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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博士 | 引进费50-70万元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

2018-03-20 硕博人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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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编辑:学子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博士)公告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简介


学校地处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区,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省财政厅协管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学校前身始于1933年的“私立厚生会计讲习所”,后更名为湖南私立厚生会计(补习)学校。1951年,学校由私立转为公办,更名为湖南厚生会计学校,后又经历了湖南省财政学校、湖南省财贸学校、湖南省财政会计学校、湖南省财会学校、湖南财经专科学校、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等阶段。2010年3月,学校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改名为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4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是教育部教育信息化试点高校。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博士)6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42个;招聘计划62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62名。

五、引进待遇

(一)博士

1、博士引进待遇根据个人专业和攻读博士期间或近五年的业绩确定,具体分15万元(税前,下同)、25万元和35万元三档;会计、金融、工程管理和音体美等学校紧缺专业的优秀博士引进待遇可面议,最高可达50万元。

2、博士进校后学校发放博士津贴(每年1.6万元)。

3、优秀博士的配偶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可协议安排工作。

(二)学科带头人

1、提供100万元-150万元引进费(包含安家费、科研启动费)。

2、免费提供过渡房,过渡期为三年;如不需提供过渡房,按学校公租房租金标准给予三年租金补贴。

3、配偶符合调入条件的可办理调入手续;不符合调入条件的,学校提供临时工作岗位。

(三)学术带头人

1、提供50万元-70万元引进费(包含安家费、科研启动费)。

2、免费提供过渡房,过渡期为三年;如不需提供过渡房,按学校公租房租金标准给予三年租金补贴。

3、配偶符合调入条件的办理调入手续;不符合调入条件的,学校提供临时工作岗位。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http://www.hufe.edu.cn/)、中国研究生招聘网(http://www.100zp.com)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6日至4月6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登录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http://www.hufe.edu.cn/)主页点击“人才招聘系统”入口注册,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同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科研成果、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扫描件以JPEG格式统一粘贴到一个PDF文件内)。

3.相关要求: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8年2月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的时间、地点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专任教师(二级学院院长)岗位:采取演讲答辩和学术评议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演讲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岗位工作的认识和自己的应聘优势;做好岗位工作的设想、思路和举措;运用理论、知识、方法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学术评议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演讲答辩、学术评议各占50%。

应聘专任教师(博士)岗位:采取学术评议和试讲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进行,学术评议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课堂掌控能力等。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学术评议、试讲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40%。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评议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二级学院院长岗位的还要查看“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

0731-88811080(人事处唐老师)

0731-88811004(人事处陆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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