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可得到30代奖励?“金窝窝”涉嫌传销骗局,“长青”发布申明有人假冒“长青创客”
近日有网友发来资料如下: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该模式的奖金制度和禁止传销条例有冲突。(小编注:现在大多数的非法集资甚至集资诈骗公司打着各种旗号以传销形式让人发展下线,最终的定性以公安机关等政府部门为准)
小编在网上发现“长青”公司有申明,说是“长青创客”项目有人假冒
关于 “长青创客”项目被恶意冒用的声明
近期,我公司发现有不法份子在网络上(网址为http://www.njrunrun.com/cq2/)恶意冒用我公司名下互联网项目“长青创客”名义,进行非法招商行为。其行为既是对广大消费者和创业者的欺诈,也是对我公司商誉的严重侵害!对于上述冒用我公司互联网项目名义、欺诈他人的不法行为,我公司特声明如下:
1、我公司官方网站为:http://www.cni.com.cn/index.html ,长青(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仅从该网站对外发布项目信息。
公司中文名称为:长青(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NI( CHINA ) CO.LTD.
上述网站、公司名称(含英文名称)均为长青(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所有并使用,未经其书面授权,任何公司、个人、其他组织均不得擅自使用。
2、长青创客项目,是长青(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互联网中心推出的一个自有创业项目,由重庆金窝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独家技术支持。
3、长青(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从未授权任何网站或公司等主体,在网络上以我司及“长青创客”之名义发布“长青创客”相关招商信息或进行招商。任何公司、个人、其他组织未经我司书面授权进行的所谓“招商”行为,系其单方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与长青(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望广大消费者、创业者清楚鉴别,以免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
4、任何公司、个人、其他组织未经我公司书面授权,须立即停止以我公司及我公司名下各项目名义作出的任何行为,而对其侵犯我公司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我公司将依法采取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
5、我公司亦欢迎社会各界对冒用“长青创客”或长青中国公司及其他项目名义等不法行为进行举报。
6、长青(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指定全国咨询服务热线:400-019-9897
长青互联网中心全国咨询服务热线:400-101-9866
特此声明!
长青(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7日
小编同时发现早在2017年“当代直闻”发过一篇文章
《速读 || 绿叶、无限极、权健、长青、福能源、卫康等企业资讯》
其中有一段:
长青(中国)召开下半年工作会议
7月29日,青岛市黄岛区红树林酒店,长青(中国)互联网运营中心首次最高领导人闭门会议如期举行,会议就上半年的工作做了详细的总结,并对下半年的工作内容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参加本次会议的嘉宾领导有:CNI长青中国营销中心副总经理/长青(中国)互联网中心总经理周春、金窝窝集团董事长兼总裁\金窝窝互联网商研究院执行院长汪鹏、长青(中国)互联网中心常务副总经理戴城以及长青(中国)互联网中心各社群领导人等。
其中这篇文章提到“金窝窝”跟长青合作举办一个活动,可以看出这两家公司是有一定合作关系的,那么这个模式到底是“长青”还是“金窝窝”运行的?或者是下面的团队私自运行的,又或者是别人假冒这两个公司呢?这个还待小编进一步调查。
文章来源:同城反传联盟综合当代直闻,道道舆情,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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