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破获幸福一百280人传销大案,涉案500万,一招教你逃离传销
瑞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5名被告提起公诉
《法检速报》从瑞安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瑞安市人民检察机决定,依法对陈某某、阮某某、林某某、蔡某、傅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提起公诉。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
2017年1月份开始,被告人陈某某、阮某某、林某某、蔡某、傅某某合伙设立“幸福100”投资理财平台瑞安工作室从事传销活动。
要求参加人员以缴纳每单人民币10000元、20000元、50000元不等费用后成为会员,并获得发展下线的资格,将发展的下线放在左、右两条线上,以此类推,层层发展,形成金字塔型结构,从而获得直推奖、对碰奖、领导奖等“幸福100”的奖励。
此外,该工作室提取会员注册投资额的5%从中获利。
截止2017年7月,该工作室发展人员280余人,层级在3级以上,涉案金额达535万余元。
传销组织损害人心理健康
许多传销组织都喜欢画大饼,拉人进入传销组织,然后对无辜群众洗脑,宣传可以一夜暴富,迅速发财的美梦。然而最终获取巨额利益的都是传销组织头目,即使能赚到巨额资金,那也是建立在压榨他人的合法财富的基础上,对于昧着良心得到的钱也不可能安心使用,更重要的是如果你压榨他人,那么你最终也变成犯罪者。
传销组织就利用这些美梦,诱惑无知群众来到他们组织,被他们利用,榨取他们的财富,甚至影响他们周边的亲朋好友,导致更多人被传销的影响所波及,最终造成更大的恶劣影响。
传销导致人不思进取,只知道做白日梦;传销让人无法正常工作,只会想不择手段去占有他人的财富;传销还会使人背离亲朋,最终孤苦伶仃。多少人因为传销而妻离子散,父母反目;多少人被传销蛊惑患上精神疾病;多少人遭受传销的恶劣影响,最终人生失败,身败名裂。
传销犯罪影响恶劣
天津的“权健案件”发生以来,警方多方调查取证才发现权健公司涉嫌传销犯罪和虚假广告犯罪,波及面甚为巨大。
像本文开头案件提到的“幸福一百”投资平台瑞安工作室和权健公司这种及时被发现的传销组织都已经多不可数,而且造成的影响这么巨大。
实际上根据调查,许多因为证据尚不充分、尚未暴露在公众视野的传销组织更是多如牛毛,而许多不真相的群众,没有意识到身边这些传销组织的本质,误入歧途,仍旧深陷其中。
那么到底什么样的行为才是传销犯罪,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们可以归纳出来发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具有这些特征:
一是表面上会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的名义,去拉拢他人,他们要么销售某种保健品、化妆品等等的产品,要么提供保健按摩服务、跳舞、聚餐、旅游等服务。名义多种多样纷繁复杂,许多人被他们推销的产品表现所迷惑,总觉得产品很正规没问题就不是传销,然而这只是传销的表面,并非其本质,推销什么并不能证明是不是传销。
二是要求他人交钱或者购买他们的产品才能得到加入的资格。这就是传销的入门阶段,他们会要求我们花钱,才能获得进入资格。
三是在组织架构上会按照一定的等级形成一个体系,这个体系要么是森严的金字塔体系,也可能是较为扁平的树状体系,但无论如何都会有一个向上升级的制度。
四是在行为上会通过引诱、胁迫等手段拉拢人,同时还会要求继续去发展下线,并且以此作为计算收入报酬的标准。
五是最本质的特征,传销犯罪最终会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导致正常的生产经营受到干扰,有的人甚至失去人身自由,有的人合法财富被骗取,都导致严重的社会影响。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共同制定的案件立案标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而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可以对组织者、领导者立案追诉了。
我们一定要提高辨别能力,不要被传销组织的包装外衣所蒙蔽,要探查本质,通过上面的了解,我们一定可以远离传销,逃离传销组织,踏踏实实工作,好好过好自己的生活!
内容来源:法检速报,请遵守CC协议!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往期推荐
更多反传防骗资料请点击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