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夺金,怎么就成了为我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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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有国人在运动会上夺金,立马就响起一片“为国争光”的赞美声,似乎每个人都与有荣焉。
老魏始终想不明白:人家自己拼搏得来的荣誉,怎么就成了我骄傲的资本?
像我老魏这样四体不勤的懒汉,就算中国人囊括了奥运会上的金牌,我也没脸说自己有什么可夸耀的啊!
回顾一下新中国的体育史,基本上就是一部骄傲史。哪个项目牛叉就为哪个项目骄傲,至于不牛叉乃至于窝囊不堪的,就当它不存在。
女排“五连冠”是几代中国人耳熟能详的故事。
当年聂卫平和女排就是这样走向神坛的,一时间举国皆知,谁提起来都是一脸的荣光。中小学生不提到女排的“五连冠”,简直就不算是写了一篇作文。
这其实也是最经不起逻辑推演的:如果摘金夺银就是为国争光,那名落孙山的岂不就是给国丢脸?
照这个逻辑,每届世界性大赛不都是丢脸大会?因为得奖的终究只是一小撮,绝大多数运动员和绝大多数项目上,不都是失败的吗?
犹记得某一次足球赛中,朝鲜队获胜,运动员在答记者问时,深情地说是金正日同志给了我们力量。这答案好是好,就怕失败时被人接着推演:这一次没给你力量了?
所以说,逻辑这个东西坏得很,最不利于发扬正能量。譬如郑州的隧道、地铁,正面宣传时离不开当地大佬们的“大力”和“亲自”,而暴雨成灾时就只能归因老天。
如果一个运动员本身体现了拼搏精神,展示了不屈不饶的运动精神,那么他无论成功还是失败,不都值得尊敬吗?不管他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不都令人感佩吗?
就我个人而言,印象最深的还是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上的王军霞。倒不是因为她勇夺一金一银,而是与神话教练马俊仁决裂之后,展示了一个自由不屈的灵魂所能抵达的高度。
马俊仁式的成功,不仅不是“中国人的骄傲”,更不是任何人的骄傲。恰恰相反,那是“人”的悲哀与耻辱。——一个个活生生的人沦为运动机器和兴奋剂试验品,夺再多的金牌又有何荣誉可言?
王军霞历经侮辱、孤立、伤病、失败,远离喧闹,一个人孤独地奔跑,倔强地坚持,终于成功,这成功已经超越了国别,是生之为人的胜利。
这胜利不仅体现了体育精神,更展现了人之为人的价值追求与意义延伸。
同样是夺金,有的人只展示了对名利的追逐,对他人的睥睨,甚至还一再蔑视体育道德和社会规则,这样的人别说只是和我同国,就算和我同村,我也只会引以为耻。
那种有人夺金则举国狂热的情形其实是非常不正常的,只说明我们内心脆弱,不放过任何一个理由来释放压抑已久的憋屈。
以前看一篇文章说,人口达数千万的加拿大,一届奥运会只夺了一块金牌,但居然没什么人记得这唯一的金牌得主,也不会有人因为金牌少就认为加拿大是体育弱国,因为他们的群众体育运动非常发达,免费的运动场地和体育设施到处都是。
现在回想起刘翔被疯狂追捧的情景,其实不能不说我们有太多的自作多情与一厢情愿:“中国田径场上的第一个奥运冠军”,就意味着我国的体育水平飞跃了?
说到底,竞技体育就是职业运动员的事情,与国家整体关系不大,与芸芸众生的个人生活质量更是八竿子打不着。
只有脆弱的国民才会将一次比赛的成败上升到“国家”和“民族”的层面。
欣赏比赛和分享喜悦,可以与国别、人种没有关系,同样,如果本身是鲁迅所说的“愚弱的国民”,则再多的金牌,又能带来什么呢?
老魏已经很多年不看电视,谁得多少块金牌,说实话我还真不关心。道理其实很简单,别人再多的游泳金牌,再快的游泳速度,对于深陷地铁和隧道中哀哀无告的市民来说,其实是半点意义都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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