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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展下线百余人 男子传销被判刑
安徽法院网讯 2月28日,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顾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7年以来,被告人顾某宣传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名义,以高额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为诱饵,不断发展下线会员,要求会员缴纳费用,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为返利依据。被告人顾某层级为5层,发展下线成员达110余人。另查明:被告人顾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顾某以营利为目的,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组织、领导传销人员达110余人且层级达到5层,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鉴于被告人顾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系坦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顾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章来源:安徽法院网,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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