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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暂停销售!这8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近日

重庆市药监局发布通告

公布

8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



绣球小通草


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四川五芝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绣球小通草(批号:170301)浸出物不符合规定。



七丹参片


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湖南守护神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三七丹参片(批号:210802)检查(重量差异)不符合规定。



土荆皮


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安徽致良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荆皮(批号:200101)浸出物和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



九香虫


经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九香虫(批号:2210413)检查(黄曲霉毒素)不符合规定。



苍术


经重庆市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重庆同和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苍术(批号:220301)含量测定项不符合规定。



蒲公英(碱地蒲公英)配方颗粒


经重庆市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重庆红日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蒲公英(碱地蒲公英)配方颗粒(批号:0422004651)含量测定项不符合规定。



蒲公英


经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重庆亚锋药业有限公司蒲公英(批号:220701)检查(水分)和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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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上不符合规定的产品,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有关直属检查局和区(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单位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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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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