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这篇:《扬州鬼》
佘惠敏,记者,2006年2月于《飞·奇幻世界》发表《扬州鬼》,之后陆续在杂志上发表了数十篇奇幻小说,给大家带来了不一样的妖鬼传奇,行文情真意切,下笔豪爽洒脱。
扬州鬼,佘惠敏作品,一只明朝喜欢唱歌的鬼的故事。不爱美女不做坏事不做正事,却因为一段音乐喜欢上知府之女,还遇上了年轻时候的朱熹,甚至被卷入了朝堂之争。
全文约一万九千字,食用大约需要38分钟。
(一)夜曲
我不是人。
我是鬼。
我喜欢在月明之夜对天长歌。大家想必也都知道:长歌可以当哭。所以鬼哭狼嚎这个词实际上是形容我的歌声的,是称赞我的歌声和沙漠中的狼嚎一样,能够打动人心的意思。
我唱歌的时候喜欢坐在高处,因为这样可以看见更广阔的天空。我一直以为,我的心胸是和天空一样辽阔的。
扬州城里最高的地方当然是丽春院,他们的生意做得大,楼就起得高。但是那个地方的夜晚太热闹,显然不适合我去唱歌。当然如果我是个倾国倾城的女鬼的话,老鸨拉也会把我拉去给她卖唱。不过很可惜,我是个倒霉相的男鬼,去那地方只会影响他们的生意,我当然不会那么不识相。
事实上,我的前生就是一个风流狂放的五陵少年,也曾肥马轻裘,红灯绿酒,斗鹰走狗,丽春院这样的地方去的多了。我说这些不过是表示我不是因为假道学才不去那里的,没有什么夸耀的意思。其实过去的事还真是没什么值得夸耀的,我二十多岁就死了,死的时候穷困潦倒饥寒交迫。
扬州城里第二高的地方是座佛塔。那个方丈应对人的本事不错,城里的富贵人家大多都到他那里去烧香。他挣的钱也多,估计不下于丽春院。方丈当然比老鸨有涵养和低调一些,所以建的佛塔虽然高,城里四处的人一眼就能望到,但还是没丽春院的主楼高的那么夸张。佛塔也不是适合孤魂野鬼唱歌的地方,我怎样也该给方丈留一点面子,免得他花钱找茅山道士来抓我。
有个鬼朋友建议我到城外的土山上去唱歌,说那地方最高,也清净。可是那里的晚上哪有人?我又不能白天出来唱,难道真要我唱给鬼听?我当然不去。
我唱歌的地方是扬州知府的衙门,那是扬州第三高的地方。扬州知府没包青天那么勤快,晚上不会去断案的。所以那里晚上很清净,没有人来打断我。那里地段又好,在扬州城的中心地带,周围很繁华,居民很多,所以也不愁没有知音。
我于是在每个晴朗的十五之夜,躺在知府衙门的屋脊上唱歌。
(二)初遇
鬼唱的歌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听见的,得有悟性才行。没有悟性的人只当那是呜呜的风声,只有有悟性的人才听得出,那是一个有灵气的鬼魂的自白,我喜欢把它简称为灵魂的自白,把每个月的十五日叫做灵魂的自白日。
在度过了九个灵魂的自白日以后,我有些灰心丧气了,因为居然没有一个人过来说:你好,扬州府衙里唱歌的鬼魂,我喜欢听你唱的歌。虽然我一直觉得,肯定有些有悟性的人是听得懂我的歌的,但是这些人老不来表示一下,渐渐的我就开始怀疑起自己的水平来了。
第十个灵魂的自白日是在八月。这些人都要过节,我想他们更不会来听我的歌了,所以这天我的歌声特别的伤感和寂寥。
正当我自怜自艾满心惆怅的时候,忽然听见笃笃的敲门声。我想:这么晚了,谁还会来喊冤申诉?于是向下面看过去,但是正门那里并没有人。我只好继续唱我的歌。
我非常投入的唱完了这天晚上的歌,我想我从来没有唱的这么好过。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我只知道有什么地方和平时不一样了。当然这并不是说有什么地方不对了,而是……怎么说呢,是有个地方太对了。我唱完了以后就在屋脊上发呆,想想今天到底是怎么回事。
“喂,呆子鬼!”一个清脆的声音出现了,带点儿轻嗔薄怒的味道。这次我听清了,声音是从我后面传来的。我真傻,我先前应该往后门看而不是去看前门。我是个知错就改的好鬼,虽然我当人的时候最喜欢怙恶不悛。于是我马上站了起来,转过去,向下张望。
原来是一个美丽的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手里拿着一只笛子,正跟我说话。
为什么会是一个小姑娘呢,虽然她很美丽,可这也不能减少我的失望。我一直期待着的知音是嵇康那样的高人隐士,而不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如果他是个小男孩也比较好一些,虽然现在不会懂,但是等他将来长大了总会懂我的。小姑娘就不同了,她们总是被关在家里,嫁了人以后又关到另一个家里,素质再好也见识有限,怎么能理解我这海一样深的惆怅,天一样宽的胸怀?
当然对一个期待着艳遇的鬼来说,这个大概是求之不得的好机会。可是诸位看官,你们大概听说过很多女鬼恋书生的故事,可是没怎么见过男鬼恋闺秀的传说吧。这种讲故事的传统可是有着深厚的现实基础的。我就是这么一个没什么花花肚肠的鬼。
“哦,你好。”我有气无力的回答她。
她的秀眉蹙起来了,显然是不满意我的态度。但是她并没有说什么,只是拿起笛子吹了一下。那是我唱的歌的旋律。
我终于明白我今天为什么能唱的这么好了,原来是有人给我伴奏。怪不得刚才唱歌的时候觉得有回音呢。哎,想不到我做人的时候是个感觉迟钝的人,如今当了鬼,这个毛病还是没改过来。
(三)暂别
为了表示礼貌,也因为不习惯居高临下的对人讲话,我从屋脊上飘了下去,落在小姑娘面前。
古人说“月下看美人”,现在的人说“都是月亮惹的祸”,其实意思差不多,都是经验之谈。月光不象阳光那样纤毫必照,不会暴露雀斑之类的缺点;又不象烛光那样小家子气,可以看到美人的全貌。小姑娘站在后庭之中,庭院里月色如水,树影婆娑,更衬得她清丽脱俗,不可方物。
要是放在从前,我还是个轻浮少年的时候,肯定要作个揖,问她“敢问小姐贵姓芳名,仙乡何处?”了。可是自从做了鬼后,我就老实多了,这样的话居然也不好意思说出口了。憋了半天,才说出一句:“多谢小姐清音雅奏!”
小姑娘噗嗤一下,乐出声来。“想不到鬼说起话来也这么字斟句酌,跟人一样拘谨;更想不到的是,字斟句酌了半天,说的也不过是句平平常常的话,没一点神鬼莫测之机。你到底是鬼不是啊?”
我差一点就要晕倒,这个小姑娘,居然一点都不怕鬼,这是哪里来的厉害角色?“难道你是鬼?”我问她。
“我当然不是了,我是这里知府的女儿,名字叫严蕊。对了,你贵姓?”
“孤魂野鬼,哪有什么名姓?”
“哦,你鬼胆不小,老是跑扬州府衙里来唱歌,我就叫你‘扬州鬼’如何?”
“嘿嘿,随你了,你是千金小姐,爱怎么叫就怎么叫吧。”我一向不喜欢嚣张的女孩子,所以也对她不客气起来。
“听你的歌声,寂寥而又开阔,有无边落木不尽长江的意境,怎么谈起话来,也象凡夫俗子一样不能容物呢?”她摇摇头,转身就走。
我无话可说,只是自觉惭愧,呆呆的目送她分花拂柳而去。
这个晚上真是一个倒霉的晚上,先是误失了一个红颜知己,接着又走了一个魂朋鬼友。这个鬼朋友就是先前劝我到城外土山上唱歌的那个。我自从当了鬼以后,一直和他一起住在扬州城外的一处坟场里。这天我唱完歌,垂头丧气的回去,跟他讲了严蕊的故事,谁知道他却对我说:“兄弟,我要走了,这里的判官征我去当鬼差。你做人的时候得过且过,做了鬼以后也做得很不用心。别的鬼都修行法术,这样就算不欺负人,至少也可以自保,你却成天想着怎么唱歌。 以前我们住在一起,还可以互相照应,现在我要走了,这本《五鬼修行大法》就留给你,有空的时候看看吧。”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之间又一个十五到了。这个十五的夜晚下着雨,看不到月光。我于是没有进城,躲在坟场里看那本《五鬼修行大法》。我对那些伤人吓人的法术没有兴趣,只是学了几样变猫变狗变小羊的法术,预备下次唱完歌后使用,以搏美人一璨,算是赔罪。
(四)惊变
十月十五的晚上,我又去了扬州府衙。
可是这一次,府衙里并不象从前那样清净,非但不清净,而且简直可以说是人来人往,吵吵嚷嚷,鸡飞狗跳,砸锅倒灶。我在人丛中看到了严蕊,她正披头散发,被两个大汉拖着往门外走。那两个大汉,穿着丽春院里龟奴的服色。
我心中一惊,就要过去救她,但是这里人气太盛,我修行尚浅,根本过不去。
从人们的谈话里听来,是她的知府父亲犯了案,已处了极刑,她也被官卖为妓。
我忧心如焚,偏偏又没有办法。早知道就学些有用的法术了,上次学的那些,一点用都没有,怎么救人?
我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赶紧去找我那鬼差朋友,一起到丽春院救人去。
我急匆匆的往城外走,朋友在城外80里的宛集当差。
走到一个僻静的地方,一个瘦瘦高高的书生服色的人走了过来,问我:“你是谁?”
我没好气的告诉他:“我是鬼!”
不料他居然拍手笑道:“太好了,我也是鬼。”又问:“你这么急,要去什么地方?”
“我要到宛集去。”我的心思根本没在这里,所以随问随答,丧失了一个鬼魂应有的警惕性。
“我们同路。一起走吧?”他笑着说。
我没有搭理他,自顾自的走得飞快。我已经到了自己速度的极限了,可还是嫌自己走得慢。走出几里地后,那个书生还跟着我。我一开始走得太急,现在已经累了。想起鬼魂是没有重量的,就觉得不如互相背着走,这样速度不减,又可以轮换休息。
书生同意了我的提议,并且自告奋勇,先背着我走了十里地。
轮到我背他的时候,我觉得他很重。“你到底是不是鬼啊?这么重!”
“对不起,我刚刚才做了鬼没几天,是比较重一点。”
我一想,是有这个道理,就没有再问。
轮了几次,我们遇到一条小河。我轻轻的飘过去,到了对岸。只听哗啦哗啦的水响,书生也渡过来了。我很奇怪,问他:“怎么声音这么大?”
“我是新鬼,好多东西还没学会呢。你教教我吧,做鬼的要注意些什么?”
我现在哪里有心思教他啊,只好拣最重要的告诉他:“鬼怕人吐的唾沫,你要小心些,别沾上了。”
这时候,离宛集只有七八里地了。本来该轮到我背他了,可他说:“你刚刚教了我,我来背你吧,反正路也不远,你又轻,算是我谢谢你了。”
哪知道他一背起我,就把我抓的紧紧的,我知道不对,连忙对他喊:“快放我下来!我知道了,你一定不是鬼。你们人就喜欢抓鬼,其实鬼还不是人变的。再说我又不是坏鬼,我现在赶着要去救人,你快放了我,不要误我的事。”
可是他抓的更紧了,我没有办法,又一次后悔自己没有好好学习法术。其他鬼的修行比海深,我的修行浅,只有一点点。
天边曙光初露,这个时候鬼应该找个地方藏起来,免得被阳光照到,就会魂飞魄散了。可是书生抓住我不放,无论我怎样哀求都没有用。
我没有办法,只好用上次学到的法术,把自己变成一只小羊。
书生走到宛集,这时正是早市时分,人们正在做买卖。他把我卖了一千五百钱,卖给一个老农。交接之前还没忘记往我身上吐了一口唾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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