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N 免疫治疗相关毒性管理指南2019.1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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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胃肠道毒性(ICI-GI)
ICI-GI-1
腹泻/结肠炎
英文版
a.症状包括水样腹泻、痉挛、里急后重、腹痛、大便中带血和粘液、发热。便中带血和/或发热的患者,应该迅速进行更彻底的有关感染和其它胃肠道出血原因(包括消化性溃疡病[PUD]和恶性出血)的检查。
b.每天排便次数高于基础水平,但是少于4次/日且无结肠炎的症状。
c.每天排便次数高于基础水平,4-6次/日,存在结肠炎症状,不影响日常生活活动。
d.每天排便次数高于基础水平,超过6次/日,存在结肠炎症状,干扰日常生活活动,血流动力学不稳定,需要住院治疗,伴有其它严重的并发症(例如:缺血性肠病、穿孔、毒性巨结肠症)。
e.在进行处理免疫相关毒性不良事件的治疗前不需要等待检查的结果。
f.见免疫抑制的原则(IMMUNO-A)。
g.见再次挑战接受免疫治疗的原则 (IMMUNO-C)。
h.如果进展,考虑进行大便评估以除外感染性病因。
i.酌情换成泼尼松。
j.治疗直至症状改善至毒性≤1级,然后在4-6周内递减。
k.使用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阻断剂治疗的持续时间并没有明确定义,但通常是单次给药。复查内窥镜检查可能会有所帮助,但用于指导治疗是可选的。(见免疫抑制原则[IMMUNO-A]中关于TB检测的内容)
ICI-GI-2
肝毒性(转氨酶升高,胆红素不高)
英文版
f.见免疫抑制的原则(IMMUNO-A)。
g.见再次挑战接受免疫治疗的原则 (IMMUNO-C)。
l.谷丙转移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升高。
m.当肝酶水平持续改善或肝毒性恢复至≤G1时,开始递减类固醇的剂量,继续递减的时间应至少间隔1个月。根据需要,必要时重新递增。
n.麦考酚酸吗乙酯治疗(0.5-1g/12h)可考虑用于尽管给予大剂量类固醇仍表现为持续性重症肝炎的患者。
ICI-GI-3
肝毒性(转氨酶升高>1级伴胆红素升高)
英文版
f.见免疫抑制的原则(IMMUNO-A)。
g.见再次挑战接受免疫治疗的原则 (IMMUNO-C)。
l.谷丙转移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升高。
m.当肝酶水平持续改善或肝毒性恢复至≤G1时,开始递减类固醇的剂量,继续递减的时间应至少间隔1个月。根据需要,必要时重新递增。
n.麦考酚酸吗乙酯治疗(0.5-1g/12h)可考虑用于尽管给予大剂量类固醇仍表现为持续性重症肝炎的患者。
ICI-GI-4
淀粉酶/脂肪酶升高
英文版
g.见再次挑战接受免疫治疗的原则 (IMMUNO-C)。
o.除非临床怀疑可能存在胰腺炎,否则不必常规行淀粉酶/脂肪酶评估。见常规监测的原则(IMMUNO-1)。
p.炎症性肠病、肠易激综合征、肠梗阻、胃轻瘫、恶心/呕吐、药物、酒精、和/或糖尿病。
ICI-GI-5
急性胰腺炎
英文版
f.见免疫抑制的原则(IMMUNO-A)。
g.见再次挑战接受免疫治疗的原则 (IMMUNO-C)。
j.治疗直至症状改善至毒性≤1级,然后在4-6周内递减。
q.无需对可能存在胰腺炎的患者常规行影像学检查监测。
r.提供针对急性胰腺炎症状和体征的标准医疗护理,包括收住院、积极的液体复苏和疼痛控制。胰腺炎的管理和随访应在胃肠病科/胰腺专科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s.存在以下任一特征:淀粉酶/脂肪酶> 3×正常上限值、或CT上的放射学发现,或担心存在胰腺炎的临床表现。
t.存在以下三项特征中的2项:淀粉酶/脂肪酶> 3×正常上限值、或CT上的放射学发现,或担心存在胰腺炎的临床表现。
u.淀粉酶/脂肪酶升高±放射学发现±重度腹部疼痛或呕吐和血流动力学不稳定。
v.评估胰腺外分泌功能不全的症状/体征和/或糖尿病,如果需要,可行补充治疗。
《NCCN 免疫治疗相关毒性管理指南 V 2019.1》更新概要和第1章节,可点击以下紫色链接阅读详细内容:
更新概要:
第一章节:
常规监测原则;输注相关反应的管理;皮肤毒性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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