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云联惠”一会员被判了十年四个月
包河区人民法院(下称:包河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诈骗案。网络传销平台“云联惠”会员陈某磊为了获得“云联惠”的高额分红,诈骗了自己的朋友61余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庞氏骗局快讯了解到,2016年年底,盐城市射阳县男子陈某磊老家盐城的朋友陆某向其介绍,通过“云联惠”平台给加油卡充值、购买商品等可以享受分红。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陈某磊通过陆某注册加入“云联惠”网络传销平台。
为了获得高额回报,陈某磊开始使用诈骗手段,骗取朋友的钱财。2016年12月份,陈某磊向朋友王某慌称,自己的老板赵某、江某夫妇与“北京知青网”有业务关系,江某是“北京知青网”的主编,该“北京知青网”内部几万员工差旅费中有加油卡充值补贴,利用“北京知青网”员工充值补贴的资源,以优惠的价格在线充值加油卡,若是有投资的意愿可以享受分红。
比如充值一张加油卡1000元,对外只需要7折,只要支付300元给陈李磊,每次可以获利400元,获利的400元由王某和陈李磊对半分,即每人各得200元。陈李磊告诉王某,多开端口才能多赚钱,每开一个端口需向上家缴纳11700元的端口费。王某同意出资增开10个端口,并向陈李磊的微信转账117000元。
自2017年1月2日至2017年2月,王某共获利2万元左右。期间经常发生加油卡无法充值的状况,陈某磊给出的理由是每个端口只有1万元的充值额度,要想正常运营,必须加大端口的充值额度,但需要向上家陆某交纳50万元担保金。考虑已经投入117000元,没办法退回钱,无奈之下,王某向陆某账户汇款50万元的担保金。
转账之后,陈某磊并没有落实加油卡充值一事,并以各种理由搪塞。直到陈某磊失联后,王某找到赵某夫妇,赵某夫妇告诉王某,“云联惠”平台没有端口费、也没有担保金等说法。至此,王某才知道自己被陈某磊骗了。
2018年2月6日,警方在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东河路18号民房附近抓获陈某磊到案。
10月26日,包河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并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郜明出庭支持公诉。
经查,陈某磊骗取王某的617000元充值款,全部投入“云联惠”传销平台上的充值加油卡业务以获取积分返现,并自己另行补齐相应差价。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己构成诈骗罪。论罪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2月3日,包河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陈某磊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来源:包河区人民法院,庞氏骗局快讯,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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