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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集品“消费致富”疑云,消费全返骗局还能忽悠多久?

2018-02-05 同城反传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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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集品自喻为“分享经济引导者”、“社交电商黑马”、“创新企业风向标”等各种重量级的头衔。还有消息称,云集品目前已有注册会员1000万人。



题图:云集品“消费致富”疑云


然而,在看似火爆的背后,网络上却出现了另一种声音,有媒体发文直指云集品模式涉嫌传销。此外,还有不少网友在网上发帖质疑云集品的模式。那么,云集品到底是一家怎样的电商平台?它的模式为何引发争议?


电商行业引导者?

“如果有一家公司能够解决客户粘度和忠诚度的问题,将会成为下一个电商行业的引领者。”云集品法人代表兼董事长潘跃健口中的这个“电商行业引领者”,便是云集品。



云集品的全称为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是一家全球进出口双向跨境电商平台。云集品立足于中小企业,为其提供免费的入驻平台,借此汇聚全球优质的产品,实现全球同质同价,并通过“创新”的利润分配模式,让供应商、经销商和消费者同时共同分享平台产生的利润。


2018年1月4日,云集品变更企业注册资本信息,由500万人民币变更为1亿元人民币,其中潘跃键认缴出资9000万,潘跃键的另一投资企业深圳云鼎电商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万,实缴不详。



云集品宣称,发展两年多以来,公司就布局了多个海外仓,产品市场覆盖数十个国家和地区,目前公司有云集品香港(TPS)、云集品中国(杭州沃好)、云集品美国、云集品韩国四个平台。


此外,根据云集品的规划,未来5-7年,公司将尽全力整合全球各种资源,力争打造一个在全球年销售额上千亿的互联网平台。云集品对未来的发展似乎显得信心满满。在云集品的宣传中,互联网+、分享经济、跨境电商等当下流行的经济概念无处不在。


宏伟的蓝图、可观的未来发展前景,将云集品包装成一个有着巨大发展潜力的、创新型的互联网企业。一切看起来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妥,但果真如此吗?


有“前科”的董事长

在查询云集品相关信息时,直销百科网记者注意到两条变更信息:2015年7月2日,深圳前海沃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6年9月7日,云集品公司的法人代表由Jeff pan变更为潘跃健。巧合的是,2014年,由Jeff pan任执行董事长的美国沃达集团曾在美国被控“金字塔骗局”而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查封。该公司打造了优集网电商平台,针对美国华人社群、中国、台湾的投资人吸金,海捞1亿2900万美元(约人民币7亿9345亿元)。难道真的只是同名而已?


▲云集品公司名称变更


▲云集品法人由Jeff pan变更为潘跃健


在网上,网友扒出了美国沃达集团执行董事长Jeff pan接受采访时的视频截图,与云集品的潘跃健进行对比,结果发现竟是同一人。


▲美国沃达集团董事长jeff pan


▲云集品董事长潘跃健


据了解,美国沃达集团成立于2012年,总部设在美国亚特兰大,是一家全球网上购物商城连锁集团公司,其公司品牌为“ZhunCity”。美国沃达声称自己是一家合法的直销公司,成员购买在线商店,然后通过网站出售商品,从客户购买的产品中赚取佣金。基于这种模式,美国沃达集团得以迅速发展,所有加入者都在疯狂的通过发展新用户赚取佣金。


最终,美国沃达集团被认定为“金字塔骗局”,这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因而,当Jeff pan再度出现在公众视野之时,很多人想到了已经被定性为“金字塔骗局”的沃达。基于这样的“前科”,不少人质疑云集品就是美国沃达集团的翻版,只是换了个马甲继续行骗而已。


▲美国沃达店主级别


▲云集品店主级别


消费致富诱惑

云集品的出现,自喻为“分享经济引导者”、“社交电商黑马”、“创新企业风向标”等各种美好的头衔,并引用国家鼓励创新、鼓励发展跨境电商的政策大谈其美好的发展前景。


然而,真正让云集品获得快速发展的,是其名为“O2O+F2C+全球会员制”的经营模式。其中,“全球会员制”是其最为核心、也最具吸引力的部分。潘跃健称其为区别于其他电商的一大创举,是云集品保持增长的“秘诀”。这也是云集品用以解决客户粘度和忠诚度的手段。


那么,何为“全球会员制”?


在调查中,一位姓韩的云集品会员告诉记者:“云集品是引领消费致富的模式,只要在平台上注册一个账号,消费就能赚钱。”如何消费赚钱呢?她进一步解释到:“云集品要求入驻的工厂把20%的利润返给消费者,消费者通过消费就可以享受到分红。前提是,消费者需要提前充值250美金到1500美金(折合人民币1750元到10500元)不等的金额。之后,这些存入的现金将变成购物券储存在账户里。运用购物券就可以获得返利。如果升为付费店铺,便可享受全球利润分红。若介绍朋友加入还有推荐奖,也就是正式开始事业了;如果把平台分享给更多的朋友,所得的推荐奖会更多。当达到一定级别时,还会有天、周、月等的分红,相当于有固定工资收入了!”



根据前期投入的金额以及后期推荐新会员的情况,云集品将会员分为普通用户、VIP铜级用户、VIP银级用户、VIP白金用户和VIP钻石用户等5个等级。不同级别的用户可以享受到10%到25%的销售利润分红,同时还设有5%到25%不等的分享销售利润奖。此外,还有其它诱人的奖励。总之,等级越高,享受到的分红和奖励越多。


1、静态消费分红:




2、团队职级分红:


▲云集品奖金制度


除此以外,云集品还设置了晋升机制:付费成为铜店店主,发展3个铜店店主后成为资深店主,发展三个资深店主后成为主管,这样三三复制下面还有高管、总监、副总裁等职称。


▲云集品晋升导图


一位名为廖登光(音译)的云集品供应商绿酷时尚服饰创始人在一次招商分享会时道出了其中的玄机:“在这里,你做得好不好的关键,在于你的团队大不大,付出的努力多不多。”言外之意,就是云集品所谓的消费致富,并不在于销售多少产品,而在于你邀请加入的人多不多。


暴利诱惑之下,

不少人疯狂投入。


来自贵州的张女士的母亲本是一个家庭主妇,半年前,经表姐介绍,张女士的母亲加入了云集品。在半年的时间里,张女士的母亲将自己数万元的私房钱悉数投入其中,还在一家网贷公司贷了5万元一并投入云集品。


“母亲每天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四处宣传,拉动身边的亲戚朋友与她一起‘赚钱’”,张女士抱怨道:“现在,母亲确实每个月能分到一些钱,可每个月消费2000,给你返100,这也太坑人了吧!”


像张女士这样疯狂投入的会员还有很多。网友“杨***教练”、“雪***鸿”都曾向记者爆料,不少亲戚朋友在云集品商城投入了十几万,且每月还需大量的消费,但收入却远不如消费多。


或有先例

云集品究竟是其自称的“分享经济”,还是被掩盖了的传销?根据云集品董事长潘跃健的说法,云集品是C2B2B,即根据消费群体的需求来进行商品和服务整合,逐渐转向市场销售决定企业生产的思路,引导供应商或制造商生产并提供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

对于传销之疑,云集品官方曾解释道:每个家庭都有日常消费,但在传统的电商那里消费,企业赚取利润后,并不会分享给消费者,他们只分配给自己的股东。而云集品基于共联共创共享的核心价值观,拿出产品的利润分配给消费者,帮消费者省钱,即意味着赚了钱。

天眼查显示,云集品所属公司全称为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前海沃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于2014年7月,注册资本500万元,法人代表为潘跃健(Jeff Pan)。根据官网公司简介,公司自2014年底开始在全球布局,先后在中国深圳、杭州、香港,韩国和美国成立了分公司和办事处。

事实上,云集品在宣传上就有种种令人生疑之处。根据2014年公开报道,一家名为“沃达”(Zhunrize)的公司涉嫌操作老鼠会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查封,公司的潘姓执行长也叫Jeff Pan。根据公开视频及图片,沃达的Jeff Pan和云集品的法人代表Jeff Pan相似度甚高。

所谓老鼠会,意即利用高拨出比率做诱饵,单纯地依靠炒作奖金制度的方式使销售额达到几何增长,让少数人的收入在短期内达到天文数字,以此来骗取新人的加入,购买一大堆自己根本不需要也卖不掉的产品,是一种金字塔销售计划。

此前,沃达也是利用大型网络商城,使个人或公司加盟从而成为经销商,每天将全球商务店的各种销售利润的20%给店主参与分红。从2012年到2014年,公司从77000名投资者中赚取1.05亿美元。不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2014年9月做出了对被告Jeff Pan冻结所有资产和订单的禁令。


前景不明

除了颇受争议的商业模式,云集品还有一些地方为人所诟病。


在交谈中,张女士还谈到一个细节,母亲从云集品买回来的商品不仅价格昂贵,还不实用,她说:“如果母亲购买的的确是实用的,价格品质各方面都不错的也就罢了,可母亲买的却都是些家里不需要的、价格还特别昂贵的东西。有一次她在云集品商城购买了一个熨斗花了314元,可淘宝同款旗舰店只需169元,中间这个差价利润可想而知。”


▲左为云集品商城商品,右为淘宝同款


然而这并非孤例。不少人反应,云集品商城上的商品价格虚高,并且有些货品长期处于无货状态。


潘跃健在华人华侨产业交易会接受媒体采访时多次强调,云集品平台的单品销售额在国内是第一。那云集品商城上的产品销量到底如何呢?


浏览云集品商城可以发现,与许多电商平台不同的是,云集品并未设置销量记录这一版块,所以外界无法判断其产品的销量到底如何。并且,在商品评价版块,也仅设置了评分功能,并未开放评论。消费者没有更多渠道去判断一款商品的性价比到底如何。所以,并未有切实的证据证明云集品的单品销售额在国内排第一。


再者,有业内人士表示,一个大部分商品来自于不知名的中小企业的电商平台,如何能在短时间内吸引大量的购买本身就是一个难点。在没有大量对外宣传的情况之下,如果不是一味的宣导“消费致富”的模式,相信不会有很多人知道云集品这个电商平台。其虚高的产品价格和没有名气的产品,根本不具备吸引力和竞争力。一个没有可观的持续销售力的电商平台,又能给会员们带来多大的持续收入呢?


“我们的目标是致力于打造一个100%中资控股的全球最受消费者和中小企业欢迎的跨国互联网巨头。”不遵循商业规则,一味采用激进的政策来拓展市场,潘跃健提出的这个目标,或许只能成为一个梦而已,也就是做做梦罢了!


专家:哪种清醒涉嫌传销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表示,依照2005年起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传销一般为三层或三层以上结构,以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起来的人员数量作为获取报酬的依据,所获报酬来源于被发展人员缴纳的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缴纳的“入会费”。

  “传销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个是拉人头,通俗地说就是买卖人头,如拉人入会,拉人买商品等,但商品实际上是一种工具,没有实际意义,它们的售价往往高于实际价值;另一个就是采用层级计酬的方式,就是说上线向下线收费,还向下线的下线收费。”阮齐林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但对于云集品的模式,阮齐林表示,由于平台定位是电商,并且存在商品交易,以往的商品价格无法查询,仅仅根据目前平台上的商品价格而言,并不能直接认定其只是工具或幌子;再加上其奖励方式非常复杂,甚至部分奖励方式还非常隐蔽,如果只是一两个店主收到了多级奖励,也不能直接认定它整体上采用层级计酬的方式。

  “仅仅从少数人的经历,不能直接认定其涉嫌传销,但如果平台上大部分店主都是同样的情况,证明平台上的商品曾普遍价格虚高,并且平台对所有店主实行多级奖励,那就说明其涉嫌传销。”阮齐林表示。

  2016年3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其中明确指出,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三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一是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二是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三是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武长海则认为,根据云集品店主和家人提供的情况来看,可以认定云集品涉嫌传销。

  “虽然说是分享经济,店主可以通过开店销售商品赚钱,但实质上店主都在通过铺店,也就是发展下线来获取利益,已经形成了层级结构。即使改成目前的积分制,也还是层级结构。不仅如此,店主在平台上购买的商品价格比正常价格高,商品更像是一个工具,他们只是通过购买商品来铺店。它符合传销的特征。”武长海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目前很多互联网传销平台的模式都非常隐蔽,从表面上看并不符合传销的特征,“所以我认为,还可以看平台是不是通过正常的商品销售来运转,即商品价格是否正常、人们购买商品的动机等,如果都不正常,那就有很大的传销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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