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华尔街之路”传销案判决!“五龙首长”等十人被判刑!
2020年11月6日,湖南《潇湘晨报》A05版曝光了“华尔街之路”骗局:
http://epaper.xxcb.cn/xxcba/html/2020-11/06/content_3036183.htm
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和审理,这批“涉案人员”已纷纷进入庭审程序。
一个月前,本站报道了一起案件的审判结果,任某华等人被判处八年半不等有期徒刑,请阅读《“华尔街之路”传销案判决书公布!股东一局成员被判八年半!林有源在逃!》。
近日,又传来一起“华尔街之路”传销案的进展!
2021年4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最新一起“华尔街之路”传销案的一审和二审判决书:
下面,就来看一下这起特大传销案的相关情况。
根据判决书,“华尔街之路”传销案的主犯林有源(网名边城浪子、可乐)目前在逃。
根据判决书,被告人盛征负责为整个“华尔街之路”项目收取资金、向境外转款、向参与人发放股权分红、发展会员以及报单奖励。被告人高俭峰、汤贵贤、吴旭英、吴明川、赵劲松因前期发展人员多,被“林有源”封为“五龙首长”,进入股东局,被告人王顺义也是股东局成员,6人各自建立多个微信群,进行虚假宣传。
看一下所谓的网站:
经鉴定,华尔街之路项目有会员33万余个,总计56层级。被告人盛征涉案金额为2.3亿余元,被告人陈方园涉案金额3100万余元,被告人董伟春、赵晔涉案金额1230万余元。
2020年12月3日,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如下:
被告人盛征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被告人高俭峰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被告人汤贵贤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被告人吴旭英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被告人吴明川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被告人王顺义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被告人赵劲松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被告人陈方园犯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被告人董伟春犯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被告人赵晔犯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21年3月15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资料来源: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特此鸣谢!
【旧文参考】
“华尔街之路”传销案判决书公布!股东一局成员被判八年半!林有源在逃!
【AMBC】山东泰安开庭审理“非中矿业”传销案!多位公司人员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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