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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8批次医疗器械不符合标准规定


10月24日

重庆市药监局发布

关于8批次医疗器械

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通告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有效

按照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安排部署

经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检验

标示为佛山市美客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

7家企业生产的8批次医疗器械

不符合标准规定



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情况


医用制氧机6批次

1批次标示生产企业为佛山市美客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网电源熔断器和过电流释放器不符合标准规定。

1批次标示生产企业为江苏富林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涉及识别、标记和文件不符合标准规定。

1批次标示生产企业为深圳心诺智造医疗有限公司,涉及指示灯和按钮与供电网的分断不符合标准规定。

2批次标示生产企业为合肥康居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涉及指示灯和按钮与供电网的分断不符合标准规定。

1批次标示生产企业为江苏苏航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被检样品无法正常开机,不符合标准规定。


压缩式雾化器2批次

1批次标示生产企业为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输入功率不符合标准规定。

1批次标示生产企业为斯莱达医疗用品(惠州)有限公司被检样品无法正常开机,不符合标准规定。


完整名单如下

↓↓↓



处置情况



对以上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有关单位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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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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