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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最新招聘信息 二则(201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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溱东镇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溱东镇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溱东镇环保办工作人员2名。 (二)溱东镇园区办工作人员2名。(分A、B岗,其中:A岗为 外勤人员 B岗为 内勤人员 ) 二、招聘单位 溱东镇人民政府、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三、招聘形式 由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到溱东镇人民政府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环保办2个岗位和园区办A岗人员除具备招聘条件(一)(二)所列条件外,还要适应经常加班深入企业一线取样、检查、外出、独立开展工作等特殊要求,适合男性求职者。园区办B岗位不限。 (四)退役军人报名,表现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五、报名事项及招聘流程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溱东镇组织办(政府大楼六楼609办公室),联系电话:69989351、15061685988,联系人:李润环。 (三)报名方法: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招聘流程: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 (五)报名要求: 1、所有报名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随时终止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2、已有工作单位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 六、录用方式 所有岗位开考比例为1:2,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录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现场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50分,面试50分。根据总分高低,高分者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的1:1 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放弃的,按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签订劳动合同 经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客籍人员提供食宿。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保险待遇参照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由签订合同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最终解释权为合同单位)。 拟聘用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合同。 八、本次招聘活动由溱东镇纪委全程监督。 溱东镇人民政府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8月2日许河镇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许河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用工形式 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由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到许河镇人民政府从事民政办窗口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熟练操作电脑。 3、高中及以上学历。 4、有民政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9年 8 月5 日— 8月 13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2、报名地点:许河镇党委组织办(镇政府三楼西) 联系人:丁小强、马鑫铭 联系电话:0515-69969616 手机:18252925319 3、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现场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招聘流程:报名、资格审查、电脑操作、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 5、报名要求:a、所有报名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随时终止其报名或聘用资格;b、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c、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 四、录用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电脑操作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电脑操作50分,面试50分。根据总分高低,高分者录用。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的1 :1 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签订劳动合同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与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食宿自理。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保险待遇参照劳务派遣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由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最终解释权为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拟聘用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合同。许河镇人民政府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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