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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杀人36年!旅店59岁恶魔1年内连杀10名壮汉

来源:网络新闻

持续杀人36年!旅店59岁恶魔1年内连杀10名壮汉

这个世界上有一批人,是所谓天生的罪犯。这种人和常人不同,骨子里有一种嗜血残杀同类的欲望。今天说到的是个杀人接近40年的职业罪犯。最恨的杀人老头,钱勇昌。

  1995年10月,云南省昆明市下属的石林彝族自治县,发现了一起恶性杀人案,地点是兴旺旅社。

  这是一家廉价旅社,住在这里的旅客,多是想省钱的小生意人。房间分为两种,一种是单间,环境比较好,价格较贵;另一种是双人间,环境比较差,只有两张床,价格低廉。双人间的租金同单间差不多,但可以由并不认识的两人合住,分摊房租。这样一来,每人的房租就便宜了一半。

  很多旅客,就选择这种省钱的双人间。这种合住方式,存在安全隐患。

  90年代,这种合住方式经常出事,今天的兴旺旅社也不例外。

  上午10点,女服务员来打扫房间。敲门没有回答,女服务员用钥匙开门进入房间。刚刚看了一眼,女服务员就吓得坐倒在地,尖声高叫。

  旅馆其他服务员和住客纷纷赶来,也都大吃一惊。

  小小的房间中,只有两张床。一张床上已经空空如也,另一张床上赫然躺着一具尸体。

  死者就是登记的住客,一个40多岁的广东小贩,以倒卖中药材为生。做这行的小贩,定期就要去云南大山里面收药材。

  广东人精打细算,小贩沿途都住最便宜的酒店。这次他选择同一个看起来60多岁的老头,合住了这间房。老头和小贩素不相识,是在旅社的前台认识的。

  登记的服务员,对老头没有什么特殊记忆:就一个普通的老头,长相很普通,个子不高,瘦瘦的。穿着也没什么档次,像是走江湖的那种人。他说的是昆明方言,一共只说了四五六句话。

  第二天,这个老头已经不知去向,小贩惨死在床上。

  刑警们赶到现场,很快确定了小贩的死因。

  小贩头部开放性骨折,脑浆飞溅的到处都是,现场并没有搏斗痕迹。

  看来,同屋的老头是用诸如铁锤之类的凶器,趁着小贩熟睡猛砸他的后脑,将他活活砸死。

  小贩睡眠中遭到打击,糊里糊涂的死了。

  这个老头手段极为凶残。怕没有把小贩彻底砸死,他又对着头部其他部位猛砸了一通,把颅骨都砸塌陷了。更令人惊讶的是,这样凶残的杀了人,换成一般杀人犯早就跑了。

  这个老头竟然继续躺下睡觉,一觉睡到天亮。他又在房间里面抽烟,去走廊另一个头公用卫生间洗脸、上厕所。

  随后,他不慌不忙的拿走了小贩的所有财物,大摇大摆的走出旅社大门。老头的心理素质如此之好,看起来绝非初犯。

  这里是旅店,现场留下了高达几十人的指纹,难以锁定谁是罪犯。杀人的铁锤在临街的垃圾桶内找到,也毫无用处。老头就是在旅社附近的五金店,购买了这把小铁锤,线索由此中断。

  自然,老头在旅社登记的身份证信息,都是假的。不过,刑警们走访五金店的时候,却得到一个重要线索。老板记得,这个老头的鼻子右侧有一颗很小的黑痣。

  听到这个特征以后,云南警方立即想起了另一起案件。

  不久前,云南曲靖市也有类似的案子发生。在某旅舍两人合住的房间里面,一个20多岁的年轻人被同屋人砸死。

  旅社老板回忆同屋人是个老人,几乎没说过话,他的鼻子附近有小黑痣。这样看来,这两起案子很有可能都是这个老头做的。同让人惊讶的是,95年1到10月云南境内,至少发生了10起类似的案件,造成9个人死亡,1个人重伤成为植物人。而可能的凶手,都是脸上有黑痣的老人。

  如果真的都是这个老人所为,他在95年就杀了至少10个人,作案手段都是一样的。

  根据老头作案手段非常熟练,警方认为他绝非初犯。

  正常来说,犯罪分子到了老年,不可能如此疯狂的流窜作案。这种四处流窜杀人,罪犯需要不断的转移落脚点,还需要时刻躲避警方的追捕。

  即便青壮年罪犯也会疲于奔命,感到体力和心力都难以支持。

  你说是为了劫财,能住这种房间的客人都没有什么钱。老头杀死一个人,往往只能抢到几十元钱。如果是为了钱,老头还不如去撬窃路边的商店。得手一次,就比他杀这10个人搞到的钱还多。

  由此看来,这老家伙有明显报复社会,他是为了杀人而杀人。

  这么大岁数还要报复社会,唯一解释就是:他曾经遭到政府的打击。

  于是,云南警方迅速在全省进行调查,查询有过前科、岁数又接近的犯人,尤其是最近刚刚从监狱释放的重刑犯。

  没多久,就有线索了。

  一个还在服刑的王姓犯人交代,他认识这个老头。王姓犯人在78年因打架劳教1年半,被关押在石林自治县的监狱。

  这里有个负责管生产的犯人组长,鼻子下就有一颗小黑痣。此人当时40多岁,现在应该有60岁左右。

  王姓犯人不知道这个老头真名,大家都叫他钱组长。这个钱组长据说从60年代就坐牢,一直坐到1978年。每次释放后,他不出一两年他就会再次犯罪入狱,在监狱的时间比在外面还久。

  在监狱的资格很老,这家伙被任命为小组长,专门管理犯人。

  王姓犯人认为,钱组长绝非善类。

  他就是所谓的牢头狱霸,经常指使人殴打不太听话的犯人,下手非常狠毒。他还经常虐待同号的犯人,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以此取乐。

  监狱里面的犯人都很怕他,觉得这家伙根本没有人性。

  有了这个线索,破案就不难了。根据监狱方面的资料,钱组长真名叫做钱勇昌,是个惯犯。钱勇昌出生于1936年,是石林自治县本地人,家住板桥镇。此人是职业歹徒,一生都在犯罪,劣迹斑斑。1960年前后,24岁的钱勇昌,是贵昆铁路上1个普通的民工。同年,钱勇昌无故将同村一个女民工打伤。为此,他被判刑1年,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释放以后,这厮不思悔改,不再去当民工,而在昆明市以盗窃为生。1962年,他盗窃被民警抓了现行,又被判处1年劳教。释放以后,钱勇昌还是四处盗窃,在1964年又被抓住。鉴于这家伙屡教不改,这次判处3年劳教。钱勇昌服刑到1967年,正好赶上文革特殊时期。钱勇昌的父母双亡,他的户籍已经注销,社会又大乱,没人愿意接收他。无奈之下,钱勇昌只能继续在劳改农场工作到1973年,形同继续坐牢,只是定期允许短期外出而已。

  70年代中期,钱勇昌因诈骗又被判刑多年。

  到了1984年,钱勇昌再次因诈骗被判刑入狱,后试图越狱又被加刑,前后服刑长达10年之久。

  到1994年1月,钱勇昌才刑满释放。至此,钱勇昌已经58岁,前后坐牢高达26年之久。

  成年后,他几乎都在监狱中蹲着,在外面的日子屈指可数。锁定钱勇昌以后,警方立即部署对他的抓捕。

  当年,云南省内的交通工具只有长途汽车和火车,抓人还是比较容易的。

  钱勇昌的照片被到处散发,很快就有好消息。云南东南部泸西县长途汽车站,售票员报警说发现长相酷似钱勇昌的人。这个老头刚刚买了汽车票,试图离开泸西县。民警们立即赶到汽车站,将车上的钱勇昌堵住。

  钱勇昌没有反抗,就这样被生擒。

  让警方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59岁的钱勇昌毫不紧张,张口就是:我今天才死,已经是赚大了。我36年前杀过人,到今天已经杀了十五六个了。

  民警:什么?你36年前就杀过人?怎么回事?

  钱勇昌:当时是1958年,我22岁,跟随村里的干部去修建贵昆铁路。我是小伙子,身强力壮,又没有女朋友,就同干部的老婆勾搭上了。到了1959年10月,有一次夜里下大雨,我觉得不会有路人,就大意了,没有走后门。我从干部老婆的房间正门出来,正巧撞到同村姓黄的民工。这家伙和我有矛盾,之前我们曾经打过架。他看到我以后,干笑了几下就走了。我知道,他一定会去告诉那个干部。那个时代很特殊,云南到处都闹饥荒,农村饿死很多人。但我们工地粮食供应还算稳定,算是吃皇粮。如果干部知道这件事,一定会把我赶回老家,我就肯定得饿死。我很害怕,不愿意坐以待毙。想了一会,我决定干脆将这家伙杀了灭口,反正我们就有私仇,早就想收拾他。

  民警:你怎么下的手?

  钱勇昌:我随手捡起路边的一根树棍,就追了过去。这家伙没想到我会追他,根本没有防备。加上雨下的很大,他也没有听到我的脚步声。我用树棍猛砸他的头脑,一下子就把他砸倒了。我怕他不死,又连砸了十几下,脑浆都砸出来了。随后,我把他扛到不远处的工地悬崖,推了下去。第二天,工人发现这家伙的尸体。那时候社会很乱,工地管理也混乱。干部发现他身上没有其他的伤,只是头部碎了,就说他是雨中失足坠崖摔死的。大事化小,这事就不了了之了。

  没想到,这事瞒得住干部,瞒不住和我通奸的那个女人。她知道是我下的毒手以后,开始害怕我,不跟我继续了。我一气之下,将她痛打了一顿。结果,我被劳教1年,这是我第一次坐牢。好在这娘们怕丑事张扬,也没有去检举我的杀人罪。

  民警:你后来杀了什么人?

  钱勇昌:60年坐牢以后,我就开始以盗窃为生。我盗窃技术不高明,经常失手。基本放出来1年,我就又进去,直到1973年才释放,坐了10年牢。73年释放以后,我觉得盗窃很容易失手,就开始抢劫。我当时30多岁,身强力壮,就拦路持刀抢劫。74年8月,我抢劫期间出了事。那次我在广西柳州,抢劫了走江湖的银元贩子。这个贩子是老江湖,不好对付。他趁我不注意,突然抢我的匕首。我和他扭打起来,捅了他几刀才将他制服。谁知道匕首捅到了要害,这个银元贩子直接死了。我有些慌张,赶快逃出广西。


  民警:你还杀了什么人?

  钱勇昌:杀了银元贩子后大概2个月,10月我又杀人了。我流窜到贵州省会贵阳,瞄准了一个做中药生意的商人。这个家伙是北方人,又高又壮,身高有1米8几。我比较矮小,怕对付不了他,就直接从背后扎了他一刀。结果这刀也是扎到了要害,也把他杀了。杀了这2个人以后,我知道不能继续作案,不然性命难保。我就开始以诈骗为生,结果1年后就又进去了。这次坐牢长达10年,到1994年1月才释放。释放当年,我就杀了3个人。

  民警:你杀的都是什么人?

  钱勇昌:就是合住的旅客。我还是以行骗为生,不过现在人都聪明了,骗到他们不容易。94年5月以后几个月,我很长时间骗不到钱,连吃饭住店的钱都没有。每当我没钱吃饭了,就用铁锤把同住的旅客砸死,把他们的钱拿走。他们都是穷人,没几个钱,但吃半个月的饭还是没问题的。5月到8月,我在昆明和广西河池市杀了3个人。

  民警:你为什么开始这种模式作案?这样抢不到几个钱啊!你为什么不再去拦路抢劫?

  钱勇昌:主要是我年龄大了,干不动了。我已经58岁,怎么可能去拿刀抢劫年轻人?随便哪个小伙子和我搏斗,我都未必能赢。我只能杀睡熟的人,他们没有抵抗能力。况且,我本来已经有了几条人命,再杀人也不过是个死刑,没什么顾虑。

  民警:你说95年前10个月,你每月杀1个人,这是怎么回事?

  钱勇昌:到了95年,我还在江湖上飘着,有着一顿没下一顿。我这一生,20多岁开始基本都在监狱渡过,无儿无女,无亲无故。现在马上就60岁了,身患多种疾病,却没有人能够照顾我,更没有儿女可以养我。我觉得这样活着,还不如死了。尤其是每当逛公园的时候,看到别的老人又老伴相随,儿孙绕膝,有说有笑,快快乐乐,心理便很不平衡。

  到了95年,我就下决定,这次不要再坐牢了,直接求个枪毙吧。从95年1月开始,我每个月杀1个人。我知道这样作案,你们很快就会列为全国大案,四处通缉我。我要的就是个枪毙,我根本不在乎。

  钱勇昌杀人的历史长达36年之久,目前可以确定的就杀了16个人。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不是钱勇昌在95年连续杀人寻死,其实之前杀死的6个人并没有锁定作案凶手是谁。

  他如果在95年放弃杀人,而是选择隐居起来,之前的6个受害者,恐怕今天还是冤魂呢!

全文完。

冤假错案:河北宋保民“强奸女青年”冤死狱中7年后被宣判无罪


宋保民,河北唐县长古城乡农民。   
    2000年8月19日发生改变,当天邻居一女青年报案,称宋保民夜闯住宅,企图对她进行强奸。随后宋保民被收押,以强奸未遂罪被判刑3年。1年多后,宋死在看守所。宋的妻子韩佩英7年来从未放弃喊冤,并因上访被拘,一度被称为“疯女人”。2007年5月21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宋保民无罪。2007年6月7日,拿着丈夫无罪判决的韩佩英到河北唐县法院,要求法院和检察院共同承担国家赔偿610718元。   
    50岁的韩佩英是河北唐县长古城乡新安里村农民。2000年,丈夫宋保民因涉嫌强奸未遂被捕,被判有期徒刑3年,主要证据之一就是受害女青年家中发现的一双鞋。   
    韩佩英不能相信整夜和自己在一起的丈夫有作案的时间,她为此奔波上诉7年。   
    2007年年5月30日她终于收到了丈夫的无罪判决。   
    但宋保民已看不到这一切,还在羁押期间的2002年1月2日,宋保民死在看守所,时年47岁,经司法机关鉴定,原因为“猝死”。   
    2000年8月19日早上,在韩佩英的记忆里,宋保民从三哥家回来,是一路骂着回家的。“他脸色铁青,说怀疑他想强奸。”一切因为前一天夜里发生的事情。   
    2000年8月18日晚上8点,韩佩英去村干部家等儿子的电话。大概10点左右,韩佩英回家发现大门已经闩上,她叫丈夫开门。“但老头子很懒,说已经睡下了,让我拿个梯子从院墙上进去。”   
    夜里,韩佩英被一阵闹声吵醒,听到外面有人在骂。韩佩英推醒宋保民说,想出去看看,“别出去了,可能是闹贼的。”宋保民说完两人继续睡下。   
    第二天一早,邻居们在一起议论什么事,她想凑过去听听,但邻居们都躲她。这时,宋保民的三嫂来叫他。丈夫回来后讲,去了后三哥要检查他的手指。   
    发现手指没事,宋的三哥才告诉他事情原委:8月18日夜里,一男子潜入宋保民家南边邻居院子,进入20岁出头的女青年宋某房间。   
    该女青年事后对检察机关的询问称,她被惊醒后,发现一个人压在她身上,用手捂住她的嘴并扯她的裤子,“我用手抓住那人的手,使劲往我嘴里塞,并使劲咬,感觉三四个手指进了我嘴里。”咬的同时她“啊”了一声,被她母亲听见。   
    那人见状就往外跑,女青年说,借着月光看清楚那人就是宋保民,当时他赤身裸体。   
    次日清晨,此事在村里传播开来。宋保民的三哥因此查看他的手指,但没有发现伤痕。   
    中午,警察到了。   
    警察先去女青年家拿了一双鞋,然后又到宋保民家拿走了宋的一双鞋。   
    司法机关的材料显示,女青年宋某当天陈述,早上5点多钟,家人在梯子下面发现一双鞋,“肯定是宋保民丢下的。” 
    “显然不是我家的。”韩佩英认为自己的证据很确凿,宋保民穿43码的鞋,而宋某家发现的那双鞋是46码。   
    韩佩英说自己不会做鞋,结婚20多年宋保民一直都是买鞋穿,是不可能有布鞋的。宋某家发现的是手工做的白塑料底黑条绒布鞋。   
    当时参与办案的唐县公安局刑侦一中队副队长刘秀杰让他们“别着急,三五天之内别出门,然后给答复”。   
    等了10天还没有消息,韩佩英夫妇主动到刑侦中队打听,这一去,宋保民再也没有回家。   
    韩佩英说,在刑侦队,他们把宋保民叫进了屋子,她在门外看到刘秀杰用白纸提取宋保民的脚印。   
    到天黑,刘秀杰告诉她“不让他走了,有证据证明他有嫌疑。”   
    2000年8月28日,唐县公安局出具了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结论是“现场提取的白塑料底黑条绒布鞋是宋保民所穿用的。”依据是:在女青年宋某家提取的那双布鞋以及刘秀杰送来嫌疑人宋保民的双脚赤脚印一份。   
    宋保民的律师要求对那双鞋以及宋保民穿过的鞋再做鉴定,但没有被法院采纳。   
    2000年12月12日,唐县法院以强奸未遂判处宋保民有期徒刑3年。   
    前日,当时办案的刘秀杰没有接受本报记者采访,“采访需要请示县公安局政治处。”   
    政治处主任刘建林则称,“案件已经审理完毕,采访法院就行,没有必要再采访公安机关”。   
    一审被判后,宋保民不服,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此过程中,根据韩佩英的请求,保定中院委托公安部进行了物证检验,结论是唐县公安局认定“现场提取的白塑料底黑条绒布鞋是宋保民所穿用的”依据不足。   
    2001年8月20日,保定中院裁定撤销唐县的刑事判决,并发回重审。   
  羁押一年后看守所死亡   
    “本以为官司这下子能赢了,没想到出了事。”韩佩英低下声音说。   
    唐县法院重新审判中,仍采信了唐县公安局的“刑事科学技术鉴定”,2001年10月30日判处宋保民有期徒刑3年。   
    当时的审判长苑增圈现已升任唐县法院政治处主任,6月26日,他表示“现在不对此案进行评价。”   
    在唐县法院的两次审判中,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冯占秋两次都出庭支持公诉,重审过程中,检察院认为宋保民“拒不认罪,毫无悔罪表现,建议从重处罚。”   
    前日上午,冯占秋对记者称,当时的依据是公安局的材料,还有侦查案卷中的证据材料,以及证人证言等,其他便不再透露。该院相关领导也拒绝采访。   
    再次被判有罪后,宋保民再次向保定中院提出上诉。但此时的宋保民已看起来快不行了。   
    2001年10月30日,开庭地点不在法院,而改在看守所,韩佩英看到“四个人把他抬到看守所院子中间”。   
    看守所原所长狄长春昨日说,他印象中是有这回事,“可能是法院考虑到他行动不便,给他照顾吧。”   
    开庭之后,韩佩英去看丈夫时,看守所说宋保民已经有病,韩佩英留下300元钱给看守所。   
    “当时我们忙着跑案子,以为看守所会给他看病。”一个月之后,看守所通知说宋保民眼瞎了,“让我拿钱,他们跟着我们看病。”   
    随后韩佩英去探望丈夫,“老头子的眼睛已经睁不开了。”   
    2001年12月25日,看守所送宋保民到唐县一家医院看病,医生的诊断是“营养不良”。   
    2002年1月3日,韩接到看守所的电话,宋保民在前一天已经死亡。韩说,到最后没有看到丈夫一面。   
    “她应该是看到的,还是经过她同意做尸检的。”原看守所所长,现已内退的狄长春说,参加尸检的有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中级法院,最后的结论是猝死,“这样的死亡看守所是不用负责任的,考虑到她家庭困难,最后看守所给了她6000元钱。”   
    韩佩英一直坚持丈夫的死亡与看守所的管理有关:“老头子当时才47岁,被逮捕之前是建筑队的工人,身体好得像牛一样,怎么会死?” 
    狄长春的解释是,有的人心情豁达一点,进看守所之后照常吃饭,但宋保民进去之后对吃饭比较抵制,“现在看来可能是他当时觉得冤,”而且他在里面情绪也不好,这样对身体不好,慢慢身体就差了,后来医生也说是营养不良。   
    至于治疗,狄长春记得当时看守所里有个狱医,但也只能看看小病,打针拿药什么的,一开始觉得宋保民没那么严重。   
    还沉浸在丧夫悲痛中的韩佩英,收到了一份让她“要疯了”的法律文书:2002年2月5日,保定中院下达刑事裁定书,因宋保民死亡,本案终止审理。   
    “那就意味着他是背着冤屈上黄泉,永远也洗不清了。”仍是坚信丈夫无罪,韩佩英走上了上访之路。  
     保定、石家庄、北京,韩佩英记不清在这些城市之间走了多少趟了。   
    丈夫出事的时候,家里刚盖了房子,既没有存款也没有欠债,出事之后,家里背上了5万元的债务。两个儿子有两块宅基地,也忍痛卖掉了一块,卖了3900元。   
    在北京,她花50元买了一本“中央机关信访通讯录”,能去的地方都去了。   
    她说为省钱,夏天睡马路,冬天睡在火车站,没事的时候捡塑料瓶卖钱,最困难的时候到饭店要过剩饭吃。   
    2004年7月,她到北京上访,被县公安局、信访局的人接回,刚下车就被县里拘了5天。   
    “为了打官司,我已经是家不成家。”韩佩英说着就哭,大儿子常年在外打工,大儿媳说家里发生的事让她害怕,带着孙子和孙女常年住在娘家,只有过年几天才能团聚。   
    小儿子2005年农历十一月十一日娶了个老婆,只呆了9天,知道家里的情况后要求离婚,一直分居到现在。   
    因为丈夫之事,她出门都不愿意从街上走,怕别人指指点点。   
    “我也听到谣言,说我到外面找男人去了,但那年我被县里拘留后还被新闻播了,那些人才相信我去上访了。”现在的韩佩英,不再怕自己被别人说成是疯女人。   
 
    找遍家里的每个角落,也找不到一张宋保民的照片。韩佩英说宋保民很节约,认为照相是种浪费,很少照相,有几张和别人的合影,在他死后,也因看到了伤心,见一张撕一张。   
    没有照片,宋保民在韩佩英心目中的形象却是清晰的。   
    “想起他的样子我就觉得一定要走到底。”保定中院作出“终止审理”的裁定后,韩佩英进行了申诉。   
    保定中院在2004年11月3日驳回了她的申诉:“宋保民在二审审理期间死亡,依法应当终止审理,且根据此案现有的材料和证据尚不能认定被告人宋保民无罪,故本院作出的终止审理的裁定并无不当”。   
    “不能认定无罪,那法院就应该拿出他有罪的证据来。”韩佩英再次申诉,2005年4月28日再次被保定中院驳回。   
    2006年1月5日,河北省高院下达了再审决定书,认为申诉人韩佩英的申诉符合重新审判条件,指定保定市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   
    2007年5月21日,保定中院审理查明,“综合全案证据,不能确定本案确系宋保民所为,认定原审被告人宋保民犯强奸罪证据不足。”   
    最终,保定中院撤销了该院“终止审理”的刑事裁定和唐县的刑事判决,判决宋保民无罪。   
    5月30日,韩佩英收到了判决书,“没有特别激动,为这个结果已经跑疲了,眼泪也快哭干了。”   
    根据法律规定,经过检察机关批捕和法院判决的错案,公安机关没有赔偿责任。   
    6月7日、8日,韩佩英分别向唐县法院和唐县检察院递交材料,要求他们共同进行国家赔偿610718元。   

    韩佩英拿着她到北京上访时的通讯录诉说这些年上诉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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