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当天起诉!萧山区检察院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一起涉口罩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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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爆发后,口罩成了必需品,同时也成了“奢侈品”。有少数无良人士将此视作商机,借机售卖假冒伪劣口罩,或利用群众急于购买口罩的心理实施诈骗。近期,萧山区检察院受理多起涉口罩犯罪案件。(相关链接:售卖问题口罩、谎称卖口罩骗钱……萧山检察提前介入3起涉口罩犯罪案件)
2020年2月10日
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保障办案工作的正常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的情况下提升办案效率,萧山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联动,采用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依法对一起涉口罩诈骗案件从严从快审查,受理当日即依法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据悉,该案系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以来杭州首例起诉的涉疫刑事案件。
基本案情
2020年1月27日至2月4日期间,邬某利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民众迫切需要购买口罩的心理,在无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通过添加微信好友、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正规渠道现货口罩,口罩有资质”的虚假信息等方式,以支付定金、货款等名义,骗得3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5640元,在收到微信转账款后,将被害人微信拉黑。案发后,其家属代为退赔全部赃款。
案件办理
1
2月5日
被害人陆续向公安机关报案,反映自己在微信上购买口罩被骗。
△被害人与嫌疑人微信聊天记录
2
2月7日
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邬某在其租房内被抓获。
3
2月9日
萧山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通过电话沟通、微信联系等非接触方式全面了解案情,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完善证据链。
4
2月10日上午
该案移送至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为提升案件效率,检察官通过一体化平台在线接收查阅笔录,当天上午即对所有案件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初步制作完成6000余字审结报告。
5
2月10日下午
14时许,检察官利用远程提审系统对嫌疑人邬某进行了提审,在值班律师见证下,邬某表示认罪,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该过程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邬某的相关诉讼权利。
嫌疑人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认罪悔罪
目前,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已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邬某提起公诉,并对其提出精准量刑建议。电子卷宗已移送法院,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
检察官提醒
疫情面前没有旁观者。对于疫情防控工作,广大群众应当齐心协力,积极配合。萧山区检察院将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用足用好法律规定,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办案效果和安全,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第二检察部
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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