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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记者问】药品安全专项打击整治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


9月15日

重庆市药监局联合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召开

药品安全专项打击整治工作

专题新闻发布会

会上

记者就有关问题进行提问

重庆市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忠于

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冯勇

进行解答

↓↓↓



通过市药监局出台的20余项措施,结合此次专项打击整治工作,谈一谈对人民群众和企业有些什么影响?


陈忠于重庆市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我们主要是从统筹秩序与活力两个维度,通过强监管和促发展两种手段,来持续净化药品市场秩序,优化药品领域营商环境。

一是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我们通过召开企业主体责任会议,开展培训指导、警示教育,建立惩罚性赔偿和内部举报人制度等措施,促使企业更加重视药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药品。

二是进一步促进医药产业发展我们通过落实26条服务生物医药发展产业措施、实施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创新服务管理、开展困难企业精准帮扶等措施,着力助企纾困解难,提振企业信心,让合法守规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全市今年新增药品生产、批发企业117家,药品产业发展持续发力。

三是进一步净化药品市场环境。在专项整治中,我们明确“打大、攻坚、惩恶”的目标,定位制假售假、回收药品、新型诈骗等突出问题,对“两品一械”违法犯罪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净化了药品市场环境。从而让老百姓能够买到“放心药”,用上“安心药”,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在药品安全专项打击整治工作中,接下来,公安机关将继续针对哪些重点犯罪活动开展打击?


冯勇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针对药品安全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市公安机关将持续采取有力措施,以“零容忍”态度,进一步开展集中攻坚。

一是持续严打重点犯罪行为。紧盯风险隐患多、危害巨大的药品领域犯罪活动,严厉打击与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紧密相关的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严查重点地域部位。紧盯制售假劣药源头地、药品集中中转地等地域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出租房屋、医院药房周边、中药材市场等重点区域,会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落实联合打击整治措施,切实形成打击整治合力。

三是严控重点高危人员。紧盯有涉药品领域犯罪及行政违法前科劣迹人员等,加强情况掌握和动态管控,提高线索发现和精准打击能力。



针对刚才通报的典型案例,请问对老百姓日常购药用药有什么建议?


陈忠于重庆市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针对刚才通报的案例,我们建议广大市民朋友在购买药品时:

1.到具备有效《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购买,不要在游医药贩或其他不具备合法资质的地方购买药品。

2.请认准“国药准字”,仔细查看“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说明书等相关信息,不要轻信祖传秘方、特效药。

3.主动索要购药票据并妥善保管

4.如广大市民朋友在购买药品时发现存在非法经营药品行为或对产品质量有疑问的,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这里特别要说的是,请各位消费者不要将自己购买的药品转卖给“药贩子”,使其流入非法渠道。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同时,这些“回收药”的保存和运输条件难以满足,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最后还会流入市场,甚至又回到我们的家人、朋友手中,危害大家的身体健康。所以,我们一定要规范自身行为,坚决抵制“药贩子”为一己私利,扰乱药品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保障药品安全出一份力。



乡镇一些集市上,经常会有一些流动摊贩售卖自制的中药丸剂,有群众怀疑有可能会有假药,对这种情况公安机关是否会纳入打击整治范围?


冯勇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这种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的药品安全情况,公安机关一直高度关注。这些流动摊贩售卖自制中药丸剂,如果宣称是纯中药制剂,却非法添加了化学药成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打击。实际工作中,公安机关也与行政部门密切协作,组织对这些自制中药丸剂进行抽检,从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如果人民群众发现有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向公安机关、药监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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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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