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伊思多尔 网络配图)
引语:网络金融的兴起,给非法吸存打开了“方便”的大门。当前,形形色色的网络金融披着色彩斑斓的外衣,着实吸引了一批急于发财人的眼球,更有一批人“义无反顾”的投身其中,以求一夜暴富。而热闹的网络金融中,也不乏披着鲜亮外衣,却干着非法吸存勾当的非法企业。而它们若是和传销“联姻”,则其社会危害更为巨大。也因为此,这类企业,往往会备受“关注”。
□法制日报《法人》财经报道组
“责成公安机关立案、工商部门协助调查。”
“(湖南伊思多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传销,湘潭市人民政府已责成公安机关立案、工商部门协助调查。为便于案件调查处置,现提请停止核准(湖南)省内含有‘伊思多尔’字号的市场主体名称,停止办理‘伊思多尔’关联企业的变更、注销登记。”近日,有群众向记者发来一份举报湖南伊思多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思多尔)涉嫌传销和非法吸存的邮件,称该公司正在各地大肆进行网络金融和传销活动,并以附件形式发送了一份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局的给省商标注册局发的商请函和湖南伊思多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日前向内部发的一份通知。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局的《商请函》称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传销,并已被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责成公安机关立案、工商部门协助调查。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局的商请函)
为核实此公函的真伪,5月7日下午,记者致电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局,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函是真的,但只是我们内部工作协调用,相当于工作转办单的功能,你们怎么会有此公函?”而对具体细节,该女士表示暂时不能透露,会在合适时候,向社会公布调查情况。
据举报人称,该公函中所称的“伊思多尔”有多家分公司,但其总部在湘潭。“很早就在湘潭开展活动了,已有很多人被他们的宣传忽悠,拿出自己的全部家当投入到他们的项目中去。”举报人称。他告诉记者,种种迹象表明“伊思多尔”已涉及非法吸存和非法传销,他同时表示会继续向记者提供相关线索和信息。
“我们没听说这事。”
在举报人的附件中,同时附有一份该公司日前在内部发布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各级代理加盟商要“全力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不得对抗”,同时要求各级代理加盟商在接到新闻媒介记者的调查时“有关内容要在通过公司审核后才能向相关媒体告知”。该通知还要求各代理加盟商要及时向公司反馈信息。
该通知同时还注明有该公司法务部联络员姓氏、职务和联系电话。
(伊思多尔4月18日发布的通知)
为验证相关情况,记者根据该通知留下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联系了对方。而这位“郭总”面对记者询问“您是否知道省经济检查局的商请函”时,却称“对于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局的商请函,我们目前没有接到,也没有听说此事。”记者注意到,前份由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局发出的“商请函”是4月10日,而后一份由“伊思多尔”公司发出的“通知”是4月18日,二者时间相差仅8天。
“他们肯定已经得到了风声,否则不可能发这样一个内部通知!”举报人对该公司法务部“郭总”的否认表示不认同,“如果没得到消息,他发这个通知有什么意义?那不是给他们自己添乱,让自己的代理加盟商产生慌乱情绪吗?”举报人坚持认为这位“郭总”是在说谎,而这份“通知”,主要目的还是在于订立一个“攻守同盟”,以应对有关部门的检查。“这更说明他们心虚。就像他自己说的,‘金子总会经受住审查和考验’。如果心中没鬼,怕什么?又发个这个东西干什么?不是让自己的团队自乱阵脚吗?”
“没人会做这种蠢事。”举报人直言不讳。举报人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加快调查进度,以防该公司消除有关证据,从而达到逃脱法律责罚的目的。
记者调查:“伊思多尔”是何方神圣?
那么,这个“伊思多尔”究竟是何方神圣呢?记者为此查询了相关资料。
(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据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显示,“伊思多尔”成立于2016年10月28日,经营范围为汽车、家用电器,日用品的销售(含网上销售);房地产中介服务(含网上提供服务);物业管理;软件的开发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刘雄超。
记者从伊思多尔官网查询获悉,伊思多尔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香港一家知名集团企业,涉足产业包括地产、农业、船务、投资、仓储、互联网、电子商务等。2016年,伊思多尔集团正式更名为“伊思多尔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进驻中国内地市场,在深圳成立了深圳市伊思多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互联网领域的业务开拓。
该公司曾于2018年2月4日在广东惠州金山汽车城举行了一个“伊思多尔万人交车仪式暨伊思多尔惠州运营中心开业庆典”活动。活动宣传文章称该公司“是集线上线下为一体的一家公司,是一家新型的互联网车/房销售平台公司,公司立志于打造一个由众多消费者参与并能够获得企业分红的互联网共享平台,为车企/房企解决终端客源;立志于打造车/房的私人定制平台。”文章也明确表示该公司的销售模式是“先集中收购订单再统一集中采购”。
记者同时查阅到有网络媒体对该公司总经理“童胜”的专访:“引领新的汽车消费共享潮流——访湖南伊思多尔总经理童胜”。在这篇专访中,“童胜”大谈“共享经济”,并称“共享经济在发展初期,主要以实现房产、汽车等成本较昂贵的固定资产的共享为主。”专访中介绍了该公司的运营模式:“伊思多尔公司与会员(汽车消费者)签订为期六个月的汽车团购居间协议,承诺会员只需要交付2万元购车定金参与伊思多尔公司所组织的团购,就能在六个月内购得任意品牌的15万内的汽车,公司为购车会员支付三成首付款、购置税和保险,同时购车会员为公司进行三年的微信品牌推广,参与企业每周一次的微信营销由普通的消费者成为互联网时代的消费商,购车会员享受企业利润分红,在公司有盈利的情况下,会获得其月供金额的分红。”文章称:公司将这些收入的绝大部分再分配给每个购车会员,从而实现人人消费,全民营销。文章同时介绍,该公司“有超过1200家代理商,全国有超过80000会员,每月购车名额6000人次,而且还在不断增加。”“2017年年底前伊思多尔已在全国市场落地20家汽车超市,2018年底将建成超过100家的汽车5s店,3000家代理。
但记者也注意到:该公司的注册地是在湖南的常德市,而上述专访中又称其总部在湖南省湘潭市。“伊思多尔”究竟是何方神圣,目前还不得而知,我们将给予继续关注。
新闻加点料: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文件)
今年4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9号文件”中提到,将从2018年5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查处以直销名义和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实施传销违法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对专项行动中发现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等其他违法行为的,工商或市监局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文章来源:法人网,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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