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新一届政治局常委们的法学渊源丨法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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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委员选出了新一届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等七位国家领导人顺利当选。作为未来五年中国社会发展的最高决策集体,新任政治局常委们会将依法治国带到怎样的高度?他们和法学又有什么渊源?小编根据现有的报导梳理了一下:
习近平—法学博士
众所周知,习近平总书记是清华大学的高材生,大学期间在化工系基本有机合成专业学习,参加工作后曾就读于清华大学人文社会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获得了法学博士学位。虽然这个“法学博士”不是法学院授予的法学博士,但是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践行,有目共睹。
早在2006年担任浙江省委书记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了“法治浙江”的理念,带领浙江走出了一条经济发达地区法治先行先试的新路子,使浙江成为全国公认的法治化程度最高的省份之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的谋划下,十八届四中全会在我党历史上第一次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紧接着在2015年,中办国办发文将现行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今年3月,《民法总则》诞生,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翻开了关键一页。
前几天,十九大报告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更是将依法治国带到了全所未有的高度,极大提高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权威性和实效性。一件件、一桩桩中国法治建设的大事,让我们法律人对中国尽早进入法治社会充满希望。
李克强—法律科班
作为常委中唯一一位法律科班出身的领导人,李克强在1977年恢复高考时被北京大学法律系录取,成为学贯中西的宪法行政法学家龚祥瑞教授的得意门生。在龚祥瑞的引领下,李克强渐渐着重转向外国宪法和比较政治的学习,并作为第一译者与杨百揆、刘庸安翻译了英国著名法官丹宁勋爵的名著《法律的正当程序》。该译著由群众出版社出版,如今仍然一版再版。
李克强的法律思维是深入骨髓的,他对很多行业、很多领域都直接提出了法治的要求,特别是在近几年中央重头戏的放管服改革中,明确提出推进放管服改革要筑牢法治保障的基石。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以来,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李克强先后签署了125部行政法规“一揽子”修订案。
还有一个小故事能够印证李克强极高的法律素养,在今年7月份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已审议的《快递条例(草案)》因为未充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而罕见地被李克强当场叫停,议题没有被通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李克强心里绝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制度和程序。
栗战书—党规建设者
栗战书学的是工商管理专业,却因为突出的文笔而在黑龙江省长任上被坊间赞为“诗人省长”,几十年创作诗词积累下来达数百首,其中诗作《江畔思乡》广为人知:“儿男纵马家万里,志士吟诗泪千行。一夜秋风松江月,两三灯火是故乡。”
在一次访谈节目中,栗战书曾透露他的女儿叫多习,于是这位富有才情的父亲又为女儿写了一首藏头诗,大家可以感受一下:“多姿多彩似君蝉,习文习武胜儿男。爱之犹如掌上玉,女若苍穹宫中仙。”如此富有浪漫文艺色彩的工商管理学硕士,恐怕很难和严谨务实的法律联系在一起。
可事实上,十八大以来我党大力开展党内法规建设,作为中办主任的栗战书,不仅领导起草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而且主持召开了中央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就设在中央办公厅法规局,可以说,栗战书为党内法规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汪洋—崇法用法
汪洋本科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在职学习,研究生在中国科技大学管理科学系管理科学专业在职学习,是位工学硕士。但在他从工人到国家领导人的奋斗历程中,崇法用法的理念在他心里落地生根。
担任广东省委书记期间,汪洋就在人民日报发表了署名文章《为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介绍并推广了广东省“五五”普法、“六五”普法的突出成绩和有益经验。担任国务院副总理后,汪洋又在人民日报上刊发了《加强涉外法律工作》一文,对完善我国涉外法律工作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总结和指导。
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汪洋还提出了“全面提高依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水平”,“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建设、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法治保障、深入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施政方针,把依法治国战略融入到各行业、各领域的管理实践中。
几十年的从政生涯,让这位工学硕士养成了较高的法律素养,学法用法已经内化到汪洋的从政理念中。
王沪宁—法学院长
王沪宁作为中央核心智囊而广为人知,是“学而优则仕”的典范。1978年,在上海师范大学干校学习过法语的王沪宁报考了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国际政治专业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
1995年,时任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的王沪宁,以一名普通中共党员的身份,进入中央政策研究室并出任政治组组长,从此开始了波澜壮阔的政治仕途。
王沪宁虽然不是法律专业出身,但在论著中提出“现代政治就是程序政治”,比我国法学界对程序优位于实体的认识早出很多年。1995年出版的《政治的人生》一书中,王沪宁又一针见血地写到:“社会现代化的过程,就是法制化的过程,无法不能说是现代化。”这些学术观点,无一不体现了王沪宁朴素的法制思想。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在复旦任教的王沪宁被校长谢希德(后任上海市政协主席)委以教练重任,代表复旦大学首次率队出征狮城,便问鼎了亚洲大专辩论会的冠军。这种辩论的口才和思维,也和法律人有很多相似之处。
赵乐际—法治远见
赵乐际是北大的高材生,虽然学的是哲学,但因从政初期长期在青海商务系统工作,参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化进程,所以对法律也有自己独特的见解。
他在担任青海省代省长期间,就曾在学术期刊《中国司法》(2000年第01期)上发表《依法治省的基础及措施》一文,强调“能否认真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对于各级党政组织尤其是领导干部来说,不仅是领导作风、领导水平问题,而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原则问题”。在那个年代能以这样的高度认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的确体现了赵乐际的法治水平和政治远见。
说句题外话,赵乐际已经当选为中纪委书记,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赵书记的带领下,中国的反腐步伐不会停止,依法治国的历史事业也将续写新篇。
韩正—法治创新
韩正是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问题研究所国际关系与世界经济专业毕业的经济学硕士,2003年当选市长时,成为上海50年来最年轻的市长。
担任上海市长期间,韩正便提出要加快把上海建设成为全国法治环境最好的行政区之一,于是在2011年10月,上海便开始进行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试点工作。来自北京、江苏、浙江等地的著名法学家、律师、实务工作者等31名社会专家受聘为上海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马怀德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叶必丰教授等都曾在此任职。
转任上海市委书记后,韩正又全面进行创新,上海成为我国司法改革第一批试点单位,该市第二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及徐汇、闵行、宝山区法院、检察院共8个单位成功开展了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虽然不是法律科班出生,但是韩正身上的创新精神也给上海的法制建设带来了全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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