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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广州梵大集团涉嫌海外洗脑传销,狂骗代理商1.2个亿!

2018-04-11 同城反传联盟

近日小编接到一封求助信:



 

尊敬的领导:   

   您好!

作为梵大集团旗下代理商团队的一员,我在梵大集团投资四十多万,很多投资的钱都是代贷款借的,如今在梵大集团两年了,至今还在还贷款,有许多宝妈经历与我相同,因为梵大集团的产品问题、广告虚假宣传,让我们无数宝妈家庭积蓄毁于一旦,身负重债。两年时间让我们看到了梵大集团黑暗的一幕,令人发指。我们现在联系好了法律顾问,和电视台,网络新媒体,要求梵大集团退还货款以及非法收取的几千万的保证金。

希望职能部门对此作出公开处理,不然,我将进一步向上级机关投诉,直至我们代理商退款得到响应,梵大集团倒闭!

 

2018年1月16日,广州梵大集团以旅游为名,组织旗下面膜品牌希卡贝尔3000多名代理商去泰国进行传销洗脑活动,狂骗代理商一个多亿,让很多代理商血本无亏,退货无门。

据了解,此次梵大集团以年度盛典为由组织3000余名代理商进行海外传销洗脑活动,以3.7万元一个名额收取代理商会费,涉案金额初步估算已达1.2亿元人民币。

对于广州梵大集团所从事的涉传活动早前已被数次网络曝光,每当黑幕揭露后便大面积水军洗地,删稿。

先前由反传销网发布由聚优传媒舆情监测中心与防传管家共同推出的《资金盘、网络传销投诉、举报统计》,其中就有梵大集团旗下品牌泉立方,详情如下:

百度“泉立方”或者“梵大集团”会看到下拉框和底部相关搜索匹配出泉立方洗衣片传销、梵大集团骗局等关键词,曾被网络曝光“刘涛代言的泉立方涉嫌传销骗局?网曝大批代理加盟商血本无归”事件,更是引发关注。

那么梵大集团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公司呢?今天就来揭露其背后黑幕,看看改头换面后依然活跃在广大消费者朋友圈继续行骗的梵大集团又是怎样运营套路的!

 

1.恶意诋毁同行遭行政处罚

     梵大集团泉立方的洗衣片和色母片故意夸大其产品功效,恶意贬低同行公司的品牌产品,结果就因为公平交易违法行为和虚假夸大广告违法行为被查处了,被广州市工商局罚款!

 正式的行政处罚通知书已经下来了,恶意诋毁“汰渍”“蓝月亮”“超能”和“碧浪”等四个品牌的洗衣粉、洗衣液产品。其独自对“汰渍”“蓝月亮”“超能”和“碧浪”等四个品牌的洗衣粉、洗衣液产品进行荧光增白剂检测实验,在实验结果显示上述品牌的洗涤产品含有荧光增白剂的情况下,引用医生意见说明荧光增白剂具有致病致癌的危害。

经调查,当事人承认上述内容为其公司网络宣传设计师虚构、捏造,该荧光增白剂检测实验和所引用医生意见都不具有真实性。

 

处罚通知书在哪?

1、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广东),网址:http://gsxt.gdgs.gov.cn/aiccips/

 

2、输入 笛梵尔,点击搜索,之后输入验证码;

3、点击公司名称进入详情

4、详情界面

5、点击 行政处罚信息,你会看到以下内容;(看不清点击放大)

6、两条处罚分别内容为:

行政处罚决定书

穗工商处字[2016]59号

 

当事人:广州笛梵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西路888号3504房 法定代表人:杨晶晶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2016616日,根据投诉,本局对当事人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西路8883504房的经营场所依法进行检查。通过当事人电脑浏览其官方微博“1958笛梵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DIFO1958DIFO”,发现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和微博上发布标题为《记者亲自实验,太吓人!这样洗衣服可能致癌,对小宝宝危害更大!》的文章,对包括其他洗衣粉、洗衣液品牌的产品进行荧光增白剂检测实验,宣传荧光增白剂的危害,并与自身产品对比,贬低其他品牌的洗涤产品。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商业诋毁,遂立案调查。 


经查明:20151028日和1029日,当事人分别在其微信公众号 “DIFO1958DIFO”和官方微博“1958笛梵官方微博”上发布标题为《记者亲自实验,太吓人!这样洗衣服可能致癌,对小宝宝危害更大!》的文章,对“汰渍”“蓝月亮”“超能”和“碧浪”等四个品牌的洗衣粉、洗衣液产品进行荧光增白剂检测实验,在实验结果显示上述品牌的洗涤产品含有荧光增白剂的情况下,引用医生意见说明荧光增白剂具有致病致癌的危害。经调查,当事人承认上述内容为其公司网络宣传设计师虚构、捏造,该荧光增白剂检测实验和所引用医生意见都不具有真实性。 最后,文章得出以下结论:“可以看出,电视台最后给出的办法是多么的令人尴尬和无奈‘尽量’、‘建议’、‘最好’。省级电视台,省级医院况且不能有效避免,更何况普通老百姓呢。你再怎么对比,再怎么检验都不能彻底的杜绝荧光剂的危害,因为它是洗衣粉、洗衣液。对人体有危害的东西这些厂家不知道吗?能不添加吗?答案:是不能。因为它的清洁能力有限,很难清除衣物上的顽固污渍,为了达到衣物洗过后光亮如新,而采用的一种掩耳盗铃的做法”。当事人在没有任何科学论据和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宣传其他品牌的洗衣粉、洗衣液清洁能力有限,很难清除衣物上的顽固污渍,为了达到衣物洗过后光亮如新,而采用荧光增白剂;宣传其他品牌的洗衣粉、洗衣液不能彻底杜绝荧光增白剂的危害;宣传其他品牌洗衣粉、洗衣液的厂家添加对人体有危害的物质。而根据国家轻工行业相关标准(QB/T 2953-2008),衣物洗涤剂实际上可以使用特定的荧光增白剂。 对比其他品牌的洗涤产品,当事人紧接上述结论,宣传其产品“泉立方”超浓缩洗衣片“能力出众,一片能让3公斤-4公斤的衣服变的神奇般的干净;安全无害,告别磷、荧光剂、PH值中性,杜绝任何有害添加”,片面突出自身产品的优势,但无法提供相应的科学依据或权威数据证实。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加以证明: 


证据一: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杨晶晶、总裁胡清华、法人助理潘慧珍的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对胡清华的授权委托书,证明了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人员的身份。 


证据二:当事人于20151028日和1029日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DIFO1958DIFO”和官方微博“1958笛梵官方微博”上发布的标题为《记者亲自实验,太吓人!这样洗衣服可能致癌,对小宝宝危害更大!》的文章的打印件,投诉人提供的当事人于20151028日和1029日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DIFO1958DIFO”和官方微博“1958笛梵官方微博”上发布《记者亲自实验,太吓人!这样洗衣服可能致癌,对小宝宝危害更大!》文章的公证书,对当事人总裁胡清华的询问笔录以及当事人对胡清华的授权委托书,当事人的自述材料,证明了当事人商业诋毁的具体内容。 证据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QB/T2953-2008),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出具的《关于衣物洗涤剂用荧光增白剂的说明》和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复印件,证明投诉人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的洗涤用品所使用的荧光增白剂符合国家轻工行业标准。 当事人依法进行了陈述和申辩,201689日收到本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未申请听证,对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没有提出异议。 本局认为,根据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使用符合规定的荧光增白剂是安全的。当事人作为衣物洗涤剂的生产经营者,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发布文章,在说明其他品牌的洗涤用品含有荧光增白剂的情况下,不考虑荧光增白剂的种类和用量,片面宣传荧光增白剂的危害性,误导消费者降低对其他品牌洗涤用品的评价,从而丑化同业竞争者的形象,对同业竞争者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造成损害。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第九条第(五)项“经营者不得采取下列手段,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五)以其他公开或者非公开的形式向用户和消费者捏造事实、散布谣言,贬低竞争对手”的规定,构成商业诋毁行为。鉴于当事人该商业诋毁行为违法所得无法计算,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九条规定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没收违法所得,可根据情节,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商业诋毁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80000元。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局开出的《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前往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广州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在广州市(含区、县级市)内的任一网点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广州市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提起诉讼。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08月12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

穗云工商处字[2016]384号

 

当事人:广州笛梵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1331325299C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西路888号3504房 法定代表人:杨晶晶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03年09日 营业期限:2015年03年09号至长期 经营范围: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本义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明:当事人20151210日至2016616日期间,在其公司网站www.quanlifang.net网页宣传上宣称该公司泉立方纳米超浓缩洗衣片与传统洗衣粉、肥皂、洗衣液的对比,其中有“首创纳米清洗技术,针对多种污渍。洁净力是洗衣液的6倍!及“洁净如影随形,首创纳米清洗技术,洁净力是洗衣液的6倍!杀菌除螨率更是高达99%”等文字。 当事人在其广告中使用的数据,无法确定其真实、准确性,且未表明出处。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等证据证实并确认。 


我局于2016826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依法告知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内容,并告知其享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提出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听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项“广告引证内容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 二、罚款50000元。 当事人应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交纳的,将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书,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广州市白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09月02日

 

通过以上官方的处罚内容来看,梵大集团都做了什么呢?


1、抬高自己,抹黑同行,违反公平交易原则;

2、夸大宣传,无法确定其产品真实、准确性,且未表明出处;

3、其它不得而知的目的...

 

曾危言耸听占领全国微商的朋友圈,什么无任何荧光剂无任何副作用啊什么的,甚至官方微博还推出了一篇《记者亲自实验,太吓人!这样洗衣服可能致癌,对小宝宝危害更大!》的文章。

而通过第一条内容来看行政处罚内容:“责令改正,罚款金额:8.000000万元人民币,没收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也就是说,现在没收金额还没实缴,而第二条内容也一样,没收金额0.000000,呵呵了...

 

2.泉立方涉嫌非法传销

 

上面说的这个是梵大集团泉立方涉嫌违法的内容,下面我们来看看关于梵大集团涉嫌传销到底是怎么回事!

     流程大概是这样,首先拉你进群,然后约定时间开始准备讲课,这里面群成员大多数都是所谓的团队成员,然后开始表达自己做了泉立方之后,感觉整个人都不一样。发亮发光还发财。然后接着就一堆感恩的话,说感谢泉立方给他们带来改变。

     这是群里面加入的成员的表述,然后里面有一个是导师,这个所谓的导师身份是,一个资深的二当家+泉立方大区总代。然后我记录下他讲的一些要点:

 

1、个人介绍(自己是个白领,工作状况一般般)

2、引出代理(就是他老婆是个全职太太,然后机缘巧合做了泉立方代理)

3、介绍产品(讲述泉立方的特征,主要是不含荧光剂,洗衣力度是6倍和可以代理产品)

4、发展下线(如何去发展下线,朋友圈刷屏,搞出噱头,然后一天n个人找你谈生意)

5、叙述故事(夫妻就一起干,越干越火,最后成了大区总代,手下代理N个)

6、结尾感恩(感谢泉立方让他们变得不一样,找到人生的新方向)


比如讲到他老婆是全职太太,然后就有一堆人说“我也是宝妈”“我是有3个孩子的妈妈”“我是家庭主妇,没有工作”(基本上就是这样的特征--宝妈+失业+多娃)(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然后讲述到泉立方的优点,然后这堆人说“女神刘涛代言”“洗衣片超好用”“用了洗衣片后,全部都变新的”(基本上套路就是 明星代言+以旧变新)

 

接着是讲荧光剂,这一部分开始上小视频,说一个小孩子满嘴都是荧光剂,然后手用了蓝月亮的洗衣液也有荧光剂,然后一堆人反应 

“好可怕”“好可怕”“好可怕”“好可怕”“好可怕”“好可怕”“好可怕”

“好可怕”“好可怕”“好可怕”“好可怕”“好可怕”“好可怕”“好可怕”

最后集体进入感恩时间,一堆人纷纷感恩,就是感谢这个平台,然后给他们带来改变,赚到了多少钱,动不动就是10来万,好像钱很容易进入,但实际上有多少水分并不知道,你看到的并不是一定是真的

 

许多不明所以的人在群中,看到这样的情况,心里有小小动摇,然后就跟风入坑。

然后就是朋友圈的晒图,疯狂晒,也有几类,一种是咨询代理,一种是资金账单,一种就是荧光剂有毒等等。反正我看了之后,我觉得就他们不是在真心卖产品做零售,而是告诉你这个产品很多人代理。

产品好的话,自然会说话。销售模式却是层层的发展下线,这种模式是给代理压力,然后上家的 话就说,没有卖不出去,只是你没有找对方法,然后教你怎么发朋友圈,然后鼓动你升级。这个很多人抵不住诱惑压力,然后就进去,然后更多的内容是讲述你如何拉下线,这样的产品的需求变化已经有些脱离正常的经济规律,所谓物极必反,最上层的拿的肯定最多,因为层层下来,产品成本价格越来越低(据说阿里有曝光这里面成本大概1元就可以代加工,真货水货谁都难知道)。

打开阿里巴巴,搜索洗衣片代加工,出来一堆,价格在0.02-0.2不等。生产机器大约在5万元左右。也就是说泉立方洗衣片或是在网上找来代加工,或是自己卖了生产机器在一个没人知道的地方生产。为什么要在没人知道的地方生产呢?为的就是不让人们知道其产品的原材料。如果是好的材料为什么不肯公布其实际生产地址呢?如果真的是德国纳米技术,为什么要隐藏其生产地址呢?所以其产品也就是和代加工产品一样,很低端,很差,甚至不如人家代加工的产品。

这是极有少见的零售单,不过更多的是去拉人进来做代理,鼓动他们升级。然而方式却是急于求成,是会出现大毛病的,不符合经济规律和逻辑。

 

然而,为什么有人还是会上当?

 

因为一开始人们是没有动机去听课,然后这听课过程中,整个群都在营造一种“成功学”的氛围,结合社会的发展和个人的例子,在抓住人性的弱点(贪婪,懒惰和恐惧),在将彼此的距离一步一步地拉近,然后用传奇般的例子,告诉他们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最后人们的观念被颠覆被推翻,然后就开始下定决心,决定要大干一番事业,以此证明自己,最后,人们上当受骗。相对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会迷茫,他一上开始就是不相信,然后发现进群听课,自己就像个异类一样,产生疑惑甚至是恐惧,然后就会去找人了解,最后了解得越多,自己越来越相信他们所说,自身的思考能力已经被吞噬,取而代之的是所谓的传销者思维。

 

其实说了这么多,我也不知道这些深陷其中或者还在犹豫加入的人,看到我这样的讲述会有多大的改变。还是一句话,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泉立方的盈利模式就是发展代理,代理越多他就越赚钱,至于产品能不能卖出去无所谓,只要能拉来人头就可以。

  一个人进来后要是想销售产品,那肯定是脑子坏了,他们的讲师会告诉你赚钱最快最好的方法就是招你的下线代理。你的下线再去发展下线,这样你就不是一个人了,而是一群人,这样你能埔赚钱吗?这种不以销售产品为目的,而是以发展下线拉人头的营销模式不是传销是什么?

 

 

 

3.产品执行标准问题

⊙色母片外包装标注的执行标准为:GB 18401-2010

查询结果:执行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服用、装饰用和家用纺织产品。

⊙洗衣片外包装标注的执行标准为:QB/T 2485-2008

查询结果:是香皂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所谓纳米浓缩洗衣片,其执行标准是香皂、药皂、水晶皂的生

 

产标准?这样的查询结果着实让人大跌眼镜。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其微信公号文章“泉立方品牌针对恶意中伤诋毁的公告”中,把商标注册服务列表混淆为执行标准.....

科普下什么叫做“执行标准”:

  产品“执行标准”是国家规定的工业品必须执行或者推荐执行的标准。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等。商品上的“执行标准”在产品检验时,应选择企业声明的执行标准。


4.《泉立方》SGS的验证证书问题

不知何时起,泉立方的代理们在朋友圈开始刷起了SGS检验证书,有证书就有编码,有编码就有真伪。

看上去非常正规,有板有眼的样子,可上SGS查询编码,结果竟是这样:

5.产品生产厂家——德国WARO GMBH 问题

 号称联合德国WARO GMBH科技研发有限公司,德国,听起来就很高大上,感觉特别靠谱。于是翻墙查了一下这个公司:

GMBH(Gesellschaft mit beschraenkterHaftung)是德国、奥地利、瑞士等国家的一种公司组织形式,类似于美国的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LLC)。这个公司其实是做房产建筑的。上当了,骗人的,但是我没死心,继续往下翻

除了WARO GMBH之外,还有个GERMANY WARO GMBH TECHNOLOGY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LTD.翻译一下,就是德国WARO GMBH科技研究发展有限公司。等等!这不就是泉立方说的吗!点进去看:

这个公司是2015年10月在英国注册成功的一个独资企业,老板叫杨晶晶,没错!这个杨晶晶就是泉立方的老板杨晶晶!绕了一大圈,其实就是一个中国人在英国注册了一个叫”德国WARO GMBH”的公司。

 

知乎网友对于泉立方的评论

 

泉立方微商们是如何“发大财的”!

返利9000万?

大口气吹牛骗人!

满满的鸡血!无限刷屏!

6.《泉立方》产品成分

 接下来再说说他的成分,号称无荧光剂无漂白剂,老人宝宝孕妇均可使用。

我回家就把这玩意撕成一小块。把刚换下的内衣放进去水里,放上一小片。。第一次觉得,什么东西嘛,就跟普通洗衣差不多。。然后第二次用内裤试验,有点发黄

上面是某某洗衣片,样子和泉立方差不多,估计都是互相模仿的吧。

这是1号9块9的测试样布。

这是2号泉立方的样布。

洗完后,上面是1号,下面是2号,感觉差不多。都是一样的洗法,贴上洗衣片搓洗一会。

结论:9块钱的洗衣片(30片一盒)和50多块的泉立方洗衣片(24片一盒)大小厚度差不多,没啥两样,就是普通的洗衣产品。。。荧光剂我没有测,很多人测过都没有荧光剂,说是没有荧光剂是洗衣片的基本卖点。

 

老实讲拿到那个配方表,英文的配方倒一一写明了,中文配方就只能到类别,简单看就是表面活性剂,表面活性剂这东西,药剂学研究的已经不要不要的,延时释放啊,相转移啊。这东西能把衣服洗干净,又不是第一天了,洗衣粉的成分包括有表面活性剂。

配方成分1:Sodium ethoxylated alkyl sulfate,即乙氧基化烷基硫酸钠

简单说,易溶于水,具有优良的去污、乳化、发泡性能和抗硬水性能,温和的洗涤性质不会损伤皮肤。广泛应用于香波、浴液、餐具洗涤剂、复合皂等洗涤化妆用品;用于纺织工业润湿剂、清洁剂等。 属于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其中一条值得注意,乙氧基化烷基硫酸钠的毒理学研究表明:洗涤剂溶解脂质层组织产生局部刺激和损伤。本品有产生二恶烷的可能。然而市面上大部分的洗涤洗发产品都添加了这个成分,那我们就来看看这个成分的作用与危害。

 

洗发水里的二恶烷究竟有多可怕?

作为一个成熟的洗涤产品的必选项,清洗效果一流,洗涤过水后残留量为痕量,对人体并不会造成伤害,因为衡量的代谢物在人的代谢解毒范围内。其实这和泉立方里强调的磷是一个道理,在彻底透水后,磷的残留量也是痕量的,完全可以被人体通过正常解毒途径代谢掉。

 

配方成分2:Fatty acid of coconut,这货就是椰子油脂肪酸

简单讲,椰子油脂肪酸就是一个早就应用于洗发类化工产品的工业化产品了。(肥皂的主要成分之一就是它)。

 

配方成分3:diethanolamide,即二乙醇胺

简单讲:成熟的工业添加剂,广泛应用于香波、浴液、餐具洗涤剂、复合皂等洗涤化妆用品;用于纺织工业润湿剂、清洁剂等。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但是对健康具有危害哦,什么浓度下会有危害么,见仁见智了。

 

配方成分4:glyerin,即甘油

没什么好讲的,非要讲的话,就是纺织和印染工业中用以制取润滑剂、吸湿剂、织物防皱缩处理剂、扩散剂和渗透剂。

 

配方成分5:dibutyl hydroxyl toluene,即丁羟苯

是常用的油脂抗氧化剂,就是用来维持前面几个有效成分稳定性的,免得还没用就变质了。(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配方成分6:ionized water,离子水

对这个真没什么好说的。不管里面用的什么水,扔到洗衣机里,啥都不是了。

以上六个就是泉立方英文配方表的所有成分。可见并没有什么新科技产品,纳米产品之类的,都是市面上主流产品用的东西。

 

当泉立方这个品牌黑幕一层一层被揭露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到,如今的梵大集团已经转换到了新品上继续行骗,品牌名和解释也越来越洋气,从一个泉立方已经扩大到了笛梵、OUO、艾沫和希卡贝尔,无一不是鼎承了法国贵族血统,欧洲世家引进,不多读两年书真的要被他们忽悠,也希望大家擦亮自己的眼睛看清楚。

 

梵大集团,还我们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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