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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制造“容貌焦虑”!重庆开展医美经营行为乱象专项整治



你关心的医美违法违规行为

都将被集中整治啦!

日前

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联合印发

《医疗美容经营行为乱象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决定自7月起至12月底

开展医疗美容经营行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一起来看~

↓↓↓



01



重点查处医疗美容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与通过店堂、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的服务内容不一致,聘请网红、明星等作为代言人进行直播宣传时,利用话术进行虚假商业宣传,诱导消费等违法行为。

加强对医疗美容机构网站、微信公众号、互联网平台的监管,依法打击以返现、红包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行为,以及虚构交易、虚构收藏量、点击量、关注量、转发量等流量数据的行为。



02



加大医疗、医疗美容、生活美容广告在线监测和属地排查力度,从快从严清理处置发现的涉嫌违法广告线索

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有关证明文件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严厉查处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人物专访、新闻报道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行为。

严厉查处宣传诊疗效果或者对诊疗的安全性功效做保证性承诺的行为。

严厉查处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制造“容貌焦虑”,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惰”“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或者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勤奋”“成功”等积极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的行为。

严厉查处请人假扮医生、专家、教授、学者误导消费者的“神医”“神药”广告。




03



加强对医疗美容机构价格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按明码标价或未按明码标价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信息、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美容、植发等医疗服务价格违法问题,结合投诉举报,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04



加强对与医疗美容相关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含网络销售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开展与医疗美容相关的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切实加强全链条全环节监管。

▲执法人员对医疗美容相关的药品进行检查

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无注册(备案)证药械产品,以及生产经营使用假劣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以旧充新”,走私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如发现涉医美的违法违规行为

可通过12315/12345平台热线

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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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重庆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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