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不能走竭泽而渔的‘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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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检察院会同相关部门召开圆桌会议
“要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坚持对林业资源的适度开发利用……”2023年初,杭州市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区人大代表倪丛越关于《推进现代林业综合体建设,助力南部乡村振兴》的建议,引起了检察机关的关注。
萧山南部山区有40万亩林地,生态旅游资源丰富,随着山脉林道的建设,乡村旅游、民宿业发展日益兴旺。但与此同时,周边林业资源遭破坏的现象也屡屡发生。
围绕代表建议,萧山区检察院立即行动,通过实地调查发现,经营者为开发民宿和家庭农场等休闲旅游设施,林道周边毁林造景、垦林造园、违规侵占林地、超面积超高违建的情况普遍存在,更有将原本用于生产服务的林业管理用房建成了高档会所。
“问题长期存在,除了产业导向上的偏差外,一定有制度性、系统性、根源性的问题存在。”为全面掌握林地使用和林业设施管理用房建设现状,承办检察官调取近年来共计52家单位的林业生产用房使用林地立项审批等材料,实地勘查、逐一走访所涉6600多亩林地和120余亩林道,发现相关职能部门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在立项及许可审批等方面存在监管不严、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等问题。
“乡村振兴不能走透支生态、竭泽而渔的‘老路’,要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坚持对林业资源的适度开发利用……”在检察机关会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属地人民政府围绕该案召开的圆桌会议上,办案检察官将倪丛越代表的话转述给在场人员。
2023年7月,萧山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在产业发展导向上及时纠偏,在规范审批流程、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提升执法履职能力等方面着力整改。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除了督促相关企业整改、组织生态修复外,还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流程,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的通知》等规范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监管责任,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使用林地行为,合力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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