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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儿童化妆品安全公众认知网络调查结果出炉!

重庆药品监管 重庆药品监管 2023-08-30


为更好地了解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的认知情况,充分发挥社会共治作用,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儿童化妆品消费环境,今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期间,市药监局会同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推出“儿童化妆品安全公众认知”网络问卷调查。本次调查通过网络在线提交的方式进行,共收到有效调查问卷584份。


那么

公众对儿童安全用妆知识

的认知情况如何?

存在哪些认知误区?

应如何正确认识

合理使用儿童化妆品?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01

您一般会通过什么渠道购买儿童化妆品?

问卷调查显示,消费者购买儿童化妆品的渠道,依次为母婴店(64%)、商场专柜(57%)、超市(44%)、网购(35%)和药店(26%)。除上述渠道外,有少数消费者(2%)还会选择海外代购、微商等其它渠道购买儿童化妆品。



 监管部门提示:


建议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选购儿童化妆品,关注儿童化妆品标志,并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化妆品监管”APP查询产品的注册或备案信息。


02

您了解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吗?

问卷调查显示,有67%的消费者表示在购买儿童化妆品时会关注“小金盾”标志,但39%的消费者误认为“小金盾”是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仅有28%的消费者关注并正确理解“小金盾”涵义。还有33%的消费者表示不会关注“小金盾”标志,仅通过外包装、产品名称等自行判断是否属于儿童化妆品。



 监管部门提示:


“小金盾”是儿童化妆品区别于成人化妆品、消毒产品、玩具等其他易混淆产品的区别性标志。儿童化妆品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小金盾”,非儿童化妆品不得标注“小金盾”。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小金盾”不是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在推销产品时不得将“小金盾”标志与获得国家审批、质量认证等宣传用语挂钩,混淆“小金盾”标志的涵义。


03

您会保留儿童化妆品的外包装和购物凭证吗?

问卷调查显示,大部分(63%)消费者表示会保留化妆品外包装和购物凭证,也有一部分(37%)消费者认为化妆品都已拆封使用,化妆品外包装和购物凭证已失去价值,表示不会保留。


 监管部门提示:


建议消费者妥善保留化妆品外包装和购物凭证,如果使用儿童化妆品后出现不良反应或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将有利于配合相关部门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或作为维权依据。


04

您在使用儿童化妆品前会仔细查看产品标签或说明书吗?

问卷调查显示,在使用儿童化妆品前,大部分(81%)消费者都会仔细查看并按照产品说明书使用,但也有19%的消费者认为化妆品的使用十分简单,只需按照平时习惯使用即可,不用查看产品说明书。


 监管部门提示:


使用方法和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语,是化妆品标签(化妆品标签包括产品销售包装上的标识,以及附有标识信息的包装容器、包装盒和说明书)必须包含的内容。使用方法不当也可能引起化妆品不良反应。因此,建议消费者在使用化妆品前,仔细查看产品标签(说明书),并按照标注的使用方法正确使用,以降低因使用不当带来的安全风险。


05

您会给孩子购买“儿童彩妆玩具”吗?

问卷调查显示,有78%的消费者认识到“儿童彩妆玩具”存在安全隐患,表示不会购买此类玩具。有18%的消费者表示可能会购买此类玩具,但会跟孩子明确这是给玩偶涂抹的,不能自用。有4%的消费者认为偶尔自行涂抹无关紧要,会购买此类玩具让儿童自主探索玩耍。


 监管部门提示:


近年来,儿童玩具口红、眼影、指甲油等“儿童彩妆玩具”在市场上热销,受到年轻父母和低龄儿童的欢迎。实际上,这类“儿童彩妆玩具”本质上是儿童玩具,而非儿童化妆品,不作为化妆品管理。儿童如果将这类玩具误当作化妆品使用,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因此,家长朋友们应正确区分化妆品与玩具的区别,尽量避免孩子用“儿童彩妆玩具”在皮肤、指甲、口唇等部位进行涂抹。


06

如果孩子出现了化妆品不良反应,您会怎么办?

问卷调查显示,绝大多数消费者能够采取正确的处置方式,但仍有3%的消费者认为使用化妆品后出现发红、灼热等症状是在“排毒”,属于正常现象,选择继续使用。


 监管部门提示:


出现化妆品不良反应后,及时妥善应对,可以将不良反应伤害降到最低。因此,使用化妆品后如果出现发红、灼热等不良反应,应立即停用可疑化妆品,并清理掉皮肤上的残留物,观察情况,若停用后未好转甚至更严重,应带上可疑的化妆品及外包装及时到医疗机构皮肤科就诊。


07

如果出现儿童化妆品不良反应,您愿意上报吗?

问卷调查显示,大多数消费者会选择上报,上报渠道的优先顺序依次为:经营企业(67%)、医疗机构(62%)、化妆品注册人或备案人(45%)、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监测机构(41%)。但也有17%的消费者认为提供相关信息太麻烦,不愿意上报。


 监管部门提示:


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对于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防控化妆品安全风险具有积极的意义。国家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化妆品经营者、医疗机构均是法定报告主体,同时鼓励其他单位和个人上报。消费者发生化妆品不良反应时,通过上述渠道均可进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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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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