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面试 | 2018年度中央机关招考调剂面试注意事项
2018年度中央机关招考首批调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注意事项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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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名单,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其中,8个非通用语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外语水平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各招录机关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部分招录机关会根据职位特点设置面试阶段的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考录专题网站及招录机关网站上统一公布。
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
一般职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具体各职位所占分值比重见招考简章。
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资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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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确认
1、考生应于规定日期前,以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明确是否参加面试。
2、考生应在电子邮件标题栏中注明“考生***(姓名)确认参加面试”字样。电子邮件正文应包括:考生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单位或学校院系专业、固定电话、手机)、所在单位或学校联系人信息(姓名、部门及职务、办公电话、手机)。
3、如放弃参加面试,请发电子邮件说明,并将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规定部门。若放弃参加面试但未按规定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面试资格复审
1、考生须于规定日期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下列材料寄至规定部门:
(1)报名登记表;
(2)已获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3)报考职位要求的英语考级证书、计算机考级证书;
(4)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如因学校放假等原因,报名推荐表不能盖章的,请将推荐表复印件先行邮寄,并附书面说明,原件待盖章后邮寄。
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须粘贴一寸彩色近照,照片应与报名时上传网络的照片一致。上述材料不再退还,请予谅解。
2、考生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