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法治超市】我市批15家药品安全法治宣传站获授牌
“法治超市”开张啦
2020年10月30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四局被国家药监局确定为“第一批国家药监局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培育单位”。目前,检查四局已开展了“法治大讲堂”“法治沙龙”等一系列活动,下一步,将加快推进‘法治超市’‘法治宣传站’等重要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
为提升公众药品安全法治意识,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我们把“法治超市”搬到网上啦!
3月30日,重庆首批药品安全法治宣传站授牌仪式在太极集团举行,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四局为包括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健之佳重庆勤康药业有限公司在内的15家企业授牌。
▲图为市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柏朝诗(从左至右第三位)讲话 检查四局供图
▲图为活动现场 检查四局供图
据了解,法治宣传站的设立旨在推动辖区内企业开展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获得授牌的企业需要在药品生产经营场所设立药品安全生产经营“体验区”,并在药品安全生产经营各个实践环节融入普法教育。
▲图为检查四局局长彭跃琼 检查四局供图
“建立药品安全法治宣传站是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的重要内容。”检查四局局长彭跃琼表示,2020年10月30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四局被国家药监局确定为“第一批国家药监局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培育单位”。目前,检查四局已开展春节“法治大礼包”慰问活动、“法治大讲堂”“法治沙龙”等一系列活动。
“下一步,四局将加快推进‘法治超市’‘法治宣传站’等重要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不断创新活动形式,有序推进‘中药饮片专项’‘西南大学法治大讲堂’‘5.25化妆品安全’等活动。”彭跃琼说。
活动现场开展了“美伴你我、法佑安全”法治沙龙活动,来自全市的三十余家药品生产、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围绕相关案例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并对如何依法依规落实药械企业主体责任开展了经验交流。
此次法治沙龙活动还邀请了市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处长吴颖开展讲座。吴颖对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图为市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处长吴颖 检查四局供图
“化妆品最小销售单元应该有标签。”吴颖表示,为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条例》特别对进口化妆品加贴标签进行了规范:进口化妆品可以直接使用中文标签,也可以加贴中文标签,加贴中文标签的,中文标签内容应与原标签内容一致。
“化妆品功效管理制度也是此次新规的一大亮点。”吴颖说,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总的来说,此次新规的罚则具有 “有过必罚,过罚相当,处罚力度大幅提高,处罚到人、行业禁入的特点。”吴颖总结道。
市民应该怎样选购化妆品?吴颖建议市民在选购前先了解自身肤质,购买时通过国家药监局APP查询产品信息,购买后留存凭证。
文章来源“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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