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万顺合伙人“原始股”有人中招的吗?“龙行天下”“汉源加加乐”涉嫌传销
【曝光】发展下线可赚百万?“龙行天下”涉嫌传销
近日有网友发来资料如下:
【龙行天下】市场推广奖励规划:
一、免费注册成为公司会员,公司就提供1.2万元“龙行天下”创业贷款;
二、用公司提供的1.2万创业贷款在龙行天下商城下单后,成为“龙行天下”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担任市场推广职务,不限工作时间,不限工作场地……并获得纯正的龙行天下酒4件,免邮费包邮到家;
三、你再去分享推广,让亲朋好友和你一样免费注册获得创业贷款.
四、成功推广前两个人,你将获得公司给你的1.68万奖励,其中1.2万用来归还创业贷款,剩余的4800元随时提现至你的银行卡或微信钱包;
五、从推广第三位开始,每直接推广一位获得5800元现金奖励,多推多赚,上不封顶;
六、间接推广为第二代20%,第三代10%,第四代1%, 如果每天直推做一单业务,每月收入为:
5800元X30天=174000元,还没算第二代、三代、四代的收入,月入二十万以上。
七:每分享注册一名会员,可获50元购物券。
八:每天签到一次可获10元购物券.
九:如您分享30名以上一级会员成功注册,即可申请不低于36万元的消费贷款(在网站后台系统首页的【个人信息】的【消费贷款申请】里申请即可)!您转贷给一级会员,让他们购买龙行天下酒(12000元/位),按照分享收益规则分配,您将即时获得约20万元的现金收入,并且还有约16万元的产品收益。还可以获得第二级、第三级及以后所有各级的分享消费收益。
【消费收益分配比例】
1:会员分享他人购买龙行天下酒,可即时获得直推的一级会员消费金额100%的收益(限前2名消费者),即:2934元/件!第3名以上消费者的消费金额70%的收益(也适用前2名消费者的重复消费的分享收益),即∶2053.8元/件。
2:可享受二级会员消费金额20%的收益,即:586.8元/件;
3:可享受三级会员消费金额10%的收益,即:293.4元/件;
4:可享受第四、五、六、七级会员消费金额1%的收益,即:29.34元/件,以当时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5:可享受第八、九级会员消费金额0.5%的收益,即:14.67元/件,以当时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预期收益分析】
假定每名会员分享30名消费者,三级会员已累积有27,930名,若每名会员都达到了收入现金提取标准,可获得收益3405万元,所以,实现收入上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是可行的。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该模式的奖金制度和禁止传销条例有冲突。(小编注:现在大多数的非法集资甚至集资诈骗公司打着各种旗号以传销形式让人发展下线,最终的定性以公安机关等政府部门为准)
防骗秘籍:
1:凡是以XX虚拟货币、XX区块链、XX原始股、XX物联网,宣传投资入股,保证赚钱,静态几倍,动态更多,都是属于骗局.
2:凡是要求发展下线,层层得利的一定要谨慎,避免陷入传销骗局!
3:凡是高回报的,那必然是高风险,切勿为蝇头小利所迷惑,庞氏骗局就像击鼓传花,总有人倒霉的!
文章来源:反传销网,特此鸣谢!
【曝光】“汉源加加乐”涉嫌传销
近日有网友发来资料如下:
汉源加加乐奖励制度
会员:免费注册即为有效用户,获得加价资格
自己加价,获得自己每次加价幅度的30%红包(如果从未成功竞价到商品,视为普通用户,只可享受自己每次加价幅度的10%)
直推加价,获得直推每次加价幅度的8%奖励
经理:直推30人,团队150人
. 直推加价,获得直推每次加价幅度的8%奖励
.代理佣金:旗下团队所有会员每次加价幅度的12%
.培育奖励:旗下团队经理的代理佣金的50%
董事:直推5个经理,团队达到50个经理
. 直推加价,获得直推每次加价幅度的8%奖励
. 管理佣金:旗下团队所有的经理代理佣金的45%
.培育奖励:旗下团队董事的管理佣金的40%
董事分红:个人达到董事级别后,奖励一个董事分红点,参与瓜分平台每日所有用户加价幅度的5%,直推每产生一个董事级别,增加一个董事分红点.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该模式的奖金制度和禁止传销条例有冲突。(小编注:现在大多数的非法集资甚至集资诈骗公司打着各种旗号以传销形式让人发展下线,最终的定性以公安机关等政府部门为准)
防骗秘籍:
1:凡是以XX虚拟货币、XX区块链、XX原始股、XX物联网,宣传投资入股,保证赚钱,静态几倍,动态更多,都是属于骗局.
2:凡是要求发展下线,层层得利的一定要谨慎,避免陷入传销骗局!
3:凡是高回报的,那必然是高风险,切勿为蝇头小利所迷惑,庞氏骗局就像击鼓传花,总有人倒霉的!
文章来源:反传销网,特此鸣谢!
万顺合伙人“原始股”有人中招的吗?
江西省万顺门业制造有限公司为赣州石城重点投资项目, 是赣州市投资规模最大的门厂之一;另外配置大型的玻璃钢化车间。
●我们采用互联网+金融+众筹+跨界+平台生态圈的五维产融模式
●找到刚性需求客户设定二级推销模式,进入多元化营销平台.
●加入免费模式利他思维,创立合作跨界生态平台圈让参与者都是获利者。
●以快速的复制方式在最短的时间内占领整个江西区域的门业市场。
☑公司拥有整个市场的主动权和调动权
☑以线上线下实体体验三结合的营销模式
☑本公司拥有20000平方的生产基地
☑有专业的研发团队,营销网络,账务制度,生产管理
万顺门业总部外观实景图
万顺门业部份产品样板
门业生态平台圈
结合线上线下实体体验店,创造一个生态O2O平台.让天下没有不好卖的门
新营销平台:合作跨界捆绑,销售使用免费模式让客户也可以赚钱,锁定刚性客户
系统分红机制:半年分红一次,以二级推销提成,营业额百分点计算
产品制造平台:以外包方式贴牌生产,内部分包式提高效益,与同行展开合作关系
万顺公司整体营销计划
地网: 在江西区域众筹开设1000个直营店,
以二级推销的模式打开线下市场
天网: 微信+家居网购平台
人网: 跨界整合, 抱团发展、捆绑销售
财网: 万顺门业基金
一,以县级为单位在县城股权众筹县区总店
1,众筹总店长投2万,占总店5%原始股;另外送县区每个分店的2%在职 分红权。
2,众筹股东投1.5万,占总店2%原始股;另外送单个乡镇分店的20%在职分红权。
3,众筹总店长1 名,股东24名,万顺代表1名
4,注册股东2名;万顺代持12名股份+本股=71%店长代持12名股份+本股=29%
5,实际股份:店长5%,24名股东共48%,万顺47%
二,县级总店股权利润分配机制
1,店长5%+3%(赠送)=8%
2,股东2%+1%(赠送)=3%x24人=72%
3,业务员0+1%(赠送)=1%x5人=5%
4,万顺公司47%-32%(赠送)=15%
三,县级总店的收入机制
1,总店所有订单收取营业额20%做为服务费;
2,总店收取所有县区分店总营业额5%管理费;
3,总店第二年收取县区分店广告收入的5%管理费;
4,总店可获得本店与其它建材抱团销售的提成收取
5,总店成立有20名成员的上门安装队并对副产品推售
四,县级直营店布置方案
1,选择交通便利、100-150平方米与建材集中的店面
2,店面门口打显目的广告牌、室内做一面广告墙免费为合作方打一年广告,从中获得抱团销售关系
3,所有使用的配套用品都为抱团销售建商的赞助品或购买品,做为各建商部分样品,确定合作关系。
4,布置当前主打产品做为样板门,摆设:锁具、铝材料头、公司图册、各建材商家图册供客人参观
5,当客人确定购门后一定还要积极推销合作商的产品以乐观的销售量来促进与合作商长久的合作关系。
6,以视频录像做广告宣传,让客户可以看到公司状况
乡镇分店直营计划
一,以乡镇为单位在乡镇产品众筹县区乡镇直营分店
1,总店派两名熟悉该地的股东来担任店长与副店长
2,以产品众筹20名刚性需求的金牌客户:提前预付 1.5万货款,可任意选择下单时间,并可获得该店的 2%分
红权,另外介绍客户成功后可获得营销额的10%提成,客户再介绍客户成功后还可获得2.5%提成。
3,众筹合作人,赞助分店部份所需用品,可免费获得广告墙打一年广告,帮忙发资料和抱团销售带动成交机会。
4,分店注册股东3名:店长21%、副店长20%、万顺59%
5,实际在职股份:店长21%,副店长20%,县店长2%,万顺57%
二,县区乡镇分店股权利润分配机制
1,店 长21% (在职分红权)
2,副店长20% (在职分红权)
3,县店长2% (在职分红权)
4,业务员3.5%(赠送)x2人=7% (在职分红权)
5,金牌客户2%(赠送)x20人=40%(每人每年介绍总金额5万元以上)
6,万顺公司57%-47%(赠送)=10%
三,县区乡镇分店布置方案
1,选择交通便利、50平方米与人流集中的店面
2,店面门口与赞助商合打广告牌、室内做一面广告墙 免费为合作方打一年 广告,从中获得 抱团销售关系
3,所有使用的配套用品都为抱团销售建商的赞助品 或购买品,做为各建商部分样品,确定合作关系。
4,布置当前主打产品做为样板门,摆设:锁具、 铝材料头、公司图册、各建材商家图册供客人参观
5,当客人确定购门后一定还要积极推销合作商的产品 以乐观的销售量来促进与合作商长久的合作关系。
6,以视频录像做广告宣传,让客户可以看到公司状况
直营店管理模式
1,管理层次:万顺总公司-县级总店-县区乡镇分店
2,送货方式:万顺总公司直接送货到各个直营店
3,资金管理:万顺总部统一管理,设立每个店的账目。以每个月对账一次,半年分红一次。
4,安装管理:每个县设一个安装队,由县总店合理支配
5,货款流程:收订金再生产,付完货款再发货。
6,货款管理:所有货款万顺总部统一收取,支付直营店 备用金。提成款在收清货款一星期内支付
7,开支管理:万顺总部负责运费、县级总店负责安装费用 各直营店负责自己店内工资、水电、租金等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该模式的奖金制度和禁止传销条例有冲突。(小编注:现在大多数的非法集资甚至集资诈骗公司打着各种旗号以传销形式让人发展下线,最终的定性以公安机关等政府部门为准)
虽然宣传的是天花烂醉的,但是小编检索之后发现该公司很多诉讼案件。
该公司向银行借款500万元未能偿还被银行起诉。
这还有很多起经济纠纷案。
揭秘原始股新骗局:背后出现诈骗影子 投资人需谨慎
来源:经济网-《经济》杂志
“可口可乐原始股”,以其“逆天”的收益率享誉全球;吴墀衍的股权神话让无数中国人对原始股趋之若鹜。原始股,以低价、超高回报而著称,一直以来都被广大投资者追捧,也同时让不少“骗子”看到了机会,在很多诈骗案、集资诈骗案的背后都出现了原始股的影子,让众多投资者深受其害。
原始股诈骗玩花样
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等以原始股为诱饵的诈骗案层出不穷,原始股的投资路上处处是陷阱,投资者走的每一步都要小心谨慎,而这就需要投资者在有丰富投资经验的同时了解各种类型的诈骗手法。
原始股现新型诈骗
家住北京的张永(化名)陷进一场源于添加微信陌生好友的原始股骗局。
2016年12月,张永无意添加了一位名叫孟冰的陌生好友之后,张永与这名女业务员开始了长达3个月的聊天,张永称,对方谎称自己在一家私募公司工作,这3个月期间会主动聊生活、音乐、电影、公益、买豪车等,起初对方丝毫没有向张永提及投资买股的事情,过了3个月,熟悉之后,张永也放下了警惕,以为只是交了位网友,但到2017年3月,对方称自己的私募公司要做一个项目,3个月内就能转板,能赚好多倍,由经理分配份额,希望自己能多一些份额。
孟冰称自己借钱后资金不够,愿意分一些份额给张永,而张永当时信以为真,于是四处借钱。个人投资者在新三板开户的条件之一是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在我没有账户又没有这么多资产的情况下,对方主动提出帮忙垫资开户,说她们经理认识人,需要花12000元在新三板开户”。2017年3月16日这一天,张永在孟冰的指导下,在中原证券(4.080, 0.04,0.99%)客户端,查找了“全国股转系统”“协议互报成交买入”,并按对方要求输入了股东0194221000、席位号724400、价格11元、股数68000、约定码159357等信息。
直到交易成功后张永才知道这只股票叫做利伟生物(836185),是河南一家药业公司,经过了解后,张永发现该股票虽然每天都挂单,但并没有像孟冰所说的那样随时可以卖出,而是根本卖不出去,也不具备转板的条件,于是怀疑受骗。
经过上网查询,张永在天涯网上看到了一篇叫“新三板原始股认购大骗局!血泪经历警惕世人”的帖子,“我看到有很多跟我一样上当受骗的网友,所受骗经过都是如出一辙,都是被‘美女’‘帅哥’诱骗,骗子表现出自己善良、孝顺的假象,一旦得手后,均以因病出国等为借口,不再联系”。张永称,在对孟冰提出质疑后,对方也失去了联系。
目前为止,被诱骗买这一家公司股票并且互相取得联系的受骗人有14位,年龄大多在30多岁到40多岁之间,或是被以“微信好友加错人”为借口搭讪,或是通过婚恋网站上加上对方为好友,受骗人如果是女性,诱骗人就是形象较好的男性,受骗人如果是男性,诱骗人就是形象较好的女性,而所有人直到发现被骗都没有在线下与对方见过面。
目前利伟生物的股价为1.50元,而受骗人均是以11元左右的价格买入的。经过受骗人的调查,对方所有信息都是假的,微信关联不到手机号,电话用的是黑卡,工作的公司也不存在,唯一真实的就是当初成交的股东号,而正是因为交易与账户信息的真实,警方也不以诈骗立案。
据记者调查了解,0194221000是属于利伟生物第三股东毕刘保的股东号,该账户在河南信阳中信建设证券德隆街营业部开户,于2016年12月5日从利伟生物大股东薛家禄处转入了400万股,以每股1元的价格成交,之后以11元及以上的价格疯狂套现。2017年上半年就联系到的14位受骗人来看,除交给诱骗人介绍的资管公司开户的1万元至两万元,通过股票交易被套现的价格近800万元,之后据毕刘保账户的交易信息来看,以约11元价格成交股票的交易还在继续,而现在看来,毕刘保的400万股已几乎被全部卖出,卖价可能超过4400万元。
毕刘保并不承认是自己找人诱骗投资者以11倍高价买股,“我们联系上毕刘保,对方称,自己是找网友开了新三板账户,但并未使用,并且以不看好新三板投资为由将自己的账号、密码以及关联的银行卡等一整套资料约见后交给了对方,之后便把这名网友的微信、QQ等联系方式全部删除,并不清楚把自己的账户卖给谁,也不知道之后的用途。这怎么可能?”张永如是说,这样漏洞百出的理由并没有让受骗的14位投资人信服。
之后,14位受骗人继续走在艰难维权的道路上。“我们到公司所在地上至省下至县城报案,到支付地报案,到证监会举报,查询诱骗人和垫资公司的关系⋯⋯花了很长时间,走过太多程序,但却总是碰壁。”情绪激动的受骗人李娟(化名)喘着粗气、不停咳嗽地告诉《经济》记者,“我心脏不好,医生建议我尽快手术,但我父母留给我和我自己的钱几乎全部被诱骗‘躺’在新三板账户里,而且不找到骗子我永远都不会甘心。”大龄未婚的孤女李娟称,自己本想找个对象过安稳的生活,却没想到掉到陷阱里,所有的一切都成了泡沫。
不仅是李娟,所有被骗的投资人生活都因此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有的是自己出钱买股,有的是和亲戚东拼西凑买股,更有人是贷款买股,被骗后不仅生活艰难,还面临家人生病住院、妻离子散等危机,家庭即将破碎。
无独有偶,在记者联系到的原始股骗局受害人中,有一位李先生遇到了同样的诱骗方式,2017年底,李先生就以“‘e租宝’案升级版!新三板惊天骗局之五洋通信!亿元骗局!警惕世人”为题在网上发布一篇文章,阐述了自己遭遇诱骗的经过,之后这篇文章也被各大网站转载,警示更多的人去防范。
同时,李先生告诉《经济》记者,几乎每天都有受骗人联系到他,目前已经有几十位身处全国各地的被不同公司以同样方式诱骗的维权者,涉及公司除了五洋通信、利伟生物,还有硅海电子、四川唯鸿等,涉及金额巨大。“有受骗人找到对方公司要求回购,但带警方到公司并成功让对方回购的是极少数,大多数人还在艰难的维权中。”要想立案就需要提供更多证据,比如找到诱骗的当事人,但没有警方的手段和渠道,投资者自己并不能找到诱骗他们的人或是对方账户的资金流动情况,因此陷入两难。
原始股投资骗局多
2017年6月23日上午,全国首例非法经营“新三板”股票案在上海静安法院宣判,法院对洪某军、邓某华为首的12人涉嫌非法买卖“新三板”股票一案进行了判决,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洪某军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万元;判处邓某华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万元,其余被告人也分别获刑。
这是一起法院判决的原始股诈骗案,而正是这样的消息激励着遇到相似骗局的张德、李先生等人共同努力维权。
其实,早在多年前,唬弄包装宣传买卖新三板能赚大钱的案例就已经发生。除了最新的以公司即将转板、利润将翻十几倍为由诱骗投资者高价买入亏损并且不具备转板条件的股票的方式,还有多种不同形式的原始股诈骗的案例。
2009年9月至2012年1月间,周琪与李亮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以公司上市需要缴纳手续费、印花税等费用为由,骗取马先生人民币近60万元。随后,在2012年2月至2015年5月间,周琪一人又通过上述手段,骗得马先生人民币90余万元。
2015年6月,在先后汇款200余万元且分文未得后,马先生终于意识到自己被骗,并向常州市武进区马杭派出所报案。警方通过侦查,对陈伟、周琪、李亮进行上网追逃,后在西安分别将三人抓获。
对此,北京刑事律师网首席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叶庚清告诉《经济》记者,这类案件系诈骗罪,行为人所谓的原始股纯粹是虚构的,其目的是利用受害人渴望获得原始股的心理骗取受害人的手续费、税费,故应当构成诈骗罪。
还有一类原始股诈骗方式现在很常见。嫌疑人段国帅是河南漯河人,由他控制的上海优索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河南多地设立分公司,自称“环保产业的先锋企业”。通过互联网宣传造势,不少投资者以为这是一家潜在的“绩优股”企业。“利用该企业在上海某地方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身份,对外宣称‘上市公司’,是不法分子得手的关键。”办案人员介绍,段国帅等人在河南召开“增资扩股”发布会,宣布该“上市公司”将定向发行原始股。同时,这家所谓的“上市公司”还一度发售股权理财集资,承诺年收益达48%。
对此,叶庚清称,该案件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本身拥有公司,且有一定的规模,利用公众对“股权市场”与“股票市场”缺乏认识的弱点,渴望高额回报的心理,以承诺保本高息的方式非法吸收社会资金,应当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最后,再来看一个案例。广东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014年4月,该公司由广东某区域性股权市场核准挂牌交易。之后,其在某市召开“定向增资扩股”发布会。
该公司在发布会中声称,其是国内一家专注风力发电的高科技领先企业,产业遍布全国,并于当年5月在某区域性股权市场完成挂牌上市。该公司同时声称,此轮通过股权众筹方式的定增资金主要用于进一步开展企业相关业务。在发布会上,公司提出原始股受让方案:投资者通过认购股份受让相应数量原始股。
之后,以投资资金为基数,以3个自然月为期限,逐月按5分息支付,并承诺原始股投资年化收益率68%。该消息一经发布,立刻引起投资人认购狂潮。据有关媒体报道,发布会现场,有500余人签约股权众筹定增协议,该公司收取约1亿元金额。然而,发布会结束不久,该公司便发生兑付危机。两个月后,该公司跑路。
这个案件则系集资诈骗,叶庚清表示,该案例的情况表面上似乎与前文马先生案例区别不大,连理由、资质都一样,但从其后续的表现来看,其根本目的并非是为了满足自身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而是为了非法获利,资金并非用于生产经营,而是落入了某些人的腰包,应当认定为集资诈骗罪。
根据上述3个案例可以发现,虽然3个案例所构成的罪名并不一样,犯罪嫌疑人均是以原始股为诱饵来实现非法获利的。
投资路上需警惕
以原始股为诱饵的骗局层出不穷,那么什么才是真正的原始股?
原始股,顾名思义是指公司上市之前所发行的股票,通常针对的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投资者在股票一级市场以发行价购买的股票,在公司上市后会因公司资本的扩大而升值,数千股原始股可能会让投资者赚得盆满钵满。
了解真正的原始股
目前公开发行的原始股大多是有限责任公司为了实现上市的目的进行股权改制而发行的,这种原始股实际上属于准原始股,其在发行时就已经根据之前的有限公司的资产情况产生了一定的溢价,收益率相对而言有了一定的下降,但通常还是很可观的。
如果公司真的能上市,那么股价溢价的水平是很高的,投资者会获得很高收益,但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李永森也对《经济》记者表示,上市与否,公司说了不算,“公司上市有它相应的程序,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程序就是提交材料到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如果过不了会,就不能上市,就连IPO都不行”。尽管去年企业IPO上市速度加快,但上市的企业在全国也就400多家,和等待上市的相比,最后能进入IPO这个环节,能够实现在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在少数。
每天新三板没有涨跌幅限制,北京新鼎资本董事长张弛告诉《经济》记者,在协议转让情况下,一种方式是定向转让,只要双方约定好交易单元号和交易密码,就可以点对点成交;另一种方式类似于卖单,谁看到愿意买就可以点确认成交。“所以理论上该股票只要有人愿意买,任何价格都能成交,这也是很多骗局能够实现的一个重要前提。”
而这种情况在今年1月15日新三板实行竞价新政之后就会改变。张弛表示,新政将会规避很多风险,特别是类似的骗局。
2017年12月22日,全国股转公司总经理李明表示,新三板发布新制定的三个文件,一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二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三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此次改革实施,交易制度为1月15日新系统上线后实施。
此次改革取消了盘中协议转让,以后协议转让仅有盘后协议转让和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两种方式,其中盘后协议转让的门槛为10万股或成交金额100万元,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用于收购等。
全国股转公司副总经理隋强表示,协议交易太过于灵活带来了很多的问题,比如极端价格频发导致协议交易价格不被认可,造成一、二级市场脱节,同时还隐藏了利益输送,因此基于问题导向,要完善二级市场的定价机制,为后续的流动性完善打定基础。
识别非法原始股
北京刑事律师网首席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叶庚清认为,打击、抵制原始股诈骗案件的责任不能单纯依靠司法机关的力量,让原始股诈骗类案件失去存活的土壤才能从根本上净化资本市场。
因此,在监管不断趋严的市场环境下,投资者更要明白,原始股发行相关的基础法律知识。股票上市交易关乎广大股民的利益,如缺乏管理会导致重大的社会问题,所以各国对于股票市场都有一套严格的监管方法,我国的证监会是专职的上市公司、股票市场监管机构,国家法律也对上市公司、股票市场指定了专门的法律规定及制度,例如《公司法》《证券法》等。
那么,投资者又应该如何识别非法原始股呢?
虽然原始股的发行过程复杂,涉及多部法律,而且上市毕竟属于公司内部事宜,大量的核心信息公众无法触及,通过系统学习来避免原始股骗局并不切实际,但叶庚清表示,只要把握几个核心的环节就基本可以识别出非法原始股。他建议投资者注意五个方面,第一,要确定发起人是否已经认缴了股份公司35%以上的股份;第二,原始股的销售方是否是国家核准设立的证券公司;第三,投资款是否通过银行收取;第四,原始股的发售是否有证监会的核准文件;第五,发行方、销售方是否提示过投资风险。“如果发现上述内容的答案都是‘否’,那么投资该原始股就会存在风险。”
投资者教育需提上日程
真正识别并投资原始股的投资者需要谨记其投资风险。
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质量参差不齐,挖贝新三板研究院院长周雪峰发现,一些公司的财报并不准确。他告诉《经济》记者,很多企业去挂主板会对财报进行大幅修改,包括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这是今后监管需要注意的地方,同时也是投资者面临的风险”。
原始股虽然具有高回报的特点,但并非是一种保本获息的金融产品,因此在购买时必须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原始股是为上市而存在,但并不等于该公司必定会上市,一旦上市未被证监会等相关机构核准,那么高回报就变得遥遥无期。
因此,如果有谁给投资者推荐所谓未来可能上市的股票,李永森建议,首先,投资者要见一下对方并且自己鉴别和客观分析这家公司的情况和上市的可能性。“公司的真假本身就是一个风险问题,即使企业是真实的并且有准备上市动作的话,也不是企业自身完全说了算的,上市还有一定的盈利标准。”
叶庚清也强调,购买原始股时不能单纯听信宣传者描绘的美好蓝图,更不能相信“保本高息”“公司高倍率回购”等承诺,因为这类言辞本身就是法律所明令禁止的事项,听信非法承诺很容易血本无归。
同时,叶庚清还表示,原始股的发行虽然是公开的,但实践中大多数人并不能直接接触到,多数是通过朋友介绍,因此对该朋友的能力也需要进行一定的衡量,避免因盲目的信任而遭受损失。
受骗人维权需有耐心
而此时不得不说到的一个问题是投资者受骗后要怎么维权?
比如通过加好友诱骗买入亏损的股票这类骗局,这里面有一条黑色的利益链,张弛告诉《经济》记者,中介给受骗人介绍的垫资公司,因为帮不具备新三板投资条件的受骗人开户而收取一定费用,包括对方低价买入并高价转让股票的费用,这其中的资金可能会有分成,诈骗人和垫资公司之间可能是有关联的。
同时,张弛也对记者表示,虽说从中介方角度来说,在和受骗人沟通的过程中,确实提供了一些虚假信息,但买方存在一定的责任,投资者用的是自己的账户在正规的平台上买入有真实信息的股票,买入股票的钱并没有经过其他人,这也加大了警方立案的难度。
此外,李永森表示,该股在发行的时候向投资者承诺的各种各样的条款除非落在字面上,就可以按字面向发行方追究,否则,没有明确的协议,投资者就很难维权。“如果到相关部门比如到证监会举报,那么监管部门会按照相应的规则查处;如果找警方立案,那么就要有立案依据,这种经济案件不像刑事案件,投资者需要把对方行骗的过程讲清楚,否则容易被当成正当的投资收益风险;而进入司法程序后维权的过程就会相当漫长。”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国军对《经济》记者称,只要查对方账户交易信息,证明他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就能很快立案,比如买入股票的资金去向何处,这就需要银行等各方面的配合,投资者自己很难办到。
李永森表示,如果身处全国各地的多数投资者在报同一个案件,并且指向同一个方向,或集中到某一个或某几个人身上,这时候就会引起重视。
叶庚清提醒投资人,当遭受原始股诈骗行为的侵害时,应当第一时间向附近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同时将自己购买原始股的过程进行详细的描述,提供付款凭证等书面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尽可能地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最好是能够与其他投资人取得联系,互相配合以合理方式进行维权,“如果受骗人数较多,那么建议推选代表人向司法机关反映情况,另外最好多关注原始股发售方的情况,避免错过最佳报案时间”。
叶庚清强调,刑事案件的一审需要进行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本身就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加上原始股诈骗案件通常都会涉及大量的受害人,所以侦办期间至少需要一年半,受害人需要有一定的耐心,切记不要因急于挽回损失而影响侦办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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