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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任红: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 发生短缺企业应担责



金点子:

政府和中标企业签订协议,确保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降价不降质,让患者用得起药,用得起好药。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团购”,是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这种采购药品的方式,可以“以量换价”。

国务院今年1月出台的一份关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文件中,就提出要减轻群众用药负担,重庆市“十四五”规划也提出医疗供给更加优质均衡。

“十四五”期间,如何确保老百姓用上便宜优质药?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医科大学病毒性肝炎研究所所长、重庆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会长任红建议,确保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降价不降质,让老百姓用得起药,更用得起好药。


集中带量采购省钱  部分中选药品缺货

集中带量采购是大家越来越熟悉的方式,去年11月5日,我国首次冠脉支架集中采购在天津进行,均价从1.3万下降至700元左右,大大减轻的老百姓的负担。

随着带量采购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带队“砍价”,与企业代表“灵魂砍价”,为老百姓争取利益。

今年1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前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共涉及112个品种,中选产品的平均降幅达到54%,截至2020年,节约费用总体上超过1000亿元。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指出,要加快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的药品集中采购市场,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有力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

然而,集中带量采购也出现了中选药品短缺、配送机制不健全等现象。

比如,第三批集采沈阳红旗的乙胺丁醇片在去年12月中旬出现了全国范围内的短缺,重庆科瑞的二甲双胍片也在今年1月中旬出现了短缺。“中选药品短缺,影响老百姓低价用药。”任红说。

中选药品发生短缺  中标企业要担责

任红建议,卫生部门应对医疗机构内的中标药品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进行监测,药品监督管理局夯实生产企业按照采购协议足量供货的责任,建立企业库存和停产报告制度,通过协议规范配送行为,有效落实药品供应厂家及药品配送公司药品保障失信的惩罚措施,保证带量采购制度可持续性,及时满足城区和偏远地区各级医疗机构用药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在现有的带量采购模式中,药企的产品申报价格越低,该药企产品中标的可能性越大。”任红举例,氨氯地平有11家通过一致性评价,浙江京新的氨氯地平在“4+7”带量采购中标价格为4.16元/28片,而在“4+7”扩围中标价格为1.57元/28片,折合每片价格仅5.6分钱。

“若价格违背了市场规律,药品的质量和持续供应也很难得到保障。”任红建议,在实行带量采购之前,政府应该对药品的成本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评估,尊重市场规律,设置中标价格的最低线,避免药企为获得中标资格低价恶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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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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