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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丨两部委联合发文:邮寄处方药全面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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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提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开展全面修订,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印发。


此次正式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在市场监管和药品监管部门主管范围内的多项禁止或许可项目中,明确提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采用邮寄、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政策端进一步规范网络售药行为,加强行业监管的导向十分明显。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项目被标示了★符号。而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说明,加★的项目意味着其是设立依据效力层级不足且确需暂时列入清单的管理措施,应尽快完善立法程序。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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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自“浙江药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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