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醇众创”以销售白酒为幌子,实则传销组织,涉案130万元有9人被诉
玉门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案,涉案案值达130余万元
传销活动是社会的毒瘤,一旦被洗脑,则产生“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的幻想,并难以自拔。
2月27日,玉门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案。该案共有9名被告人,整个传销体系涉及300余人,涉案金额达130余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6年10月以来,被告人董某某等9人,为获取非法利益,以推广经营白酒为载体,借口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以打造“互联网+分享经济+新消费商模式”全新会员制电商创富平台,即“台醇众创”为幌子,通过互联网平台、微信公众号、现场集中宣讲等方式,大肆鼓吹所谓的“零元消费、零元创业、零元养老”“消费就业、消费致富”等理念,先后在白银、张掖、玉门、瓜州等地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会员层级20层以上,人数累计达300余人,涉案案值达130余万元。2017年7月,“台醇众创”会员平台关闭,绝大多数被害人“投资款”未能收回。
庭审中,公诉机关按法定程序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充分发表了意见。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利益受损人代表、被告人家属及各界群众代表20余人旁听了庭审。 因本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合议庭决定将择期进行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传销主要利用“杀熟”手段骗人骗钱,千万不要碍于情面抱着先试试看的心理盲目加入,否则会深陷传销泥潭难以自拔。同时,要提醒周围的人提高警惕,防止被骗。如果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人员,或发现自己被骗误入传销,一定要保持理智,头脑清醒,想方设法尽早脱离传销组织,并及时拨打12315或110向工商、公安部门举报。
文章来源:玉门新闻,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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