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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药品检查员实训基地遴选
开始啦!
重庆市药品检查员实训基地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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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
我市药品检查员业务能力水平
增强检查员现场检查实际操作能力
规范管理检查员实训基地
有效推进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根据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药品检查员实训基地
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渝药监〔2022〕10号)
我市正式开展药品检查员实训基地遴选工作
实训基地有哪些类型?
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起来看
遴选类型有哪些?
分为药品研制类、药品生产类、药品经营类、药品使用类,医疗器械研制类、医疗器械生产类、医疗器械经营类、化妆品类等8大类型。
具体类型和序列由各业务处室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0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的法人组织;
02具有一定规模,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并拥有良好的组织和接待能力,运作流程规范有序;
03有较高的质量管理水平,拥有较好的管理能力和体系,建立了规范的培训管理制度;
04实训指导专业人员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较强的综合素质、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承担实训指导工作职责;
05具有开展现场教学的能力水平和客观条件,能满足学员进行理论学习、观摩、实操和模拟检查的需求,确保学员能深入一线,达到了解掌握产品实际研发、生产、质量和经营管理以及现场检查等培训目的;
06观摩、教学、实训等场所及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07近5年未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质量事故;
08每年可承接不少于2次的培训任务。
01推荐或企业自荐
由各业务处室根据日常掌握了解情况,择优推荐企业参加实训基地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也可积极自荐。
02填报申报材料各业务处室与拟推荐单位(自荐单位)沟通协商一致后,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训基地申报表》电子件1份,纸质件一式3份;同时提供法人(或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03组织开展考察收到申报材料后,各业务处室会同检查局、市药审中心、培训中心,对申报实训基地的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形成考察报告。
04确定实训基地人事处根据考察结论提出拟选意见,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市局与相关单位签署合作协议,并统一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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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药品检查员实训基地管理办法(暂行)
2.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训基地申报表
3.重庆市药品检查员实训基地考察报告
4.实训基地合作协议书(模板)
文章来源“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