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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反馈资料如下:
太古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股权众筹投资项目
静态收益:
投资100元,每天分红30元,连续4天120元出局,每号限购1份;
投资500元,每天分红70元,连续9天630元出局,每号限购20份;
投资2000元,每天分红255元,连续10天2550元出局,每号限购20份;
投资5000元,每天分红540元,连续12天6480元出局,每号限购15份;
投资10000元,每天分红1020元,连续13天13260元出局,每号限购15份;
投资30000元,每天分红2780元,连续15天41700元出局,每号限购5份;
投资50000元,每天分红3820元,连续18天68760元出局,每号限购5份;
动态奖励
直推奖5%
分红奖励:一代5% ,二代4%,三代3%,四代2%,五代1%,,六代6%
团队业绩奖励:
团队5人以上, 团队业绩达到10万,奖励666元;
团队10人以上,团队业绩达到20万,奖励2018元;
团队30人以上,团队业绩达到50万,奖励8888元;
团队50人以上,团队业绩达到100万,返利团队总业绩的8%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该模式的奖金制度和禁止传销条例有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