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事件| 都美竹你不报警只微博爆料,究竟能起到什么作用?
关于吴亦凡和都美竹两人之间的纠纷,网络上各种说法都有,也出现各种所谓的聊天截图“证据”,但从法律的角度看,到目前基本没有什么石锤,如果没有铁的证据证明都美竹多次强调的吴亦凡玩弄未成年14岁以下少女的话,吴亦凡,法律是奈何不了他的,当然道德可以审批他。
在法律上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为幼女,和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幼女是否同意,都构成强奸;而未成年少女还包括已满14周岁到不满18周岁,如果双方自愿,则是道德上谴责的问题,还不是法律事件。
不过就这件事,吴亦凡的渣大家已经有目共睹,就不多说了,就都美竹我还是有几点看法想说说。
首先钦佩谢都美竹小姐姐能够勇敢地站出来,因为在这样的事情上,很多女孩和女孩家长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因素,就是吃亏也只会打掉牙把委屈往肚子咽,俗称吃哑巴亏。
她能够站出来揭露吴亦凡的丑行,最起码让更多的人认识到吴亦凡的丑行,不再上当;也可以让他代言的品牌方停止与其合作,这方面的效果已经达到。
其他的受害者很多很多,为何大多没有公开撕过他?
其实最重要的一点,实力、实力,还是实力!
都美竹在自己的长微博中称,吴亦凡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并不了解她的背景,她每个月零花钱就有十万块。可见都美竹老爸也是有钱的主,最起码千万年薪起步的家庭,虽然不一定比吴亦凡有钱,但绝对不差钱。
只有不差钱的家庭培养的女孩才有霸气和底气,敢跟强者硬刚,并不容易被金钱收买。她没有收对方的50万就是证明。
而且只有有钱,才能拿出时间和资本,哪怕启动律师和其它助力,来和顶流硬刚。普通人会担心鸡蛋碰石头,鸡蛋血肉模糊尸骨无存。
所以说,看似是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很多情况下,其实还是实力与实力的较量。
她为什么不在受到伤害第一时间报警?即使当时考虑方方面面不报警,事后也可报警,那才是杀伐果断,有实际效果。
为什么非要来来微博“爆料”?靠舆论施压?舆绝对替不了法律。
18岁前本该是用心读书的年龄,如果不是自己有各种不切实际的想法,爱慕虚荣,急于成名?怎么会这么小的年纪就被31岁的吴亦凡盯上?
谈恋爱?鬼才信?且不说年龄差距,那种所谓的大牌明星会真的看上她?正常的识人的能力都没有,甚至价值观都扭曲了。
而且从各个方面就可以看出,这次微博爆料都美竹有备而来,而且背后有高人,夹杂私货充满对吴亦凡人身隐私攻击的文案,其实是有法律风险的,不信的话可以问度娘,查法律文本。
以前我们总认为,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现在是穿鞋的不怕穿金鞋的。
吴要是真犯法了,由法律来惩罚他好了。
时间拉这么长,当时不报警,现在在微博上一波又一波的放一些不痛不痒的爆料,看似像她自己所说的在维护其他受害者的权利。
其实大可不必,真有石锤可以交给警察处理,同样可以保护其他受害者。
至今都没有看到都美竹通过正当方式维权,她只是在网络上不断爆料,占用公共网络空间,激发吃瓜网民的情绪。
时间拉这么长,当时不报警,现在在微博上一波又一波的放料,难道就是在等一个心理价位,随着事情越闹越大,价格可以越开越高?
但愿不是这样。如果不是这样,又不拿出石锤,网络炒作,究竟为了什么?
律侠张启玉律师在公众号文章中说:
不要试图用所谓的道德审判取代法律判断。即使你口口声声爱国,也不能用U型锁敲碎别人的脑袋。
一边以受害人的身份哭哭啼啼,一边不遵守法律程序做着违法的事情,这种女人可怜更可恨。
接受法律审判的是邪恶,经受法律考验的才是正义,把无知当作勇气是不可救药的法盲行为。
法律评价的标准就是犯罪与否,如果要对方受到法律制裁,应该第一时间报案,拿出违法犯罪的石锤,而不是发现被冷暴力后通过舆论舆情维权。
她自曝每月零花钱有10万,那请个专业律师正当维权一点不难呀,现在如果手头没有确凿证据,很容易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把自己弄进去,这样的例子很多,尤其娱乐圈,大家都知道,就不点名姓了,大家自行脑补。
也许有人会说现实生活中,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人是非常少的,你如何叫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考虑事情跟一个懂法律的人士一样谨慎,能够妥善理智的处理情感纠纷,收集完整的证据材料,证据链条。
这样既能锤死吴亦凡这种人,而同时又能很好的保护自己,不至于把自己置于可能涉嫌敲诈勒索,侮辱诽谤的刑事犯罪的情形下,怎么可能?
我们虽然同情她和她们的遭遇,但是法律不会因为一个人无知而宽恕它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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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世间所有不幸的无辜者,善良一点,是人间仅剩的温度(兼评逆天反转的重庆两幼童坠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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