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世功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点击蓝字 · 关注我们
融通农业发展(杭州)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李世功涉嫌受贿一案,由杭州市萧山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6月30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世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指控:李世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ND-
往期回顾
■ 【检察日报】叶伟忠:深悟“高质效办案”价值意蕴 创新监督力提升路径
■ 融通农业发展(杭州)有限责任公司梅林湾基地生产主管陈阳波被起诉
来源:第四检察部
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