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医保中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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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续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保险年度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度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根据东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东政办发〔2018〕55号)精神,2019年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的,每人为290元。二档,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的,每人为260元。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指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每人为180元。对省定7类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个人缴费部分(按一档)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补助。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按一档标准参保缴费,原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结合自身情况自主选择一档或二档标准参保缴费。
三、参(续)保办法
1、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续保人员,可就近到所在村居东台农商银行“便民宝”网点刷卡缴费,也可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社会保障卡统一到东台农商银行营业网点代扣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代扣是指由参保人到东台农商银行营业网点签订保费代扣协议,由银行按约定要求代为划缴保费;代缴是指参保人直接到东台农商银行营业网点窗口缴纳保费。参保人员个人信息有误的,可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所在镇区人社中心进行更正。
2、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新参保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到所在镇区人社中心进行参保登记和信息录入。信息录入后,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东台农商银行营业网点缴费,再就近到弶港、三仓、新街、富安、安丰、时堰、五烈、头灶农商银行营业网点或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自助办理社会保障卡。
3、本市范围内教学教育机构在校学生及托幼儿童续缴医疗保险费的,由家长(监护人)凭身份证、户口簿到东台农商银行营业网点缴纳。新参保的,由家长携带户口簿原件,到所在镇区人社中心进行参保登记和信息录入,然后到东台农商银行营业网点缴费,再就近到弶港、三仓、新街、富安、安丰、时堰、五烈、头灶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或市政务服务中心自助办理社保卡。
4、年满18周岁非本市范围内教学教育机构在校学生或未成年人转为一般城乡居民的续保人员,须先到各镇区人社中心申请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再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东台农商银行营业网点缴费。
5、对省定7类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由社区、村(居)核对个人参保信息,并统一办理参(续)保手续,个人缴费部分(按一档)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补助,不需要个人缴费。
四、注意事项
1、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从2018年9月1日开始到2018年12月30日结束。请务必在规定的缴费期内及时续缴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以免影响医疗保险待遇。
2、在校学生缴纳医疗保险费后,由学生家长填写《告学生家长书》中所附《参保信息表》,于2018年12月底前交学校收存。
特此告知。
东台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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