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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友投稿]罗文剑:《谢怀栻先生纪念文集》读后

2017-01-21 罗文剑 新民读友会

无声胜有声

——《谢怀栻先生纪念文集》读后

罗文剑




去年末的一天,平凡而偶然。很久未进书店的我,不知怎的在闲逛的时候到了新华书店,有进去看看的冲动,于是迈进了书店的大门。本想看看最近又有些什么新的书出版,当走到政治法律类书籍面前的时候,“谢怀栻”三个字突然出现在我的眼前,紧紧地吸引着我的眼球。一种熟悉而又陌生的感觉。因为与谢老非亲非故,又非弟子门人,也未成有所交往,所以陌生;但是又因为同为学法之人(虽然相隔几近三四代,但是“法”紧紧联系着我们),而且我对民商法感兴趣,对民商法的一些著作、书籍稍有涉猎,也常对谢老有所耳闻,所以熟悉。从书架上取下一看,原来是《谢怀栻先生纪念文集》。书是由谢老先生的女儿谢英收集整理的有关谢先生去世后,谢老先生的亲属、故友、弟子以及那些于谢老有过机缘相遇的人对谢老的点滴的回忆和思念的文字。



手在不由自主地轻轻翻阅,内心的感觉难以言说,几分久违,几分恨晚,几分喜悦。说久违,确实期盼良久,在谢老去世之后,网上就出现了很多回忆谢老的文字。我也经常浏览,以加深对在学界如雷贯耳却又默默无闻、淡泊名利的谢老的了解。也觉得有很多写得很好的,也打印留存了一些,但是总觉得不甚满意。当时就想,倘若出一本集子,汇聚所有这些文章就好了。现在,书出来了,感觉真好。不仅了了我的一个心愿,我想,有许许多多的人也和我一样,了了他们对谢老的无限思念的心愿。说恨晚,确实相见此书的时候离书的出版足有四月。书是在八月出版的,我却由于工作的忙忙碌碌,无暇光顾书店,对书的出版茫然不知。今日得见,却感相见恨晚。说喜悦,是因为那种期盼已久的心愿如偿,有了几分满足;也是因为虽然过了四月才得相见,但终究机缘的偶遇,最后是见到了该书,实在无比喜悦。

当即买下,恰逢周末,关上手机,坐在沙发上,细细的品味。



王利明博士论文答辩

(左三为杨大文、左四为郑立、右二为赵中孚、右三为谢老、右四为佟柔)

全书共分为五部分,首先映入我们眼帘的是谢老先生的一张半身照。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在社科院法学所的网站上的就是这一张。花白的头发,大大的眼镜,睿智的目光,微微的笑容,利落的衣着,以及那标志性的中山装,凸显的是谢老那矍铄的精神,音容笑貌仿佛就在眼前,让人觉得十分的和蔼可亲。随后的照片中有谢老1942年毕业照以及谢老与家人、学人、朋友的留影。这些照片展示了谢老朴素而又平易近人的形象,让我们了解到了一个生动的谢老,也可以说是一份珍贵的历史资料。第二部分包括谢老的女儿谢英写的前言、谢英整理的谢老的平生履历、谢老的最后一篇亲笔文章《毕业六十年》以及《民商法论丛》编者写的《谢怀栻先生从事民法50周年贺辞》。


第三部分是谢老亲属的纪念文章,有谢老的女儿、孙儿女等等。他们表达了对谢老无尽的想念,从中让我们了解了一个为人父的谢老,一个长者的谢老,一个生活中的谢老。第四部分是与谢老平辈的法律学人的纪念文章,都是中外法律学界的大家。有德国马普大学外国与国际私法研究所教授弗兰克•明策尔(FrankMunzel),有中国政法大学江平教授、杨振山教授、法学会徐鹤皋教授、社科院法学所陈汉章研究员、安徽大学陈盛清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资深仲裁员魏家驹、公安大学雄荣适,也有台湾政治大学教授、台湾“司法院”大法官姚瑞光等。第五部分是我国中青年学者的纪念文章,其中不乏我们熟悉的和不熟悉的谢老的弟子、同事、好友和那些许许多多求教、受益于谢老的学人、名家。诸如梁慧星教授、孙宪忠教授、王泽鉴教授、王利明教授、龙卫球教授等等。他们的短文蜿蜒地表达了对谢老丝丝牵挂和哀思,同时也让我们从不同的侧面、不同角度一点一滴地熟悉谢老,了解谢老。


谢老是谦虚、温和、勇敢的人。在说到自己的一生时,他说:“这一生的生活,放在这个时代和社会里,真是犹如沧海一滴,没有什么可说的。”其实,又有多少人知道在谢老的生活里有很多人都没有经历的坎坷呢?对于他人的好奇打探,“也是淡然一笑,坦然地说上一声,都过来了。”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分子,1958年受到开除公职、劳动教养的处分。1966年劳动教养结束,继续留场劳动。1966年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直到19792月才得到平反,回到北京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工作。二十年经历的凄苦,只那么一句话,从容而洒脱,包含了艰辛后的大海般广阔的胸襟。说到自己的那本有名的著作《票据法概论》,他说:“一本法律专业书,印到第十一次,据出版社的人说,这是很少有的事。”何等的直白,何等的平静!



谢老是平实而朴素的人。早年的辉煌,崭露头角,年少得志,谢老仅仅“毕业后不到十年,我就进入了新社会”一句带过。或许谢老认为那是“旧的东西”,不愿提及,但是却在现代发出了醇厚的浓香。1938年考入中央政治学校大学部法律系,1942年毕业,同年参加高等文官考试司法官考试及格,19435月到重庆地方法院任学习推事,10月入中央政治学校工务员训练部司法官组学习,19442月结业,参加高等文官考试复试及格,分配到重庆地方法院任推事。1945年台湾光复,出任台湾高等法院推事,成为中国政府派到台湾的第一批司法官员,作为台湾高等法院院长的代表亲自从日本人手中接管了台中、台南、高雄等地方法院,并签发了中国的司法机关在台湾的第一份判决书。19476月任上海地方法院推事,19488月担任国立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这些“旧的东西”无疑是中国历史上辉煌的一页,谢老见证了历史,经历了历史。正是这些“旧的东西”,让21世纪中国的法治获益匪浅。

谢老是知恩图报的人。经历了二十年的苦累后,1979年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从事法学学术研究工作,“不仅进行学术研究和教学,而且密切联系实际,积极参加国家立法工作,以其高尚的人格渊博的学识和对社会的正义的追求,赢得了立法机关和学术界的尊敬。”用谢老的话来说,是“总算把自己的一点专长贡献出来,对养育我的祖国作了一点点报效。”2002年出版的《谢怀栻法学文选》是谢老的毕生文章精华之所在,是谢老的一生法治思想的汇注,凝聚着、闪耀着智慧的光芒。与其说是谢老“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的一点痕迹”,不如说是对法律人的一次精神洗礼。



谢老治学严谨,一丝不苟,矢志不渝,平易近人,提携后进,诲人不倦,被誉为我国民商法学界的“百科全书”、“国宝级法学大师”,不仅精通法律、俄语、德语,而且通晓英文、日文。在法学荒废二十年后重操旧业,依然得心应手。对于一个年过五旬的老人来说,是“厚积薄发”,在创造奇迹。谢老淡泊名利,专心治学。作为一个在学术界和实务界都享有崇高威望的学者,大可以赚取很多“资源”,“但是谢老反其道而行之,十年如一日,在法学教育界充当一名义工——一名为他人干活,而无意占有任何“资源”的大学问家。”在谢老去世的时候,还仅仅是一个硕导。在这个纷纷扰扰的名利场,他的淡然难能可贵!在这个躁动轻浮的时代,他的节操实属不易!

…………


谢老的弟子、著名民商法学者梁慧星先生在《回忆谢怀栻先生》一文中这样写道:“(中国社会科学院)前副院长李慎之先生在《作为思想家的陈寅格》中赞扬陈寅格的“自由思想”精神,在《千秋万岁寂寞身后事》一文中赞扬钱先生(钱钟书)的独立精神,引了钱先生在1989年写得一首诗。我以为谢先生是法学界可以与陈先生、钱先生还有李慎之先生比肩的真学者。”谢老的逝世“与其说是中国民法学书的巨大损失,毋宁说是中国民法精神的巨大损失。”我想梁慧星教授的话无疑是对谢老的最中肯、最客观的评价了。



回头想想,倘若不是谢老几十年如一日对家人、友人、弟子以及不曾相识的人无声无息地付出,怎会换来今日网络网页上声声的思念,怎会换来如今一本厚厚的怀念呢?此时此刻,我终于明白“润物细无声”、“无声胜有声”的崇高境界了!

作为一个谢老的追星族,作为一个晚辈,我无意也没有资格去评价谢老,仅想把自己的所想所感表达出来,一是当作在谢老辞世两周年的时候的纪念;二是向大家作介绍这本难得好书,让大家从中无时不刻得到谢老的人格魅力和精神的启发、勉励、鼓舞。


2008年于广东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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