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东台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如何算?看这里!

东台时空 东台时空 2022-07-18

点击上方免费订阅"东台时空"


  江苏省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发布后,省人社厅对方案进行了解读,现就相关重点说明如下:

一、时间节点

  此次养老金调整的对象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办法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方案,今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

  1、固定额部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

  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保持去年标准。

具体办法是:

  • 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7元;

  •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

  •  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

  • 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需要注意的是,这部分要分段计算。如:33年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不是33×3.9=128.7(元),而是15×1.7+10×2.7+(33-25)×3.9=25.5+27+31.2=83.7(元)。

  3、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6%挂钩(计算额见分进角)。

  除基本养老金普调外,对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仍可享受倾斜:2017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 2017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表


 

固定额增长部分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

与本人调整前养老金挂钩部分

70周岁以上高龄人员增长部分

34元

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7元;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 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的1.6%增长

退休人员:

2017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增发25元;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增发35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增发45元。

退职及领取生活费人员:

按上述三个年龄段分别增发15元、25元、35元。

执行时间

2017年12月31日前退休(职)人员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退休(职)人员,参照上述规定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三、其他说明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于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从2018年7月1日起,参照本通知相关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东台的大爷大妈们,剩下的就是坐等人民币入账吧!

◆互动信箱:jsdtsb@163.com

◆微信公众号:东台时空(微信号cyh_jsdt)

社保查询 | 交通查询 | 百科知识 服务电话 | 生活健康

东台时空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社保相关知识汇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