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推广“京东商城”、“大疆无人机”实为传销骗局
“交480元押金后,每天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京东商城’、‘大疆无人机’的广告,集齐3个“赞”后就可以领取60元的工资,发展下线还有返利?”实际上这是网络传销骗局。9月30日,内蒙古杭锦旗人民法院对公开了该起传销案的判决书。值得一提的是,警方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所发现的参与传销活动的受害者多数不配合警方关调查取证。
金融骗局预警了解到,2018年3月,被告人马某通过“世纪佳缘”网站认识广东省深圳市自称“刘海军”的男子,之后一直通过微信联系。
被告人马某在“刘海军”的微信朋友圈看到“京东商城”和“大疆无人机”的广告信息以及招聘微信推广员的信息,向“刘海军”询问此事,“刘海军”称:1.加入该公司推广“京东商城”必须先交纳480元押金成为会员,每日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公司的广告信息,集齐3个“赞”后将截图发回工资群就可以领取30元的工资红包,工资由公司负责人(微信名:“海润传媒”)通过微信发放。
如做满三个月可以退回押金,平时推荐一个人加入公司可以领取68元教导奖,活动期间推荐会员加入奖励88元,推荐10人加入公司会员,可以领取288元奖励,推荐20人加入公司会员,可以领取688元奖励并退回推荐人之前所交的押金。
另外,加入该公司推广“大疆无人机”必须先交纳800元押金成为会员,每天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公司的广告信息,集齐3个“赞”后将截图发回工资群就可以领取60元的工资红包。
2018年5月17日被告人马某给“刘海军”交纳1280元并加入“广州市海润传媒有限公司”,成为公司会员后,被邀请加入“广州市海润传媒有限公司”工资群内,马某按照要求转发链接并领取工资。
后马某向亲戚、朋友通过微信等方式宣传了上述“京东商城”、“大疆无人机”广告信息及招聘微信推广员信息,直接发展下线张再琴、董喜喜、董霖、韩利敏、王永忠等71人加入到传销组织中,上述人员均按照广告要求交纳会员押金,部分人员领取了发送广告的工资及发展下线的推荐奖励。
2018年6月18日下午,“海润传媒”和“大疆无人机广告推销”的微信工资群内发布了一条信息:“该公司因涉嫌非法经营,红包发送频繁,可能涉嫌赌博等情况,被公安机关查封冻结,现将工资群内所有会员移出群聊”。信息发布后所有会员均被移出群聊,会员都未拿回加入组织时交纳的押金。
被告人马某领取“工资900元”,领取推荐提成1768元(25人,每人68元),领取奖励两次288元和688元,被告马某共非法获利3376元。
2018年7月23日,马某经杭锦旗公安局办案民警传唤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至案发,马某共非法获利3376元。
2019年4月17日,杭锦旗人民检察院以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马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杭锦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杭锦旗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审理后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以推广广告为名,要求参加者以交纳押金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钱财,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其行为以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近日,杭锦旗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非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往期推荐
更多反传防骗资料请点击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