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8天961张罚单后,路面戴头盔率超90%,再不戴头盔小心被曝光成“网红”!

长安空 微扬中 2024-04-01


“戴头盔”这三个字,小编都说倦了。


10月1日起,我市交警部门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进行依法处罚。没想到首批“喜提”头盔罚单的车主还是出现了——

10月1日,交警大队共查处市民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175起,并对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现场给予劝导教育。截至10月8日下午6时,全市共累计查处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行为961起。


8天长假一过,除了肚皮变得滚圆滚圆之外,小编发现,有些行为也在悄然发生向好的改变!

今天早上一上班,小编在扬子路和翠竹路路口观察了近半个小时后发现,通过前期交警部门多个月的广泛宣传告知,目前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比之前多了不少,相较节前有大幅提升!


“通过路面的执勤整治很明显能感觉到,假期第一天,路面上戴头盔的比例还不是特别高,在50%左右,经过处罚整治,从今天早上的早高峰情况来看,至少已经达到90%以上。”正在路口执勤的城区中队民警王兴龙告诉小编,早上8点半至10点半,下午2点半至5点半,交警会分班次随机前往城区4个路口进行检查。

对于首次不戴头盔被罚的市民,处以20元罚款,出现第二次则罚以50元。

通过几天的处罚来看,学校附近的路段,驾乘者佩戴头盔率能达99%,“因为现在不仅是交警,学校方面也会对家长提出要求,所以每天接送孩子的家长都能很好地佩戴头盔。”王兴龙说道。


被罚对象没戴头盔的理由多种多样:有说“天热,头盔戴不住”,有说“出门着急,忘记戴了”,也有说“戴了影响视线更不安全”。有些市民对于受处罚感到很不理解,对交警蜀黍有意见。

对此,小编真心替交警蜀黍们感到冤枉,要知道,交警蜀黍执法真的很人性化。

首先,对于驾驶者戴头盔而乘坐者未戴的,暂不罚乘坐者。

“按照规定来说,所谓驾乘,即驾驶人和乘坐人都要佩戴头盔,针对驾驶人戴了头盔而乘坐人没戴的,我们现在还是以提醒教育为主,暂不实施处罚。”王兴龙说道,不过还是希望驾乘者都要遵守规定。

再者,对于佩戴不规范种类头盔的,暂不处罚。

驾乘人佩戴头盔的种类有很多,小编在路口采访时发现,有部分驾驶者佩戴的是建筑工地上专用的安全帽。

△如图所示,车主所佩戴的即为建筑工地安全帽

对此交警部门表示,处罚的最终目的就是为市民的安全着想,头盔种类五花八门,建筑工地安全帽也能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目前的主要任务是让广大电动车主都先戴上头盔,所以戴“错”头盔基于没戴头盔暂时不会被罚。

而让人啼笑皆非的是,上午在路口小编还发现一些相似而“可笑”的场景:很多市民将头盔悬挂在车身上或是放在后备箱里,看到前方有交警查处才匆匆忙忙地把头盔戴到了头上。

↓看到有交警(旁边这位看到交警赶忙回头“逆行”的行为也不可取哦)


↓赶紧停车拿出后备箱的头盔


↓戴上头盔继续骑行


害...何必呢!既然头盔都能随身带,为啥不能戴在头上呢?


针对现在的头盔价格,小编还在扬子中路上一家电动自行车品牌专营店了解到,相较于数月前的“高价”头盔,现在店里在售的头盔价格已趋于正常,在30至80元不等。老板也透露,“双节”前夕来购买头盔的人最多,平均每天卖出8只。


头盔不贵,你值得拥有!

接下来,市交警部门会常态化开展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整治行动,除了对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罚,每周也会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小编再次提醒:安全头盔是骑行者的一道生命防线,请市民们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主动戴盔出行。你们文明出行的样子,就是一道风景!



编辑 | 云舒兰   制作 | DoDo

更多阅读(点击下面文字)

☛ 最疯狂的一天!这些扬中人,短短小半天绕地球近一圈

 今天是什么大日子?我猜五成扬中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 谁来代言扬中工程电气?答案你万万想不到

周三超市(招聘/求职/出租/求租/出售/转让/求购等)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