爷帮着儿子照看鱼塘,这几个月和儿子轮流住小屋里。老人睡眠不好,睡梦中突然听到有远处有女人尖锐的呼救声。
3年前的2004年,老人所在的南王乡留晖村出过大事:大美女兰某被歹徒奸杀。
民警曾经来村子反复调查,村民们多少有了一些警觉。
听到惨烈的呼救声后,大爷立即知道出事了。他操起1把铁锹,冲出屋。几十米外的玉米地,一片混乱,似乎发生过搏斗。大爷警惕的走了十几步,突然发现本村20岁女孩梁某倒在地上。
梁某全身几乎一丝不挂,连鞋子都没穿,满头是血,看起来受了重伤。看到本村大爷后,梁某再也支持不住,一下子昏死过去。
大爷急忙将梁某背回村,村民立即用车送到县医院抢救。
伤情严重,县医院不敢收,又立即转到忻州医院。
到了忻州大医院,梁某已经陷入昏迷,呼吸微弱,随时可能断气。
此时,警方专案组也赶到了医院。
这一系列案件,已经成为震惊山西的特大连续强奸杀人案,长达5年不能侦破。
现在好不容易有个活口,怎么也要救活她!
忻州警方安排了全市最好的医生,为梁某进行了紧急开颅手术。
根据医生的描述,歹徒下手极为狠毒。梁某是被用锤子一类的钝器,连续重击后脑四五下,造成严重的脑外伤,颅骨出现非常严重的骨折。
如果换成中老年人,这种伤情早就一命呜呼。
好在梁某刚刚20岁,年轻生命力顽强,并没有死去。在医生全力手术下,梁某终于脱离生命危险,保住了性命。
即便如此,梁某受伤非常沉重,手术后1周才能说话。
因脑部有损伤和受惊过度,梁某的思维混乱,说话前言不搭后语。
经过警方反复询问,梁某终于回忆起了当时的情况。
当天晚上8点,在县城农行工作的梁某,准备回老家南王乡留晖村。回农村无非是打车或者坐三轮摩托车!
梁某是留晖村人,而3年前同村的美女兰某被人奸杀,坊间传说歹徒可能是开三轮摩托车的。
于是,梁某没有敢于打摩托车,而是拦下了1辆昌河面包车(黑车)。
开车的司机是个小胡子,大概有30多岁,个子很矮,其貌不扬,操一口定襄方言。
见司机矮锉,身高1米7的梁某并没有想到会有危险。
谈好了价格以后,面包车飞速开往留晖村。
留晖村较为偏僻,通村土路一到晚上就没有车辆经过。
面包车开到一条小土路上,突然停车。
梁某正要询问为什么停车,发现司机拔出1支钢珠枪对准她。
梁某大惊:你干什么?
司机淫笑:你说我要干什么?
梁某:大哥,你要钱的话,我全给你。
司机:钱,我不要!我就要你的人!
梁某:大哥,求求你放过我。我才20岁,还没结婚。
司机凶相毕露:少废话,快把衣服脱了,不然杀了你!
梁某一面苦苦求饶,一面四面观察。
真倒霉,这条土路在夜晚根本无人经过。
梁某无论是呼救还是跳车逃走,肯定都难逃这个司机的魔爪。
司机见梁某拖延,用钢珠枪指着她的额头:脱不脱?告诉你,定襄那个杀人色魔就是我。我都杀了好几个了。不脱,马上就打死你。
到了这个地步,已经没有周旋的余地。梁某如果不屈服,当场就会被打死。
无奈之下,梁某只好放弃抵抗,遭受了司机的淫辱。
发泄了淫欲之后,司机继续开车前进,却不是赶往留晖村。
被奸污的梁某痛苦万分,但头脑还是清楚的(银行工作的女孩真的不一样啊)。
歹徒既然是那个奸杀狂,又被梁某看到了样子,不可能随便放过她。
歹徒很可能是将她拉到便于抛尸的地方,然后杀害。
换句话说,面包车正在拉着梁某驶向鬼门关。
到了这个地步,梁某一定要设法自救,怎么也要试一试!横竖失败了,也不过是个死。
梁某一面装作求饶,一面死死盯住窗外,寻找行人或者路过的车辆。
这边,歹徒也大意了。
见梁某几乎没有抵抗,只是一味的顺从,歹徒认为她是个没有用的女孩,早就吓傻了。
歹徒并没有将梁某捆绑,也没有堵住嘴,甚至连车门车窗都没有上锁。
面包车拐过1个弯,梁某突然发现远处玉米地深处,有个小屋亮着灯。
这恐怕是唯一可以逃生的机会,不能犹豫。
于是,梁某不顾自己几乎全裸,猛地拉开车门跳下去。车速很快,梁某重重摔在地上,受了轻伤。
生死就悬于一线,赵某不顾自己受伤甚至连鞋子都没穿,爬起来撒腿就跑,大声呼救。
梁某的跳车和呼救,把歹徒吓了一大跳。
慌乱间,歹徒操起钢珠枪和1把木匠锤,就追了过去。
由于过于紧张,歹徒跳下车时无意中扣到了钢珠枪的扳机。
呯的一声,枪支走火了。
自然,钢珠枪的枪声很小,倒是不怕被人听到。这种枪只能单发射击,重新装弹要花费很长时间。无奈之下,歹徒将钢珠枪丢在车上,拿着锤子追了上去。
梁某向玉米地的小屋飞奔过去,歹徒拼命去追。
两人一路狂奔,跑出了几百米,歹徒才追上梁某,一锤子将她砸倒。
随后,歹徒又对准梁某后脑连砸了四五下,将她砸昏。
歹徒正准备再多砸几下,将梁某彻底砸死,突然发现远处小屋的房门开了。
一个高高的人影,拿着什么长武器跑出来。
所谓做贼心虚,歹徒哪里想到这是个70多岁高龄的老人。
害怕被人发现,歹徒扭头就跑,驾车迅速离开,由此梁某捡了一条命。
根据梁某身体内采取的精液分析,歹徒就是定襄县的连续奸杀狂魔。
巴掌大的定襄县,一共只有十几万人。
现在知道歹徒是司机,是当地人,有了精液证据,又有了活口,还破不了案?
梁某回忆了事情的经过,因受伤严重,却记错了一些事情。
她说作案是在1个红面包车里,而面包车实际是豆青色的;她对案犯的相貌描述也有很大出入,导致模拟画像和本人区别很大。
于是,案件竟然就是破不了。
仅仅4个月后,2007年12月定襄县25岁女孩魏某,又被这个家伙奸杀。
专案组追查到2008年6月,又是半年过去了,毫无收获。
至此,歹徒已经在定襄县作案7起,时间长达5年之久。
看起来,这家伙不会主动停止奸杀,除非被抓住。
虽警方封锁消息,但这么小的地方哪里能够藏什么秘密。
一时间,定襄县四处流传有个奸杀狂魔。
坊间传说,这个狂魔专门奸杀穿高跟鞋的女孩。一时间县城没有敢穿高跟鞋,商场超市的高跟鞋全部滞销。
随后又传说,狂魔专门奸杀穿着时髦性感的小姑娘。一时间,年轻女孩纷纷脱下好看的衣服,尽量打扮的土气,一些女孩甚至穿起了她们妈妈的衣服。
最夸张的是,有谣传狂魔专门奸杀下雨天打伞的女孩。一时间,就算下暴雨,女孩们宁愿被淋成落汤鸡,也绝对不打伞。
种种谣传,甚嚣尘上。
至此,山西省公安厅彻底失去耐心,限定专案组限期破案。
排查工作持续了1个月,仍然毫无线索。
限期破案就快要到了,专案组上下压力极大。
7月3日,凌晨1点半左右,定襄县公安局晋昌镇派出所的3个民警例行巡逻。
走到县城公共汽车站附近,民警们发现1个面包车司机在搭讪1个女青年,让她上车,可以低价送她。
县城不是大城市,深更半夜哪有什么打车的?
什么司机会为这点小钱,晚上还出车呢?
民警们立即围上去盘查。
司机发现民警拦住他的车,顿时有些紧张。
民警发现司机是个40岁左右的中年人,矮胖,其貌不扬,头发有些自来卷,留着八字胡。
留小胡子?
幸存者刘某不就说歹徒留着小胡子吗?这家伙,会不会就是歹徒?
民警:熄火,下来。这么晚了,你怎么还在拉客?
司机稳定住情绪:民警同志,现在生意不好做啊,只能晚上也出车!
民警:把你的驾驶证和行车证出示一下。
司机无奈,慢慢的掏出了证件。
民警仔细检查,立即发现了问题:驾驶证上的钢印模糊,纸张粗糙,明显是个假证。
再看司机,他虽装作镇定,头上已经出汗。
民警:这证有问题啊。你双手抱着头蹲下,小李小王,你们2人看着他。我来检查一下车辆
矮胖的司机被2个高大的民警夹着,不敢抵抗,也无法抵抗,只能乖乖的蹲下。
这个民警开始检查面包车,很快发现后座下面有个塑料编织袋。
民警摸上去,里面硬邦邦的似乎是两个管状物。
打开一看,赫然是2支自制钢珠枪。
民警:好狗日的。小李小王,把这家伙铐了。
听到这句话,司机吓得浑身一抖,似乎想要抵抗或者逃跑。
歹徒毕竟40岁了,哪里有2个年轻民警反应快。1个民警抬脚将这家伙踢倒,2人合力将他按住戴上手铐。
司机被押送到公安局,连夜审讯。
公安局老民警很快认出,这人是赵在鑫,也就是98年12岁女孩被奸杀案的嫌疑人之一。
那个案子中,因赵在鑫有不在场证明,被排除嫌疑。
赵在鑫这家伙倒是很硬,无论警方如何询问,他始终不交代,只说自己是军迷,喜欢枪,所以私下造了2支。
卧槽,不要侮辱咱军迷啊!
警方又不是弱智,自然不会相信他的鬼话。
民警们一面对赵在鑫抽血进行DNA检测,一面对他的家进行搜查。
DNA检测要送到太原去,20个小时才会有结果,要耐心的等待了。
而对赵在鑫家的搜查,有了重大收获。
面对民警,赵在鑫老实巴交的妻子,吓得浑身发抖,语无伦次。
妻子结结巴巴告诉民警,赵在鑫有个做木匠活的小屋,不准他和孩子进去。有一次儿子偷偷溜进去玩,被赵在鑫发现痛揍了一顿,打的住进了医院。
民警们立即用撬棍敲开门锁,冲入这个木匠小屋。
眼前的一切,让他们镇静无比。
这里面几乎是一个军火库,放置着:2支自制钢珠枪、雷管20枚、炸药3公斤、导火索20米以及大量的自制子弹、火药。
根据弹道鉴定,其中1支枪就是之前杀害多名女性的凶器。
另外,又发现被拆散的老式手枪3支。这3支手枪,是2002年7月11日西河头地道战展览馆失窃的枪支。
这边,DNA检测也有了结果,和受害女性体内的精液对比一致。
现有证据完全可以证明,赵在鑫就是连环奸杀恶魔。
稳妥起见,警方带着幸存者梁某进行辨认。
梁某战战兢兢的看了几眼,却也认出赵在鑫就是那个小胡子司机。
证据确凿,还如何抵赖?
于是,30小时后,也就是7月4日中午,赵在鑫放弃抵抗,承认自己就是定襄县系列奸杀恶魔。
赵在鑫,1967年出生在定襄县受禄乡向阳村普通农民家。
赵家孩子很多,并不富裕。
即便如此,赵在鑫的父亲还是比较重视孩子教育的。在父亲的督促下,赵在鑫读完了初中。赵在鑫是个恶魔,也是一个比较聪明的人。他的成绩平平,却颇有些艺术天赋。
初中毕业后,赵在鑫对考高中没什么兴趣,去报考了太原的美术学校。因基础课分数不够,赵在鑫没有考上。
从此后,赵在鑫无心继续读书,开始进入社会讨生活。
他拜了当地一个师傅,学会了一手精湛的木匠手艺。在学木匠的同时,赵在鑫也学会了油漆手艺。
期间,师傅发现赵在鑫这人平时沉默寡言,似乎很老实,其实做事偏激,很吓人。
赵在鑫天生冲动,喜欢走极端,骨子里还很凶恶。
学油漆手艺时,一次赵在鑫因鸡毛蒜皮小事和师兄吵架。赵在鑫不在理,说不过赵师兄,竟然将一桶油漆从师兄头上浇下,差点把师兄双眼弄瞎。
师傅认为赵在鑫这人很危险,迟早会出事。
油漆匠加木匠,赵在鑫自己吃饭是没问题了。
只是,赵在鑫却自视甚高,认为他不是普通老百姓。
1988年,21岁的赵在鑫和邻村1个女孩结婚。妻子文化程度不高,长相平平,但身体粗壮,吃苦耐劳。
1990年,妻子生了1个儿子,23岁的赵在鑫大喜过望。农村条件太差,赵在鑫就想在县城买个新房子,让儿子有更好的生活条件。
愿望虽好,毕竟不切合实际,属于好高骛远。
没有钱买房,靠做工还需要几年时间,赵在鑫不耐烦多等。
人想要钱又急燥,就很容易动歪脑筋。
赵在鑫开始盗窃,在县城偷了3辆摩托车。
在90年,摩托车就相当于今天的汽车,3辆摩托车价格不菲。
销赃时,无经验的赵在鑫被警方抓获。因盗窃价值巨大,赵在鑫被判处9年有期徒刑。
服刑期间,赵在鑫似乎表现不错,做了大量木匠活,手艺精湛,获得了狱警的赞赏。
监狱方面认为赵在鑫积极改造,给他连续减刑3次,共减刑3年。
不过,狱友则是另外一种看法。
狱友老谢多年后接受采访,这么说:赵在鑫是个疯子,在号子里没人敢惹。说实在的,里面的哪个是好惹的,打架抢劫,甚至杀人放火都不稀奇。不过,再不怕死的人,也怕疯的。我和赵在鑫在1个号子关了2年,对他很了解。有一次,大家打牌赌香烟,有个定襄的小混混出老千。我们发现了以后,他还出言不逊,先动手打人。其他人忍不得,联手打了他一顿。这根本不管赵在鑫的事,他却觉得我们打了他的老乡,是不给他面子,要报复我们。
记者:他怎么做的?
老谢:我们晚上睡着后,他用脸盆挨个砸我们头,砸晕了我们三四个人,我们都住了院。我被砸的颅内出血,养了好几个月才恢复。这种事本来要加刑。监狱护短,说他表现良好,是一时冲动,当众做个检查就算了。照常理说,赵在鑫应该感激监狱才对。结果,你猜怎么样?他不愿意当众做检查,觉得丢了面子。当着狱警的面,赵在鑫用做木工的斧头,一下把左手中指齐第二关节剁下,说做检查就去死。狱警见他自残,吓得半死,没敢让他做检查。这件事以后,大家都知道赵在鑫是疯子,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没人敢招惹他。
赵在鑫在1996年6月提前出狱,前后坐了6年牢。
回到定襄县老家,赵在鑫发现他仍然有个家。一般的农村妇女刚刚生育后丈夫就被捕,早就离婚将孩子丢下,跑的没影子。赵在鑫的妻子却很实在,含辛茹苦的打工养着孩子,等着他出狱。
换成一般男人,肯定对老婆感激涕零,赵在鑫却不同。
偏执的赵在鑫认为老婆等他6年不符合常理,就四处打听。
结果,赵在鑫听说老婆曾经和1个表弟经常来往,立即认为老婆偷人。
其实,这个表弟才十六七岁,怎么可能和他老婆有什么关系。
赵在鑫却不管,痛打了老婆一顿,摔门而走,去了太原。
在太原,赵在鑫摆了4个月的地摊,贩卖假香烟。太原黑社会众多,做这种生意一定要有关系。期间,小流氓不断来骚扰,生意做不下去,赵在鑫只能收摊回到老家。
厚道的妻子并没有计较赵在鑫的暴戾,仍然和他一起过日子。
赵在鑫带着老婆孩子在县城南关租了个房子居住,以油漆匠和木匠为生。
不管怎么说,赵在鑫还是有个家,有老婆孩子,可以踏踏实实过日子了。
这期间,赵在鑫却意外发现自己阳痿了,根本无法和妻子过正常的性生活。妻子没有责怪他,赵在鑫却陷入了极大地自卑中。赵认为自己混的差不说,现在连个男人都做不了。
对妻子的仇恨,对自己不举的自卑和烦躁,对社会地位低下的不满,还有长期禁欲导致的极度饥渴,让本来就有些疯癫的赵在鑫更加极端、变态。
出狱后2年,也就是98年,赵在鑫帮助外婆修新房,来到了受禄乡向阳村。
期间,赵在鑫和邻居家的12岁女孩小娟多次接触。
赵在鑫有阳痿的问题,对于成年女人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小娟的软弱幼稚,却引起了赵在鑫变态的性欲望。
帮助外婆修好新房以后3天,也就是8月30日,已经回家的赵在鑫发现丢了一件重要的工具。
当晚6点左右,赵在鑫赶到外婆家找工具。
进村以后,赵在鑫并没有遇到其他人。路过小娟围墙外,赵在鑫发现只有小娟一个人在家,只穿着背心和短裤。见周围没有其他人,赵在鑫突然迸发恶念。他跳入院子,将小娟打晕后强奸。
发泄完兽欲以后,赵在鑫冷静下来,感到极大的恐惧。
在当年,强奸罪要判刑10年。小娟认识他,一定会报案。这样一来,赵在鑫又要回到监狱蹲上10年。赵在鑫上一次入狱6年真是生不如死,他不愿意再次坐牢。
一不做二不休,赵在鑫干脆将昏迷的小娟活活掐死,然后扛出村子,丢在村外,做出可能是流窜犯作案的假象。
赵在鑫杀了那么多人,唯一有些内疚的就是对小娟。
他觉得小娟很可爱,很天真,自己奸杀她实属禽兽不如。
杀了小娟以后,警方一度将赵在鑫列为嫌疑人。
赵在鑫作案期间没有人看到,包括外婆在内所有人都以为他3天前就回县城了,有不在场证明,没有被当做凶手。
赵在鑫被吓得不轻,之后长达4年没有作案。
这4年时间,赵在鑫过的并不好。
他性格偏激,经常和顾客抬杠甚至吵架,渐渐的没人敢上门,木匠和油漆匠生意越来越差。
无奈之下,赵在鑫只得驾驶自己的红色三轮摩托车,兼职拉客贴补家用。
2002年4月19日,赵在鑫拉上了24岁的服装店女老板赵某。
赵某年轻貌美,打扮又比较性感,让赵在鑫不觉躁动。
赵某说去义井乡安邑村,赵在鑫开价15元,赵某只肯给5元。
连日生意不好,赵在鑫只能同意了。
车子快到安邑村,赵在鑫希望赵某加5块,但赵某不同意,还讽刺了一句:谈好的价格,现在又反悔,你不是敲诈吗?耍流氓啊!
赵在鑫恼羞成怒,一脚将赵某踢下车,用自制的钢珠枪指着她试图强奸。面对24岁的成熟女人赵某,赵在鑫再次不举,不能完成强奸。
恼怒之下,赵在鑫用自制的钢珠枪顶着赵某的头,将她活活打死,抛尸野地。
杀死赵某,赵在鑫感到了一种很大的满足感。
他是一个变态,仇恨妻子,仇恨女人,仇恨所有人,时刻想要报复。
现实中,赵在鑫是社会底层,又离不开妻子,根本无法报复。
现在,通过奸杀美女的手段,赵在鑫报复了女人,他感到很满足,有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于是,他开始了职业犯罪的生涯,也开始准备枪械。
7月11日,他盗窃了西河头地道战展览馆的3支老式手枪。
这家伙心灵手巧,将手枪拆卸来学习,然后改进了自己的钢珠枪,又多造了几支。
后来因经济状况好转和作案太多,赵在鑫卖掉了红色三轮摩托车,改用1辆昌河面包车拉客和作案。
随后的5年内,赵在鑫疯狂作案7起,奸杀6人,只有梁某1人被强奸后负重伤,靠自救才逃走。
在10年内,赵在鑫在巴掌大的定襄县做了8起杀人案,这几乎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别的不说,活口梁某已经说了歹徒驾驶1辆面包车。
请问,小小的县城,能有多少辆面包车,把所有司机挨个让梁某辨认很困难吗?
就算认不出,全部做一下DNA检测又能花多少钱?
讽刺的是,正是因为警方的能力不足,才让赵在鑫得以落网。
在受害者梁某逃生以后,赵在鑫似乎应该立即跑路,不然形同找死。
可是,赵在鑫对定襄县警方极为蔑视,认为:他们除了抓现行,根本破不了案。
上得山多终遇虎,赵在鑫在弹丸之地顶风作案,甚至带着枪到处跑,最终真的被抓了现行。
更可怕的是,被捕后赵在鑫交代:我已经对奸杀女人失去了兴趣,这样报复的不够刺激。我改造了枪支,是准备用枪做大案。盗窃了雷管9枚、炸药3.05公斤、导火索1余米,是准备炸毁定襄县一处政府大楼,彻底将事情闹大。
万幸的是,赵在鑫觉得3公斤炸药太少,还需要多偷一些,才暂时没有作案。
奇怪的是,赵在鑫案件审判时间非常长。直到6年后的2014年8月20日,赵在鑫才被执行死刑。
一般来说,只有部分案情没有搞清楚的情况下,才会拖延这么久。一种说法是,赵在鑫涉及的9起案件中,有3起证据不足,有让他背黑锅的嫌疑。
这系列案件中,除了第一起12岁小娟被奸杀以外,其余7名受害女孩均是单独乘坐赵在鑫的黑车后遇害。
需要说明的是,定襄县并非没有正规出租车。受害女孩均是图便宜,坐了赵在鑫的黑车(三轮摩托车和面包车)。虽不是说正规出租车就不会出事,毕竟有名有姓的司机会有很大顾虑,出事的几率会低很多。
同时,赵在鑫作案前,均会借口抄近道将车子开到偏僻的地方作案。
受害者除了机场军官的妹妹以外,均是定襄县本地人,熟知道路,本来应该有所警觉。
车还在大路上时,如果女孩子们坚决制止赵在鑫抄近道或者及时要求停车,必要时候甚至不惜跳车或者高声呼救,赵是不敢下手的。
遗憾的是,这些20岁左右年轻美貌的女孩,有的还是智商较高的女大学生、见多识广的女老板、银行工作人员等等,却毫无警惕意识,最终不幸遇害。
客观来说,赵在鑫作案手段并不高明,却连杀了这么多人,嚣张10年之久。
除了警方办案不利以外,女孩们没有自救,导致全部遇害也是不能破案的重要原因。
赵在鑫回忆,杀害几个女孩之前也曾多次遭遇路人的路过的车辆。如果女孩呼救,不是没有逃生的可能。可惜女孩们都被吓破了胆,根本没有任何主动自救的行为。
唯一幸存的梁某,完全是依靠冷静和判断才自救成功。
她始终沉着的同赵在鑫周旋以保命。一旦有机会,梁某立即拼死逃命,才得以幸存。
单身女孩出门总是有一定危险的。但只要女孩身边随便有个男性哪怕女性同伴,赵在鑫就绝对不敢下手。
这个世界没这么安全,中国没这么安全,至少没新闻联播里面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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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恐怖案件。。。变态,不喜勿入
Hello Kitty藏尸案发生于1999年的香 港,是轰动一时的杀人案。案中23岁女死者樊敏仪,遭多人禁锢于尖沙咀加连威老道一个住宅单位里,被迫饮尿、严重殴打、燃烧身体,死后被肢解、烹尸,头颅被塞进一个Hello Kitty洋娃娃之内(而案件称作九龙西酷刑案)。
三名行凶者陈文乐(案发时33岁)、梁胜祖(26岁)及梁伟伦(19岁)出庭应讯时,其中一人听到控方述说女受害人被虐打的情况后,仍发出嘻笑声。香港法官阮云道于2000年12月6日判案时形容:“被告极度丧心病狂、残忍、冷酷无情、、暴力及恶毒,并非人类对待人类所能做出的行为。”
2003年,该案件被香港人选为历来最轰动案件中第四位,仅次于1982年的雨夜屠夫、1974年跑马地纸盒藏尸案、及1992年至1993年的屯门色魔案。
在这宗案情凶残的案件中,受害人樊敏仪是一名夜总会舞女,1997年因筹措祖母的医药费,偷取任职皮条客的首被告陈文乐数千元港币及其他财物(另一说是指毒品债)。首被告陈文乐于是吩咐次被告梁胜祖及第三被告梁伟伦向女受害人追债。女受害人为求还清债项,怀孕后仍继续接客,三名被告将欠款不断提高,受害人因无力偿还,因而触怒三人。1999年3月17日梁胜祖及梁伟伦按照首被告要求,将受害人从葵涌丽瑶邨富瑶楼一单位押走,禁锢于尖沙咀加连威老道三十一号三楼一单位。
当回到单位后,梁伟伦质问受害人为何不还钱、为何不肯回电话,连踢受害人超过五十次。三名被告用木板封着该单位的玻璃窗,以滚油泼向受害人的口腔,在伤口上涂上辣椒油,逼她吞吃粪便及喝尿。被告之后把烧溶的塑胶吸管滴在她的腿上,并命令受害人发出笑声。受害人开始神志不清,并不时挑起伤口上的焦疤,被告于是以电线紧紧捆缠受害人双手多个小时,之后又用铁通殴打她双手。
数星期后,女受害人终于支撑不住,被告一度以打火机烧她脚部,要她移动身躯。受害人其后被指直接用口吸食bing毒,在地上辗转反侧,状甚痛苦,估计于1999年4月中旬死去,死时脸部浮肿、牙齿流血、全身长满水泡、伤口灌脓。
当被告发现樊敏仪已死去后,他们决定将死者肢解,先将尸体搬到浴缸中放血,锯开骨骼,以胶袋盛着死者的肠脏,在浴室中以烫水烚熟,排水渠呈现类似肉类及牙齿状的物体。
梁胜祖当时负责劏肚放血,劏肚后见有内脏漏出,于是站开呕吐,梁伟伦亦因尸体太臭而作呕,最后由首被告陈文乐负责分尸,肢解部分载于多个塑胶袋内,后弃置于垃圾站。
陈文乐亦在房间内,以火水炉烹煮死者头颅,忙乱间,他们将内脏弃置于屋内及随手掉到大厦檐篷,并将一个美人鱼造型的Hello Kitty洋娃娃割开,取出部分棉花,把死者煮熟的头骨塞入后缝合。
当案件开审后,第一被告陈文乐被指从煲内取出女死者的人头时,一面将半溶的头发扯出,一面说:“乖乖地唔好郁,我帮你扮番靓!(乖乖,不要动,我帮你打扮!)”事后,陈文乐亦吩咐其余被告将熟肉喂狗,但此项指令有否执行,则不可考,各人随后四散。
藏尸期间,住在楼上一名姓黄的男住客,曾在大厦的热气槽上,看到有人影不断手起刀落,好奇下以摄录机拍下情景,但有关片段后来已被洗掉。此后,该单位被空置,附近的邻居却多次嗅到单位内传出强烈恶臭,报警求助,但警方到场后认为是垃圾臭气,未有深入追查。
法医官奉召到场后,在Hello Kitty洋娃娃内发现一个女性人头,洋娃娃的棉花满布尸虫,头骨已被人煲熟,由于皮肉及头发组织已被破坏,无法进行DNA化验。探员最终在现场检走一批重要证物,包括一个无门冰箱、一把铁锤及一个怀疑曾作烹尸用的瓦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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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大案纪实:香港宝马山特大双尸案 白人情侣被奸淫性虐后残杀
来源:网络新闻
80年代,香港宝马山发生了骇人听闻的恶性案件。一对白人高中情侣,被人残酷虐杀。白人美少女被强奸后,还被殴打致全身500处伤痕,又被用木棍插入下体,活活折磨致死。此案在当年震动英国、香港两地,影响又持续了二三十年之久。听我说一说吧。
80年代初期的香港,相当的繁荣安定。
那个时代,香港普通的教师月收入大约是5000元港币,相当于人民币1500元。大陆教师工资只有五六十元,相差非常悬殊。
当时的香港人也非常有优越感,毕竟薪水超过大陆30倍之多。
很多香港的底层,到了大陆都耀武扬威,好像自己是李嘉诚一样。
甚至那个年代的香港卡车司机,有的都在深圳包养情妇,形成了著名的二奶村。
当时香港社会治安还算稳定。
尤其是70年代廉政公署成立以后,警匪勾结情况大为减少,黑帮也嚣张不起来了。
在这种富裕繁荣的大环境下,仍然有可怕的犯罪。
1985年4月21日上午,香港港岛英童学校报警。
香港警方:你好。
校长:警官你好,我是港岛英童学校(今天叫做英基学校协会西岛中学)的校长。我们学校有2个学生,昨天下午离校后失踪,没有回家,今天也没有回来上课。
香港警方:港岛英童学校?就是在港英国侨民学校吧?失踪的学生是英国人?
校长:对。失踪的是2个白人学生。他们是英国人,父母来香港工作,孩子就在我们学校就读。
香港警方:他们叫什么名字?你们联系过他们父母没有?会不会是两人结伴去哪儿玩了?比如澳门。
校长:他们的父母就在我的办公室。这2名学生是一对情侣,品学兼优,安分守己,从没有夜不归宿的先例。男孩叫做肯尼思·麦布莱(Kenneth McBride),是学校著名的运动健将。女孩叫做妮可拉·梅雅丝(Nicola Myers),是本校著名的美少女之一。他们都是高中二年级学生。
香港警方:好的。他们说过去哪里吗?
校长:昨天下午,我们学校放假。简尼斯是我们学校快艇队的队员。不过,上个月他骑车跌断了锁骨,现在还缠着绷带,所以没有参加训练。当天他和妮可拉去看了一会快艇队训练,随后告诉同学要离校去游玩,准备去香港岛北角的赛西湖公园。同学知道他们是去约会。当晚10点,他们没有回校住宿,同学们也帮他们遮掩(以为他们在外面过夜)。但今天上课没有见到人,同学们才慌了,紧急告诉老师。我们联系他们父母,说也没有回家,就赶快报警了。肯定出事了。
香港警方:你们为什么说一定是出事了?
校长:我们检查了两人的宿舍,他们的钱包和证件都在。看来,他们昨天下午只带走了一些零钱,绝对够不上住店,也不可能去澳门。
香港警方:明白了,我们立即调查。
就在香港警方,调查失踪人口的时候,却突然有人报案说发现了死人,地点就赛西湖公园附近。
有个市民林先生就住在附近,每天都会在宝马山晨跑锻炼。
21日上午6点,他跑步经过宝马山配水库附近(当年还是荒山),看到了奇怪的东西。
林先生发现,有一个穿着牛仔裤的年轻人,躺在堤坝陡峭的坡上,好像是在睡觉。
这就怪了!
这么早,满山都是露水,谁会跑到山上草里睡觉?
奇怪归奇怪,香港人和大陆人也差不多,也是不愿意管闲事。
林先生继续往上山跑,大约1小时候跑下山,再次经过堤坝。
此时,林先生才发现情况不对劲。
1个小时了,那个年轻人还躺在坡上,连姿势都没有变。
这就见鬼了。
谁会在这种陡峭的坡上睡觉?万一翻身岂不是要滚下去受伤?
是不是喝多了?或者突发什么急病了?
林先生犹豫了一会,还是咬牙跑了多去。
在距离那个年轻人还有50米,林先生就吃了一惊。
这个年轻人是趴在坡上,双手背在身后上,似乎被什么东西绑着。
林先生远远的喊了几声:先生,先生?你怎么了?
那个年轻人没有回答。
接着,林先生发现年轻人一头金发,原来是个外国人。
林先生鼓起勇气,走到这个外国年轻人的身边,又喊了几声:先生,先生。
突然,林先生发现,这个人早就死了。
他双目半睁,舌头伸长吐在嘴外,头部全是凝固的鲜血,双手被绳索绑在身后。更可怕的是,这个外国小伙死前似乎被人毒打过,全身伤痕累累。尤其脸部和颈部,似乎被大棍之类的东西反复重击,几乎全部粉碎,相貌已经无法辨别。
林先生惊叫一声,转头就跑。谁知道堤坝的坡度很陡,他跑了几步没站稳,跌倒了,滚了十几米才停下,脸部都被石头擦破了。
当年没有手机,林先生急忙跑下山,在一个小卖部找到电话报警。
听说有命案,香港警方也比较重视,迅速赶到宝马山。
宝马山位于北角的一座山峰,是港岛东半山区的一部分。香港虽不大,宝马山所在的东半山区还是比较大的。在60年代之前,这里都是荒山野岭,后来陆续被开发为高档住宅区和学校。在80年代,这里还是很偏僻的。
宝马山傍边就是赛西湖公园,在70年代之前这里有个七姊妹水塘。没见过市面的香港市民,认为这个水塘可以和西湖相比,就叫做赛西湖。
70年代,水塘已经被填平,又新建了小区,赛西湖没有湖了。
赛西湖公园并不算偏僻,周边有多所学校,学生们经常来公园散步。
相反,宝马山则很荒凉,平时很少见到人,更适合情侣幽会。
警方赶到宝马山,在林先生带领下,找到了那个外国年轻人的尸体。
面目全非的金发小伙子,应该还不到20岁。他穿着蓝色牛仔,上衣几乎被撕碎,双手被用绷带之类的东西绑着。
后来才知道,这就是小伙子锁骨骨折后,用来治疗的绷带。
歹徒残忍的将绷带拆下,用力打击伤处,导致小伙子快要愈合的锁骨再次骨折。
可以想象,这是一种多么巨大的疼痛。
警察们将这个小伙子的尸体翻过来,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小伙子遍体鳞伤,尤其胸部和背部被打的到处皮肉开裂,像绽开的石榴。
根据伤口分析,似乎是被木棍或者树棍之类的东西,反复殴打导致。
警方法医粗略计算了一下,小伙子被木棍殴击至少上百下,施暴时间长达30分钟以上。
这一百多下,并非妈妈打儿子那种轻击,而是用尽全力的重击。
后来验尸表明,小伙子除了旧伤锁骨骨折以外,全身还被殴打导致十多处骨折,部分内脏都被打伤。
然而,小伙子并不是被打死的,而是被勒死的。
小伙子的脖子上有明显的勒和压的痕迹,这是被木棍重压脖子和被绳索反复勒颈导致。
所谓的绳索,还是小伙子的绷带。
而木棍重压脖子的力量非常大,导致小伙子颈骨完全骨折断裂。法医认为,歹徒极为凶恶,使用一个长木棍架在小伙子的脖子上,然后由两人反复跳上去踩踏木棍。
这样,小伙子的脖子,等于要承受2个人超过200斤的重压。
这个残忍的暴行,导致小伙子颈部断裂窒息死亡。
自然,这种杀人方法最少需要2个人。现场足迹混乱,警方认为歹徒至少3人以上。
发现尸体的同时,警方也接到了学校校长的报警。
根据遇害小伙是金发,又有锁骨骨折的旧伤,基本可以确定他就是失踪的肯尼斯。
肯尼斯是同女友妮可拉一起出去的,那么妮可拉呢?
根据肯尼斯惨死来看,警方认为妮可拉也凶多吉少。
警方在附近搜索,很快在二三百米外的草丛中,发现了妮可拉的尸体。
相比被群殴虐杀的男高中生肯尼斯,女高中生妮可拉死的更惨十倍。
妮可拉的尸体几乎全裸,下体一丝不挂,上身米黄色T恤被掀到头部,盖住了脸。
大家猜的没错,妮可拉生前遭受了强奸,法医发现了精液的痕迹。
更可怕的是,妮可拉还曾经被性虐。
法医尸检表明,妮可拉阴道有严重撕裂伤,发现了木屑和玻璃碎片痕迹。似乎歹徒强奸了妮可拉以后,仍然不满足。
他们毫无人性的用木棍和玻璃酒瓶,反复硬塞入她的阴部,导致阴部大面积撕裂。
一般认为,这是巨大的疼痛,妮可拉可能因此昏迷过去。
除了被强奸和性虐以外,妮可拉一样被殴打致死。
法医掀开蒙住妮可拉的T恤,顿时震惊无比。
相当美貌的妮可拉的脸几乎变成浆糊一般,头部被木棍砸的不成形状。她的下颚被打的粉碎,左眼球已经不知去向。
相比受伤100多处的男友肯尼斯,妮可拉全身从头到脚几乎没有一块好皮,有高达500多处伤痕。
法医认为,妮可拉至少被折磨了1到2个小时之久。
根据尸检,妮可拉被勒颈,但并没有被勒死。
看来,妮可拉被歹徒性虐、虐打期间已经休克。歹徒认为她已死,就将她和肯尼斯的尸体搬到这里丢下。
妮可拉稍后恢复了神志,但重伤无力挣扎,下颚被打碎也无法喊叫,最终因失血过多而不治。
现场留下了大约10米的爬行痕迹,法医认为妮可拉在死前,曾花费3到4小时试图自救。
受伤太严重,妮可拉爬了这么久,也只爬出了不到10米,惨死。
可以想到,妮可拉在死前是万分痛苦的,歹徒毫无人性可言。
警方认为堤坝不是第一现场,只是抛尸现场。
同时,简尼斯和妮可拉的部分衣服、金表、首饰、背包和作案凶器都不知去向。
该案手法极其凶残,性质非常恶劣,瞬间传遍了香港。
受害者是英国白人,案件又迅速震惊了英伦三岛。
一时间,香港和英国各大媒体24小时跟踪报道,电视台也不断介绍案件的情况。
自然,这给香港警方带来巨大的压力。
当天,警方集中600多名警员,开始地毯式搜索宝马山,试图找出证据。
同时,警方也反复走访附近居民,希望他们能够提供线索。
当天搜索和走访毫无结果,居民根本无人看到这两个白人情侣,更没有看到疑似的凶手。
而搜山的警员,也毫无收获。
宝马山不算大,也绝对不小,树木很多。依靠区区600人想要短期内搜遍,是非常困难的。
于是,一些积极的市民也被组织起来,警方甚至还调动了直升机高空搜索。
自然,直升机想要在山上发现衣物、首饰,自然是无稽之谈。这至少表明了警方的积极态度。
搜索到了第三天,警方才终于有所突破。
1个警员在一处小树林中,发现了一些衣物和首饰。
根据辨认,这是女受害者妮可拉的裙子、内裤、胸罩、鞋子、手镯(不值钱的装饰物)和被掏空的背包(里面只剩下她在在伦敦的生活照 ,少量现金失踪)。
不过,简尼斯的鞋子和金表,仍然不知去向。
同时,这里发现了多根木棍,都是从附近的树上掰下来的。
木棍上面有明显的血迹,发现了人的头发(金色)。
另外,现场还丢弃着一个玻璃酒瓶,头部有些破碎,上面有血迹和精液痕迹。看来,这就是歹徒用来性虐妮可拉,强行塞入她阴部的酒瓶。
幸运的是,酒瓶上还发现了指纹,这是最直接的证据。
现场足迹很乱,似乎至少有3人以上。
所有的线索,就这么多了。
香港警方,随后开始了激烈讨论,看看案件究竟是什么性质。
一些老探长认为,这似乎是仇杀。
简尼斯和妮可拉都是被虐杀,尤其妮可拉生前被强奸、性虐,还被重击500次以上。
如果是单纯的劫财或者劫色,怎么可能如此凶残的杀人?
这完全没有道理。
当时香港还是英国殖民地,同属一个法系。
强奸罪虽属于比较严重罪行,一般量刑也不会超过10年。然而,杀人在香港是重罪,很可能是终身监禁甚至死刑。
歹徒作案手法凶残,似乎不是第一次犯罪,怎么会不知道这个道理?
显然,仇杀比较符合逻辑。
似乎是简尼斯或者妮可拉有什么仇人,报复性杀人,手段才如此恶劣。
另外一些探长认为,这似乎就是劫财或者劫色。
事后发现,简尼斯的金表和钱包都不见了,连妮可拉背包里面的少量港币也不知去向。
相反,妮可拉貌似贵重的手镯(实际不值钱)却被丢在地上。看来,歹徒对珠宝颇有些了解,这一般只有珠宝行业或者职业歹徒才有这个本事。
似乎,歹徒就是为钱。
另外,妮可拉死前被强奸和性虐,歹徒还留下了精液。
如果仅仅是报复杀人,歹徒似乎没有必要做这样的事情,没有必要留下太多证据。
自然,案件的推论要用证据证明。
这边,英国和香港媒体又大肆报道,甚至刊登了妮可拉全目全非的尸体。
一时间,英国和香港民众都深感愤怒和恐惧,纷纷要求尽快抓捕凶手。
这边,香港警方却抓耳捞腮。
他们获取到了精液和多枚指纹,以及木棍上疑似歹徒的血液。
但80年代还没有DNA检测,所以精液和血液只能识别歹徒的血型,不能锁定。
至于指纹倒是很有用。
奇怪的是,警方对比香港前科罪犯资料库,却发现没有符合的信息。
歹徒没有前科?或者干脆不是香港人?
同时,这伙至少3人以上的歹徒,还有一些反侦察能力。
警方始终没有发现虐杀白人情侣的第一现场,只发现了丢弃尸体和凶器的两个第二现场。
始终没有发现第一现场,这就意味着证据会有较大缺失。
显然,歹徒对警方办案模式略懂一二,巧妙的进行对抗。
期间,警方调查了受害者家庭,看看他们是否有仇人。
结果是:没有。
两家都是刚刚来到香港,前后不到1年。两家父母都是技术类的工程师,同人打交道不多,更谈不上有什么仇人。
至于那对小情侣,在学校口碑很好,加上年龄不大,也更谈不上仇人。
其实,两家在香港都完全没有根基,也不准备将来留在香港,导致社会关系极为简单。
警方竭尽全力,就社会关系方便却无法突破。
此时,警方开始认为这不是报复杀人,而更像是劫财或者劫色杀人。
这样一来,案件拖了半个月,毫无进展。
香港和英国不是大陆,媒体是自由的,以抨击政府尤其是警方为乐。
一时间,香港英国各大媒体纷纷攻击香港警方“无能”“低效”!
无奈之下,香港警方悬赏5万元港币,希望知情人提供线索。
5万港币在大陆是天价,在香港却并不算高。
1980年,港岛南湾道一带的高级住宅用地,每平方米也要13500元。
警方还设立了热线,呼吁所有市民提供线索。
同时,警方先后走访周边市民高达2万多人,尤其案发周边居民区,几乎每家每户都被走访,但毫无收获。
于是,6个多月过去了,案件迟迟没有进展。
期间,简尼斯和妮可拉的父母,含泪将孩子的遗体运回英国安葬。
简尼斯和妮可拉都是好孩子,又死得如此惨,他们所在社区也非常伤心,参加葬礼的人很多。
自然,最悲伤的还是他们的父母。
简尼斯的父亲,是英国驻香港公司的一名高级职员。他是个高级技术专家,工作能力强,性格温和,人缘很好,深受老板器重。
在公司开拓香港业务后,简尼斯父亲被老板派到香港作总工程师。
简尼斯父亲明知道到香港很不方便,仍然没有拒绝,带着全家赶赴异域。儿子简尼斯,也是这时候从英国高中转学到香港的。
儿子被残杀后,简尼斯父亲极为悲痛,连续几个月无法工作,随后向老板辞职。
这个老板倒是颇有人性,他对简尼斯父亲说:如果你不去香港,就不会发生这种事,公司也是有责任的。公司董事会商讨过了,不批准你的辞职,让你带薪休假1年。另外,公司会出面悬赏50万港币,要求知情人提供线索,早日抓住凶手。
简尼斯父亲说:这同公司没有关系,完全是我家的飞来横祸。对于公司的行为,我们全家很感激,但不能接受。
老板握住简尼斯父亲的手,说:我也是有儿子的人,董事们都很同情你的遭遇。你不用推辞了,就这样办吧。
于是,公司和香港警方合作,将悬赏金额提高到55万港币。
55万,可不是小数字了,完全可以买一处房子。
这绝对能够打动很多人了。
有钱能使鬼推磨,在香港尤其如此。
几天后,一通电话打到警方的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俗称O记。
电话那头的人,是黑帮福义兴的1个小头目。
小头目找到了曾经抓过他的警察:警官,你们悬赏55万花红提供杀洋妞的线索,是不是真的?
警方:当然真的,所有报纸都刊登了。只要是可靠的线索,能够抓住疑凶,我们立即支付。
小头目:你们不会事后把密报的人,捅给媒体吧?
警方:当然不会了,总警司说了,完全保密。
小头目:好,好!警官,我运气太好了,这55万归我了。
警方:你?我看你想钱想疯了吧。不瞒你说,我们也联系了所有帮派的龙头,让他们提供线索。结果呢?什么都没有!就凭你?
小头目:呵呵,时来运转,人总不可能永远倒霉。我本来不想混黑道了,混了十多年也混不出头,监狱和医院倒是经常进去。上次替大哥在苦窑蹲了2年,连安家费都没拿到。现在我拿到这笔钱,马上就能去泰国或者菲律宾隐退了。
警方:你不是说笑?那你说说,凶手是谁?
小头目:是我们帮派的一个小喽啰,叫做彭信义,20多岁。这家伙属于跟进跟出的小混混,不入流。上次我们3个人去澳门办事,我听到他向另一个小喽啰吹嘘,说杀死那个鬼佬的就是他。
警方:他会不会是胡说?
小头目:我看不是。那个小喽啰嘲笑他“你喝多了吧。你就那胆量敢杀人?”彭信义急了,抬起脚说“看,这双耐克鞋就是那个鬼佬的!只有英国才有卖,香港买不到的”我看了一眼,这确实是最新款的耐克鞋(很高档)。我姐姐就是卖耐克鞋的店员,我经常去店里找她,对耐克鞋很熟悉。彭信义穿的那双鞋,确实在香港买不到。
警方:他这样吹嘘,应该不少人知道。为什么别人不说?他们都不想要这55万?
小头目:彭信义是和我们帮派的人吹嘘的。你也知道,我们江湖三大忌的第一条,就是不得出卖兄弟。违者家法伺候,命都保不住。其他人当然不敢向警方检举了,也只有要开溜的我才敢了。
警方:你告诉我彭信义在哪里,帮我们抓住他。
小头目:你开什么玩笑,这样我不就暴露了吗?你们警方在我们帮派应该也有不少卧底吧,让他们去抓彭信义吧。
警方:好。破案之后,55万就是你的。
根据小头目提供的线索,警方果然找到黑帮卧底,开始跟踪彭信义。
11月27日,也就是案发7个月,警方终于锁定了凶手彭信义。
彭信义,当年24岁,出生于小市民家庭。
彭信义是标准的香港古惑仔,十几岁就开始混社会,却没什么出息。
混到现在,彭信义不过是小混混,平时跟着老大们进进出出而已。
彭信义很不满足现在的样子,背着帮派自己作案(被发现会被严惩)。
他同20岁左右的混混谭士欢、赵伟文混在一起,做一些敲诈勒索中学生和小偷小摸的勾当。
在勒索中学生期间,彭信义又将2个学生张有恒、尹三龙拉入伙。
张有恒只有16岁,尹三龙才15岁。
这两个学生,为什么和黑道的人混在一起?
很简单,他们找个靠山,避免被别的混混欺负。
当天,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突袭抓捕了彭信义。
被捕以后,警方立即对彭信义家进行搜查,当场找到了那双耐克鞋。
根据鉴定,这确实是简尼斯的遗物。
同时,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专门收购彭信义盗窃赃物的买家黄某。
几个月前,彭信义来这里出售过一块名牌金表。
警方辗转追回了这块金表,这也是简尼斯的遗物。
在证据面前,彭信义只抵抗了半天。
当晚,彭信义承认案件和他有关,却推说自己不是主谋和杀人凶手。
随后,彭信义供述了另外4个同案犯的名字。
当天,警方四处出击,将谭士欢、赵伟文、张有恒、尹三龙全部抓获。
之前,警方曾经获取到玻璃瓶和木棍上的指纹,确认就是这5个人中的2人,但并不是彭信义的。
被捕后,5个人都不承认是主谋,也不愿意介绍作案情况。
尤其是3个成年人彭信义、谭士欢、赵伟文,都是混黑道的,颇有反审讯经验。
警方认为,一旦被认定杀死2人,他们都会被判处死刑。香港70年代开始已经不执行死刑,他们仍然会判处终身监禁。
根据香港法律,终身监禁一般至少服刑20年以上,随后还要根据狱中表现决定是否假释。
一般来说,社会危害比较严重的犯人,至少坐牢30年甚至死在监狱。
即便能够假释,犯人也会遭到各种监视和限制。
哪怕有较小的违法行为,犯人也可能会被取消假释,重新回到监狱服刑。
这几个家伙,当然是不可能承认罪行,坐牢坐到死了。
鉴于这3个成年人不会很快招供,警方转而询问16岁的张有恒和15岁的尹三龙。
张有恒也不是善类,支支吾吾,拒不交代。
反而,年龄最小的尹三龙却表现出很大的恐惧,不知所措。
警方立即告诉尹三龙,目前证据确凿,无论他们是否认罪都会严惩。
警方:你是未成年人,法律上有宽大的可能。只要你的认罪态度好,是会被轻判的,不用终身监禁。
尹三龙到底年纪小,没有多久就表示愿意交代。
尹三龙:我愿意认罪。
警方:说说你们的作案经过。你们为什么去宝马山?
尹三龙:我们去宝马山,是去盗窃。大哥彭信义在帮内混的不好,搞不到什么钱。我们平时都靠敲诈中学生和盗窃搞钱,吃吃喝喝。当天我们去宝马山,是想盗窃政府电缆的铜线卖钱。山上比较偏僻,我们偷东西不会有人发现。
警方:你们是怎么遇到那两个英国学生的?
尹三龙:我们下午爬上宝马山,看到树林里面有一男一女2个鬼佬,搂抱在一起。彭信义笑着说“鬼佬现在都不去酒吧了,跑到这里来幽会”当时我们也没管他们,继续爬山。这时候,阳光照过来,男鬼佬的手上闪了一下。彭信义说“这是一块金表,我看这个鬼佬挺有钱的。我们干脆抢他好了,偷铜线才能卖几个钱,一块金表少说能卖上万。”我们平时经常勒索中学生,这也不是第一次了。大家立即都同意了。我当时有点怕“鬼佬很壮的,万一抵抗怎么办?”彭信义说“你没看到男鬼佬胳膊上有绷带吗?我们5个人,又有家伙,还对付不了1个受伤的?”
警方:你们有凶器吗?
尹三龙:没有。我们4个人都空着手,只有彭信义有1支烧烤叉。我们怕盗窃时候被捕,如果携带武器会被重判,不敢携带刀子或者匕首。但做这个事,总不能赤手空拳,不然遇到保安也对付不了。于是彭信义带着烧烤叉,可以说是来烧烤的,糊弄警方。我们5个人突然冲进树林,喊着抢劫,把他们围起来。2个鬼佬顿时很害怕,男的还算镇定,用半生不熟的中文说“OK!不要动武,钱都给你们!”于是,男鬼佬将金表交给彭信义。彭信义看到女鬼佬手上的手镯,好像挺值钱,让她交出来。女鬼佬也没抵抗,取手镯交给他。彭信义经常盗窃,会看珠宝。他发现这个手镯不值钱,就随手丢给其他人。彭信义又抢走了女鬼佬的背包,里面只有一些零钱。
警方:你们搞到钱了,为什么还杀人?
尹三龙:都怪彭信义。他开始说抢劫,谁知道后来又变了。他看到那个女鬼佬很漂亮,动了色心,要非礼她。他让女鬼佬跟他去傍边的树林,说要搜身。女鬼佬知道是怎么回事,当然不肯去。彭信义就来强行拉他。此时,男鬼佬见女友要被人强奸,也拼了,冲上去用左手打了彭信义一拳,把他打了一个跟头。两人激烈扭打起来。我们见打起来了,就一起上,5个人对付他1个。这个鬼佬挺壮实,但右手受了伤,只有左手能动,哪里对付得了我们5个人。扭打期间,那个男鬼佬让女友赶快逃走,女的立即就跑了。彭信义让谭士欢去追,我们其余4个人将男鬼佬暴打了一顿,然后捆了起来。当时我们找不到绳子,彭信义就拆下了男鬼佬身上的绷带。男鬼佬还拼命抵抗,不知道谁重重踢了他一脚,是对准绷带处的旧伤踢的。这一脚就把鬼佬的锁骨又踢断了,鬼佬疼的在地上滚,彻底失去抵抗力,被我们绑了起来。
警方:那个女孩呢?
尹三龙:女孩没跑多远,就被我们抓住了,也捆绑了起来。彭信义让我们都去看守那个男鬼佬,自己去把那个女孩强奸了。期间那个女孩拼命抵抗,大声呼救。彭信义挥拳重击,把她下巴都打碎了。后来彭信义回来,说“这女的看到我手上的纹身了,不能留下。留下她,我们都得完蛋!干脆把两人都杀了”我听说要杀人,心中害怕,不敢动手。彭信义看我们犹豫,很生气,用烧烤叉对准我们“怎么?你们想自己开溜脱罪?我告诉你们,你们参加抢劫,也要坐好几年牢!大家都是兄弟,谁也不许不讲义气。今天谁不动手,我就先杀了谁!”
警方:你们就动手了?
尹三龙:我不愿意动手,是被迫的。但他们3个人不是!谭士欢、赵伟文他们本来就是恶棍,同彭信义一丘之貉。他们3个人立即表示同意,主动下手。谭士欢要用烧烤叉,将鬼佬刺死。彭信义骂“你有没有脑子?这样很容易被抓住!你们用树枝,这样没法追查!”于是,我们只好掰下几根树枝,作为木棍,准备把鬼佬砸死。
警方:你们怎么做的?
尹三龙:我们5人,轮流用木棍猛砸男鬼佬,前后砸了100多下,每个人砸了20多下。这男鬼佬很壮实,受伤很重,就是不死。后来彭信义想出了个点子,就是勒死他。我们先用绷带勒,还是没有致命。随后,彭信义干脆让我们把木棍架在鬼佬脖子上,一边一个人,一起跳上去踩。这样跳了几次,鬼佬脖子被压断了,很快断气了。说实在的,这个男鬼佬死的很惨,被我们折磨了至少半个小时。
警方:你们杀人害怕吗?
尹三龙:我很害怕,张有恒也有些懵,他们3个却根本不当回事。他们跳上去踩鬼佬的时候,还嘻嘻哈哈的,就像做游戏一样。
警方:你们怎么杀掉那个女的?
尹三龙:杀死了那个男鬼佬以后,我们都犯了杀人罪,也就破罐子破摔了。我们回去对付那个女鬼佬。她被绑住,几乎全身赤裸。他们几个人开始并没有动手杀她,而是笑嘻嘻的折磨她。他们把木棍和玻璃酒瓶,强行反复插入女鬼佬下体,用力非常大。那个女鬼佬,疼的当场昏死过去。见她昏了过去,我们决定动手杀她。
警方:谁先动的手?
尹三龙:我。杀男鬼佬的时候,我手发软,下手很轻。彭信义怕我不可靠,让我第一个下手。我没有办法,只得举起木棍,对准她的脑袋砸下去。我全身发抖,这一下没砸准,正好砸在眼睛上。顿时,她的眼球从眼窝滚出来。我大吃一惊,全身发抖,木棍落在地上。彭信义骂道“窝囊废!”随后他捡起木棍又塞到我的手上,我只得又砸了十几下。随后,他们4人连续砸她,前后砸了至少三四十分钟,砸了有几百下,整个人都砸变形了。我们认为这女人死定了,也没去查看她断气没断气。
警方:谁让你们将尸体扔到别的地方?
尹三龙:彭信义。他说异地抛尸,警方就发现不了第一现场,难以破案。我们就把2具尸体,扔到堤坝附近。随后,我们又把凶器和衣物扔到另一个地方!我回到家里以后,想起两个鬼佬死后的惨状,连续1个月睡不好觉,也不想和彭信义他们继续混了。我躲在家里不出门,不上学。彭信义很快找到我,说“自己搞清楚,你也杀了人。如果你去自首,也要坐一辈子牢”。
以上就是尹三龙描述的案情。
根据尹三龙的供述,警方带着他指认了现场,果然发现了第一现场。
在这个小树林里面,警方发现了大量血迹和妮可拉的眼球。
由此,他们5人作案的证据确凿。
如此严重的罪案,审判时间也很长。
1985年5人被捕,直到1987年法庭连同陪审团一致裁定如下:彭信义、谭士欢、赵伟文三人为主犯,犯有2项谋杀罪且手段极为凶残,依法判处死刑。
自然,香港70年代以后,就没有执行过死刑。
于是到了1992年,港督与行政局赦免了3名主犯的死刑,改判终身监禁。此时,他们已经服刑了7年。
正常来说,以3人的恶劣行为,至少要服刑30年。
而主犯彭信义也许是恶灵缠身,92年改判终身监禁后,没有几年就得了癌症,死在监狱。
真正麻烦的是张有恒和尹三龙两人!
作案时,两人分别是16岁和15岁,都是未成年人。根据当时香港的《刑事诉讼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法官在法律上不能判青少年重犯死刑,所以被判为等候英女皇发落。
这一等候,就是很多年。
到了1997年,香港已经回归,距离犯案已经长达12年之久,这2人仍然没有被判决。
随着香港回归,原本港英政府的法律也就失效了,取而代之的是基本法。
如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也同样拖延,恐怕这2人还要多年后才能宣判。
也就是说,还没判决,2人就要坐牢15年以上。
香港和英国都是民主地区。而这种地方的一大特点是,承认所有人都有人权,即便是为非作歹的恶棍。
97年开始,各种媒体开始关注张有恒和尹三龙,连续出现报道。
只是,回归以后的事情太多,政府一时也顾不上他们。
没想到的是,1998年,突然从英国寄来一份信。
信是受害者肯尼斯父母写来的。
信的内容很简单:我们已经宽恕了这2个未成年人,希望尽快审判他们。我们尤其希望对认罪的尹三龙,给予轻判。
这份信件引起了轩然大波,最终使得98年开始了大审判。
张有恒最终获刑35年。
这比另外3名成年犯人要轻,却也相当重了。
张有恒不满刑期过重,提出上诉。2006年法院再次宣判:张有恒参加虐待和杀害两名受害者,且毫无悔意,实属罪大恶极。法庭不认为判决过重,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于尹三龙,有认罪情节,在狱中表现也相当良好。
虽然他也参加了虐杀受害者,却可以相对轻判。
最终,尹三龙被判处27年有期徒刑,还可以扣除假期(占时间的三分之一)。
2004年,已经服刑19年的尹三龙,刑满释放。
2008年9月,张有恒也刑满释放。
入狱的时候,尹三龙只是16岁的少年,出狱的时候已经35岁、略有谢顶的大叔了。
当尹三龙出狱时,立即遇到了大批的记者。
关于记者“此时想说什么”的问题,尹三龙只说了3句话:我想说的就是向受害者家属,诚恳的道歉。如果有机会,我想见见他们,亲口说声对不起。年轻人要引我为戒,看看一时糊涂的下场就是失去19年青春。
此案影响也是很大,一度被媒体炒作为童党(也就是大陆的少年犯)作案。其实,主犯3人均是18岁以上的成年人,说成童党作案就夸张了。
这起案件中,这些年轻人相当残忍狠毒。
即便是罪行最轻的尹三龙,也未必真的是在别人胁迫下才犯罪的。。
他们的所作所为,即便是最凶残黑帮分子,恐怕也做不出来。
写到这里,想起了一个北京黑社会老大的名言:在北京,什么流氓我都不怕!名气再大的家伙,我都敢铲他。但是,见到十三四、十五六岁的生瓜蛋子,我就心里发毛,从来不敢随便招惹。这些小孩子,不知道天高地厚,从不考虑后果。哪怕一个眼神不对,他们也能动手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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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瑞龙1973年出生广东连州旱冲村,这个村子是有名的”解放军游击根据地村”,成瑞龙的父亲成高亮在这个村子素有人望,很值得敬重,也算这个村子的村长,成家不仅做屠宰场,后来还做开了烤烟,收入也算可以,虽然父亲自小对孩子管教严格,但是成瑞龙却十分倔强,脾气非常不好,十分喜欢打架,经常和父亲对着干。
每次成瑞龙打架之后,父亲都让成瑞龙跪到凳子上,直到他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才能站起来,可是,即使成瑞龙跪的在怎么难受,他也不愿意认错,只是在那静静的跪着,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成瑞龙成为全国A级通缉犯以后,可以说成瑞龙自小就与自己的父亲为敌。
成瑞龙的自小叛逆,使得父亲再怎么管教也不成气候,慢慢的成瑞龙越来越坏,什么也学,打架斗殴被学校开除,成年以后因为抢劫偷盗被劳改,可是改造也并不能改造成瑞龙,只是使得他越发疯狂,在这次改造之后,成瑞龙动开了脑筋,他觉得有一把枪这样才能犯罪成功。
1998年,成瑞龙潜入到广西北海作案,打算抢一下有钱人,偷偷查看了好久也没有发现有钱人的踪迹,但是,却让他了解到了其他让人欣喜的消息,他观察有个老警察一直携带着枪,而且还是一个人住,于是,丧心病狂的成瑞龙便对这名老警察下手了,拿着铁锤将这名警察杀死,之后带着枪便逃跑了,这次之后,成瑞龙胆子便越来越大。
在之后的几年间,由于有了趁手的武器,接连罪案,在重庆,桂林等地犯下大案,杀害将近13余人,涉嫌抢劫财物二十余万,被国家公安部定义为A级通缉犯,作案之后的成瑞龙一直逃逸,十三年没有回过家,几乎与家断绝关系。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带杀人恶魔最终难逃法律的追捕,2009年警方通过技术手段最终将成瑞龙抓获,在最后庭审审判时,成瑞龙身穿一身干净的衣服,翘着二郎腿,对法官的说的话一点也不在意,时不时的抖腿,一脸平静的看着法官,最后经过法院审判,成瑞龙由于罪行恶劣,最终被判死刑,最让成瑞龙没想到的是,在成瑞龙在被审判的时候,没有一个亲人出现在成瑞龙的审判席上,成瑞龙可谓真的是众叛亲离了。
现代大案纪实:20年未破的南大女生碎尸案,警方曾经招魂查凶
来源:网络新闻
南大碎尸案是一个高智商犯罪,也是一个无头案。凶手作案手法高明,将受害者切割成2000多块,还扔在南京闹市区大街上,却始终无法破案。案发后,南京警方运用全部警力进行大规模排查,甚至暗中找道士招魂查凶,至今仍未找到凶手。听我说一说吧。
南京“1·19”碎尸案,又称南大碎尸案、刁爱青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受害人为南京大学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在失踪9天后,受害人遗体碎片被一名清洁工在南京华侨路发现。凶手为消灭作案痕迹,将其尸体加热至熟,切割成超乎常理的2000片以上,并抛撒在南京市中心附近。该案因毫无线索,虽南京警方尽了最大努力,至今无法侦破。
--------------------刁爱青只是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的孩子。
普普通通的女生
刁爱青生于1976年3月,遇害时为南京大学鼓楼校区专科一年级学生。她平时在鼓楼校区学习和生活,遇害时不满20岁。
刁家是苏北一个农民家庭。刁家在江苏省姜堰市沈高镇刁舍村四组。父亲刁日昌在家种田同时还在柴油机配件厂兼职做工人,家境普通。
据刁爱青生前的好友吴晓洁回忆,刁是个普通女孩,各方面都很一般。她个子高约1.65米,偏瘦,相貌平平。平时留短发,单眼皮,眼睛稍有些近视,看书写字时会戴上眼镜。在嘴角的右上方有颗痣,如菜籽般大小。说起话来,嗓音稍哑,语速偏快。平常外表下,刁爱青也许有一颗不安分的新。一个细节是,这个字迹娟秀的女孩,会故意把自己的名字刁爱青的青,复杂化为“卿”。
在吴晓洁的印象里,相比同龄女生,刁爱青似乎更谨慎。她俩走在路上,陌生男人搭讪问路,吴晓洁总会应付两句,而刁爱青从不理睬,她还提醒吴晓洁要注意安全。
上大学的百余天后,2个人还是会时不时在一起聚聚。吴晓洁觉得上了大学的刁爱青,和高中时候相比没什么变化。
--------------刁高三时候的照片,这个小姑娘不漂亮,没想到居然造此横祸。
意外的失踪和遇害
1996年1月10日夜间,刁爱青吃完晚饭走出宿舍,去街上闲逛。室友回忆:同宿舍女生违反学校规定使用电器被老师处罚。担任宿舍长的刁爱青,也连带受到批评。刁可能心情不佳赌气外出散心,此后再没有到宿舍。
刁爱青离开时,铺平了自己的被子,似乎表明她只是上街逛逛,还准备回来睡觉。
同学最后看见刁的地点,是紧靠南大附近的青岛路。这里人来人往,非常热闹,身穿红色外套刁爱青在人流中并不显眼。同学回忆,从她的装束来看,也没有任何的异常,就是平时的样子。
让所有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9天后,也就是1996年1月19日。一场大雪之后,刁爱青的碎尸被发现。在南京闹市区华侨路,清扫大街的老太太在清晨发现了一个黑色塑料袋,包中装有500多片煮熟且码放整齐的肉片。老太太以为是猪肉,回家后打开袋子仔细的清洗。清洗期间,老太太突然发现肉片中竟夹着三根人的手指,吓得当场晕倒。
几天内,其余的碎尸也被发现,地点是在水佐岗路(南京闹市区)和龙王山(南京龙王山位于南京江北距离长江大桥6公里的宁六高速公路旁,距离市区很远,需要过桥)。这些碎尸都被放在提包内,用一条床单包裹好。
在全国甚至江苏省来说,碎尸案并不罕见的。让经验丰富的南京警方震惊的是,这次的碎尸却堪称建国以后绝无仅有的第一起。尸体在煮熟后,总共被切成了2000多片。更可怕的是,切割刀工十分精细,肉片码放非常整齐。虽然已经过去20年,参与侦查“1·19”碎尸案的警官仍然对此记忆深刻。
“这么多年过去了,虽然经手办过不少案子,还从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案子。凶手确实很残忍,我们发现的尸块竟达到2000多块,并不是民间传说的1000多块。每块都切割得很小很整齐,从凶手碎尸的手法来看,应该是比较专业的,对解剖知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我亲眼看到过死者的手脚,肢解得很整齐。死者的头和内脏都被煮过。”
当年DNA技术刚刚进入中国不久,水平还很低。南京法医只能通过尸块上的体毛特征、肌肉纤维组织等确认死者为女性。
遗体包括头颅全部被煮熟和切割,损害极其严重,无法辨认相貌,也无法确定身份。好在,南大方面已经向警方报警,说有一名女学生失踪。根据尸体的身高、年龄,警方高度怀疑这就是失踪的刁爱青。
当时女大学生比较单纯,互相的关系比较好。见刁爱青第二天没有回来上课,女室友立即向班主任汇报。
这个班主任社会阅历丰富。她感觉一个刚入学的外地女生突然失踪,怕是凶多吉少,赶忙联系学校保卫处。南大保卫处却有所犹豫,拖了几天以后才联系刁父。确认刁没有回家以后,他们才向南京警方报警。
刁的父亲回忆:上一次接到从南京打来的电话,是20年前的1996年1月19日。电话里南京大学保卫科的人询问刁爱青是否在家,刁父这才得知,女儿离校失踪已约10天。他当日即赶到南京,警方对其作了笔录,详细询问了刁爱青的身体特征以及衣物鞋子等形状。
在刁的父亲赶赴南京的路上,急于破案的警方已经组织刁的女室友来辨认尸体!
不过,警方颇有顾虑。尸体毁坏如此严重,就算一般医生也不敢看,更不要说3个不满20岁的女孩子。
好在,刁的人缘很好,3个女室友对她相当喜爱。知道刁可能遇害后,室友们极为悲痛。本来见了老鼠都吓得发抖的3个女室友,出于悲愤,居然鼓足勇气去辨认尸体。
刚走到刑警队停尸房门口,一个女孩被吓得双腿发软,走不了路,只得留在门外。另外两个女孩牙咬走进去辨认。其中一人刚看了一眼,就因过于恐惧,当场尖叫后虚脱,被女警察扶了出去。
另外那个最胆大的女孩,勉强看了两眼,随即冲出房间,弯腰剧烈呕吐。这个女孩仍然辨认出了刁身上的一个重要特征,从而确认的遇害者的身份。
死者就是刁爱青!
------------------刁生前居住的宿舍楼。
没有一点线索的案件
遇害者身份的确认,并没有让案情明朗。
刁爱青是刚刚南京到不足100天的外地女孩,在这里一无亲戚,二新认识的无朋友,三连稍微熟悉的一点人也没有,社会关系几乎是0。
警方根本无法通过社会关系排查,找到凶手。
警方对刁的同学、好友进行走访排查,因人数太少,瞬间就排除了嫌疑。
从尸体来寻找线索,也是不可能的。尸体破坏的非常厉害,能够辨别出刁爱青已属幸运,不能提供任何有价值线索。
无奈之下,警方只得发动群众,希望能够有人提供信息。90年代,南京社会治安良好,多年没有发生过恶行碎尸案件,更别说受害者还是全国著名高校的学生。从南京市到江苏省公安厅,对于此案特别重视。客观来说,他们也尽了全力。
案发后,南京市警方成立了专案组进驻南京大学,当时附近几乎所有居民都受到了盘查。直到案发之后3个月,专案组才撤离南大。
当时怕案件公布了引起市民恐慌,一时都没有人知道这个案。只是苦于一点线索都没有,警方无奈,被迫在报纸上登了认尸启事。
南大校内先是有小道消息流传此案,随后正式贴出了被害女生的照片。据说所有学生都要接受调查,提供事发当晚不在现场的证人。当时的媒体报道了相关新闻和批示,警方悬赏通告,公布了涉案的几个提包和一条印花床单,希望市民提供线索。限定破案的日期过了,案子却毫无进展。
保洁工李师傅对此事则记忆犹新,他记得当时刚下完一场大雪,他像其他教职工一样被警方询问。“查户口,查经历,问我这一段时间之内都做了什么。”对查出有劣迹的人审问时间要长,有同事被连审一个星期。“大概调查了三个月后,警方才撤离。”
当年的同学回忆:最可怕的是那年冬天,一个刚入校的女生被人杀了并且分尸,这个案子到现在还没破,那时候华侨路派出所的民警把BP机的号码都留给女生,让大家感觉可疑时就和他们联系以便于寻找破案线索。当时我一个人住在校外,刚刚开发住宅入住的人还不多,记得有民警还问过我有没有在那里听过什么异常的声音,或者闻过什么怪味?吓得我只好天天去找同学借宿。一晃快20年了,今天想起来还感觉渗人,希望那个可怜的女生早点安息。
参与办案警官回忆,当年南京警方为侦破此案,发动了“人海战术”,进行了广泛细致的排查。“可以说,当时南京几乎所有的警察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这起案件。有的是被抽调到专案组直接参与,更多的则是在所辖片区进行排查工作。”
当年凶手的抛尸地点大多集中在闹市区,多达五六个地方。“凡是在抛尸现场出现过的人,比如说垃圾箱,只要倒过垃圾的人,我们都会逐一进行排查,当时确实很紧张,因为每个人都有可能是嫌疑人,生怕漏掉每一个线索。根据凶手抛尸的地点以及相关调查情况,我们推测凶手应该就住在大学校园附近,而且很有可能是骑自行车进行抛尸。”
根据凶手的碎尸手法,南京警方曾一度认定凶手的职业是医生或屠夫,并对符合作案条件的这两类职业的人群进行了广泛排查,人数高达数千人。后来经过各种渠道的情况汇总,又扩大了排查目标人群,达到数万人。要知道,当年南京市全市人口也就400多万。
----------一个抛尸点华侨路,大家可以看到,这是南京的最繁华地段了。
中国校园第一疑案
此案之所以奇怪,在于有以下几个疑点:
1.杀害刁爱青的到底是什么人?
刁爱青的社会关系极为简单,在南京除了几个老乡女友和同学以外,根本没有任何熟人,更谈不上有男朋友,她的社会关系非常简单。
刁本人的个性内向,害羞。女友回忆,遇到陌生人刁总是非常戒备。再加上是刚从农村来到大城市的女性,对任何陌生男人更是格外小心,不可能随意交什么朋友。
那么,凶手是谁?
根据正常推理,刁的遇害并没有惊动任何人,抛尸地点基本都在市中心,显然刁遇害的地点就在南大附近。
稍微熟悉南京的人都知道:南京大学处于市中心最繁华的地带,附近到处是人和居民区。大学旁边,有著名的珠江路电子一条街和全省闻名的儿童医院、鼓楼医院、五台山体育馆等等,全部是南京人流量最高的地方。在这一带,想在室外找个地方随地小便都是不可能的,更不要说在室外杀人。
显然,这个案子并非在室外做的!
我们再看看,该案是否是外地流窜的凶手做的。这也是不可能的!一来流窜凶手不可能到市中心作案。作案期间,女孩肯定会喊叫,身处人群和居民区中的凶手根本无法逃走;二来他们就算大胆作案,杀死一个20岁的女孩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在室外作案。绝对不可能不被别人发现;三来,如果是流窜的凶手作案,根本没有必要如此麻烦的碎尸抛尸,直接将人杀了留在原地,自己逃走就可以了。
显然,这件案子是一个在南京有住房或者租有住房的家伙干的,并非流窜的凶手所为。刁遇害现场应该就在这个人的家中。
那么,这个人到底是什么身份呢?是刁认识的人,还是刁临时遇到的人?是一个体力工作者,还是脑力工作者?是一个外形粗鲁高大的人,还是一个文质彬彬、书生气十足的人物?
我们再来分析,像刁这样一个如此胆小的女孩,根本不可能随意进入一个陌生人的家,更别说是陌生男人。
那么,唯一可能的推论就是:这个家伙跟刁是认识的,或者是刁认识的这个人,但这个人却并不一定认识他。
这是什么人呢?能够让一个女大学生愿意去他家?正常推断,他必然是一个外表温和,富有男性魅力的人,更最有可能为一个知识分子。总之,就是看起来完全没有任何威胁的男人。
很难相信,一个杀猪的屠夫或者街头的小贩,能让一个充满戒心的女大学生进入他的房间。
问题又来了!既然是他和刁认识,为什么刁的同学、老乡的好友、包括他的父母都一无所知呢?
很显然,这个人跟刁的接触比较隐秘,或者接触很少,或者时间很短,根本不为旁人所知。
我们可以大胆推论,这个人是刁遇到过几次甚至一次的中青年知识分子,或者读过很多书的人。他的外形比较书生气,谈吐高雅,举止温和,曾经跟刁有过几次接触,但接触都很肤浅,时间很短。所以,既没有人看见他们,刁也没有跟任何人说!
女孩子心中往往存不住话,能够让她不说的人,如果不是八字没一撇,就是她比较喜爱和心动的人。
显然,这个人获得了刁的好感,骗取了她的信任。
刁在被老师处罚以后取出散心,就她将被子展开来分析,她显然只是想出去随便走走,没想到可能遇上偶遇到这个人!这个人可能邀请刁,去他家玩一玩。也算是熟人,加上对这个男人根本没有任何提防(这里不是指被杀,而是连被强奸的可能性也不存在),感到心情郁闷的刁就去了。
由此,可怜的小姑娘就在这个禽兽男人的家中遇害了。
----------每个人都有天生犯罪的倾向,平时主要靠理智约束自己。人的内心和外表没有什么关联。书生长相的人,也有可能是最凶恶的杀人狂!
2.杀害刁的原因是什么?
人们常说,穷生盗,奸生杀。
刁作为一个普通的农村女孩,显然没有什么钱,当晚外出也不会带什么钱。为了抢她一点可怜的生活费去杀人,这根本说不通。
如果是为了绑架勒索,这样一个农村家庭,又能有多少赎金呢?恐怕在南京街头随便绑一个本地人,也比绑她强。
刁的父亲从没受到过勒索的威胁,显然,绑架设想也站不住脚。
杀害女性的案件中,大部分是因为奸,也就是性侵犯、感情纠纷等等。
那会不会是什么感情纠纷,因此被杀呢?
刁作为一个刚到南京市100天的女孩子,一无男友,二无任何争风吃醋的对象,根本不存在任何感情纠纷可言。
那么我们几乎可以断言:要么刁遇到的是一个心理变态的杀人狂,那么她就是因为被性侵犯后遇害。
对尸体的处置,也可以侧面印证这一点。凶手很有明显的毁灭任何证据的意图,除了将尸体碎到惊人的2000多块,还刻意对尸体做过蒸煮。这本身就是很惊人的,一般的杀人案件,碎尸不可能处理到这种地步。
显然,凶手是为了毁灭证据。但毁尸灭迹也必要如此夸张,显然并不仅仅是让警方无法辨认尸体,还有其他意图。
尸体体外的证据容易毁灭,别的不说,只需将尸体扔入长江,经过江水一泡,几天后任何证据也就没了,根本不用这么大的工程。
但女孩体内的证据则不容易被毁,比如女孩体内的精液、在搏斗中指甲里面的皮屑、被咬下来甚至吞进去的毛发、皮肉、甚至血液等,都难以毁灭。
如果刁的尸体很快被发现,警方提取了这些证据,对南大附近可以男性全部进行刑事检验,就有可能将凶手抓捕归案。
所以,凶手必须彻底毁灭尸体,包括将尸体全部烧煮,以及切成高达2000多块。
这从另一个角度证明,刁爱青被凶手性侵犯了,或者性侵犯未遂但进行了激烈搏斗。
--------------------我一个学医的同学说,普通人第一次接触尸体,能将尸体切割成整齐的2000多块,是绝不可能的事情。就算专业外科医生,也很难有这种水平。正常人接触尸体都有恐惧感,医学院的同学进行尸体解剖也要过心理关才可以。这个凶手并非普通人,有一定的背景。
3.异乎寻常的抛尸和碎尸
尸体被切割成2000多片,码放整齐、四肢和头颅都被煮过。
可以说,就算训练有素的法医,恐怕也没有这个胆量和耐心去完成。
根据一般估计,这一系列过程,至少需要10个小时以上的不断处理。
这个处理的过程,可以看出凶手是一个心理明显变态的人,很可能有屠宰、烹饪、医学、警察或者军方的背景。
换句话说,他有过处理尸体或者动物尸体的经验和心理承受力。就基本刑事理论来分析,有这种心理承受力的人,除非医学专业的人物,年纪不可能太年轻,至少在30岁以上。
普通的人,就算有胆量这样去做,也很难做成这样细致。
结合之前的分析来看,屠夫、厨师这种身份不太符合骗取小女生信任的形象,那么医学背景、警察和军方的身份都有可能。
医生、学医的大学生、老师等等的形象,最为符合。南大附近医院众多,学医的也多,南大自己就有医学院。
警察容易受到女孩的信任;南大周边很多警察局,还有很多警务单位。
军人往往很有男子气质,也符合女性的审美观。南大附近没有军营,南京市区几乎没有军营。如果是军人的话,就很有可能是大学里面的国防生或者委培的其他学员,并非普通军人。
--------------------刁爱青最后出现的青岛路。大家可以看到,周边全是居民楼和店面。
至于抛尸,基本全部在市中心,只有一处在远离城市的郊区龙王山。
很多人认为在市中心抛尸不符合常理,这也是南大碎尸案另一个奇特的地方!
正常的碎尸案件都是往郊区、农村这种偏僻的地方扔尸体,尽量不要让别人发现,从没听说谁扔在市中心大街上的。
有人认为这个凶手在挑战社会,故意扔在闹市区以示威。
现在看来,并不认为是这样。
上面分析,凶手年纪不太可能小于30岁,也就是说他基本不可能是独居。
他本来并没有想将尸体扔在闹市区,而是准备扔到龙王山这样的郊区。因没有交通工具,过南京长江大桥又只能坐公交车或者长距离骑自行车(无论以上哪一种,一次带太多尸块会被人怀疑,长江大桥上有武警巡逻),只能分几次去扔。
在第一次扔到郊区龙王山以后,凶手本来还想继续郊区去扔,没想到突然有家人、亲友或者室友近期突然来居住或者访问,或者凶手因不能推脱的原因,急于离开南京住所。
那么,现在还留下的两大袋尸块,就没办法处理。如果放在家中,恐怕连瞎子都会发现(当年南京居民住房水平一般,尤其南大附近的房子多为小户型)。如果再扔到龙王山,一来一回就要大半天,一次最多扔一袋,已经完全没有时间了。
凶手为了不被别人当场发现,实在没有办法,只得就近扔在家附近。
他没有汽车(1996年南京城中除了官员和生意人以外,有私人汽车的不多),只能骑着自行车扔。上面分析了,他应该就住在南大附近,骑车带着大包尸块哪里能走很远,只能扔在了靠近南大的华侨路和水佐岗。
由此,我们也可以判断,凶手的经济情况一般。
凶手抛尸用的几个包,式样老旧,有的还是知青上山下乡用的东西,也可以推测凶手并没有什么钱。
网上怀疑是什么高干子弟犯罪,什么高级军官犯罪,都没有什么根据。凶手这样处理尸体,是很草率的。实际上他刚刚扔到华侨路的几小时后,尸块就被警方发现了。
如果他将尸体全部扔到郊区龙王山或者长江中,恐怕很长时间都不会被人发现。等到发现以后,尸体高度腐烂,甚至只剩下白骨,很难确定身份。那么刁爱青可能到今天也只是一个失踪人口了,案子也就不了了之了。
--------------------龙王山是1997年才开发的,在1996年南大碎尸案发生期间,只是一片荒山野岭。
4.为什么凶手始终没有被抓住
很简单,警方找错了对象,也找错了范围。
他们以南大为中心,全力排查南大的人,显然是错误的。
凶手极有可能不是南大的学生或者老师,而是校外的人。
退一万步说,就算凶手是南大的人,南大在市中心校区的学生有至少数千人之多。尸体毁坏严重,根本没有任何证据可能在数千人中抓住这个人。即便排查到这个人,他一口咬定不知道,你根本没有证据将他定罪。
而凶手也显然有恃无恐。一来他的做事非常老练,在和刁几次见面的时候,已经刻意避开所有人的注意。他可能最初就有强奸非礼,至少是诱奸刁爱青的意图;二来他很有可能只跟刁有过次数很少或者时间很短的接触,比如在cd碟片屋随意闲聊几句,在书店偶尔几句搭腔而已。除了当事人以外,别人根本不知道这个人,就算偶尔有人看见了,也不会对这种司空见惯的事情有什么记忆。
所以,至今为止没有任何目击证人。
更利害的是,这个凶手在事后没有作案。也许是恐惧,也许是良心发现,甚至是因为生老病死,这都不得而知。
之后他没有再作案,那么警方也就无法通过所谓的系列案件关联破案。而南大碎尸案没有线索、没有目击证人、甚至没有可靠证据,案子也就无法侦破了。
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我们客观说一句,这并非南京警方无能。
--------------------其中一个抛尸地点。
5.推论一下
柯南:真相只有一个!
听我来推论一下,嘎嘎!
刁晚上出门随便散心,遇到了这个男人。这个文质彬彬的男人,很可能之前跟刁见过几次,或者第一次见面就非常投缘,或者是刁一直崇拜的某个偶像(老师或者学霸之类)。
两人见面说了几句,没有任何人看到他们。男人不怀好意的邀请刁去家里坐坐,借口可能是听音乐或者研究文学,总之是投其所好。
刁对他比较熟悉,或者甚至之前已经去过他家,此次也毫无戒心的去了。
刚进入这个禽兽的家中,就被他强行非礼。
刁才19岁,肯定是个处女,又没谈过男朋友,应该是拼命抵抗,甚至高声呼救。南大周边居民拒房子多不隔音,女孩一抵抗,就很容易被邻居听见报警。强奸未遂,在当年至少也要坐牢3年到10年。凶手又惊又怒之下,干脆将刁杀死(变相说明这个禽兽的身体比较强壮,制服一个拼命的20岁女孩并不容易);也有可能刁忍辱从之,但禽兽事后认为刁对其知根知底,尤其知道他的家的位置。一旦刁去报警,自己肯定要完蛋,干脆下毒手将她杀死灭口。
更可怕的是,杀了人以后,凶手没有一般杀人案的慌乱,他仍然非常冷静。他仔细的想好了下一步要如何去做。
他的家在南大附近的市中心,杀人以后,想要将整具尸体扛出去掩埋是绝对不可能的。
于是,凶手决定分尸。分尸并不容易,而且歹徒缺乏交通工具运输大量碎尸,必须分几天去运。人死后很快就会腐烂,在这种密集居民区中,尸体臭味是掩盖不住的。
凶手无奈,将刁爱青的尸体煮熟,这样第一可以存放时间久一些,不会散发臭味;第二可以毁坏尸体特种,让警方无法查清受害者是谁。
同时,在之前的搏斗中,刁爱青可能咬下了凶手的皮肉、毛发之内,尸体并不能简单的煮煮就算了,一定要严重毁坏。
于是凶手还是细细的切割,反复的煮。此时他内心深处的变态思想全部迸发,从容的将尸体切成2000多块,还小心的将肉片码放整齐,并将第一批尸体扔到南京郊区。
没想到此时突然有家人、亲友或者室友说就要回来住。凶手害怕穿帮,只得骑自行车。将剩下两大包尸块草率的扔到住所附近不远的华侨路和水佐岗。
自然,歹徒知道华侨路和水佐岗均是市中心,但已经无法可想,只能先扔了再说。
之后,凶手再也没有作案。
由此,这个案件也就一直没有被侦破。
-----------------因为完全没有线索,据说警方请了南京著名一个道士请魂,这也是死马当作活马医了,但仪式没有成功。
警方和网友没有放弃追捕凶手
10几年来,刁父至今陷入一种恍惚的矛盾,他希望遇害的不是自己的小女儿,因为他始终没有亲眼看到过小女儿的遗体。
若刁爱青活到现在,应该是40岁了,距案发不足两个月即是她的20岁生日。
刁父回忆,接受警方询问时,他的眼泪“唰唰”往下掉。警方曾向他承诺,要家属相信他们会很快破案,但“大清查几个月后,案子逐渐不了了之。”
赶赴南京后,警方确认了受害者是刁爱青,刁父曾经表示想去看看尸体。负责接待受害人家属的是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的一位朱姓副局长。朱副局长建议不要看了。因为尸体损坏太严重,看了对他没有什么好处,还是在心里保留一个美好女儿形象比较好。
2008年7月初,正在厂里做工的刁父又见到了南京来的警察,警方抽取了他的的血液准备做DNA化验。刁回忆,这是女儿遇害后12年来警方第一次要求他抽血化验,这又给了他一点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