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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受伤”山体重披“绿装”

萧山检察
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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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日
6月5日


世界环境日前夕,检察官来到萧山区某镇街,对一起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的修复治理情况进行回访。在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曾经因非法采矿行为毁坏的山体,如今已被青草和绿树覆盖,呈现出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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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还得从三年前说起。2021年,某机电有限公司、朱某、孟某、俞某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中,无视行政职能部门审批公示方案确定的矿产品开采范围、地点及开采量,擅自安排笃头机超出审批范围任意开采矿产品共计42万余吨,价值1000余万元。


2022年12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萧山区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检察官敏锐地发现,该案不仅仅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非法采矿行为还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及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调查核实相关证据。


开展生态修复前


“我们到现场看到,原有植被都被铲除,大面积边坡裸露在外,山体随处可见笃头机留下的‘痕迹’,大量碎石杂乱堆放在路边。边坡下有多个正在进行生产作业的厂房,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后果不堪设想。”承办检察官利用无人机对案发地进行勘查发现。


随后,萧山区检察院针对非法采矿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况开展委托鉴定、评估等工作,并召开听证会及专家论证会。相关评估报告和专家意见均证实了检察官的预判:非法采矿行为导致开矿现场原始地形地貌遭受强烈破坏,形成了多处欠稳定、不稳定边坡,大部分边坡面裸露不仅造成视野范围内存在视觉污染,还极易发生崩塌、滑坡,地质、气象、林业等专家亦论证了案涉矿山修复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大面积林地被损毁造成公益林生态价值损失达3万余元。


2023年7月,萧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依法判令某机电有限公司及朱某等人共同承担矿产资源损失、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及相关评估费用等共计1000余万元;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如限期未按照设计方案完成修复治理工程则需承担580余万元的修复费用;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2023年12月,萧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采矿罪判处某机电有限公司罚金50万元,分别判处朱某等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至二年不等的刑罚,且并处罚金。同时,法院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当事人均未上诉,并积极履行修复治理义务。截至2024年5月,某机电有限公司及朱某等人已赔付全部公益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000余万元。


生态修复中


“虽然案件已判决,但我们一直很关注这个案子的生态修复治理情况,先后多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巡查、跟进监督。”6月3日,承办检察官会同法院、公安、行政职能部门再次来到案发地进行回访验收,这才有了开头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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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与修复、惩治与预防并重,才能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最优解。萧山区检察院在该案办理中积极开展融合式法律监督,深入剖析本案中犯罪特点、案发原因及暴露出的监管漏洞,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红线范围内矿产资源处置程序不规范、主体责任不明、矿产资源开采作业监管缺位等问题,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中矿产资源开采处置的流程,落实主体责任,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护国家矿产资源。2024年1月5日,萧山区出台了《杭州市萧山区涉矿工程项目资源处置管理办法》,为工程建设项目中矿产资源开采的审批、作业、处置及巡查等全流程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和规范,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中依法开采处置矿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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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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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七检察部

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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