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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中院联合浙师大、市管协成立破产法研究中心
1月12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市破产案件管理人协会在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举行了“浙江师范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成立大会。
金华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鲍大兵出席会议并强调,第一,要通过研究中心助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虽然企业破产法出台多年,但理论与实践不完善、不协调的问题仍然存在,研究中心的成立有利于解决破产实践中的难点问题,尤其是涉民生问题、涉中小微企业发展问题、以物抵债债权人与抵押权人的利益冲突问题等。第二,要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作用。世界银行对中国法治环境的评估中加大了对公平、效率以及债权保护等方面的考核指标,实践中存在的地域差异增加了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破产实践的难度。因此,必须在法治环境下充分发挥破产工作在构建优良营商环境中的作用。第三,要通过破产工作助推金华地方经济发展。实践中大量的破产案件属于“晚期”救治,拯救效果不佳,重整成功率低,通过破产制度挽救中小微企业、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仍然任重道远。期望通过破产法研究中心实体化运作推动理论与实践结合,实现金华破产审判工作从量到质的提升。
供稿:金华中院民四庭
02、向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