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关于调整外籍人员赴华签证申请手续的通知
即日起,中国政府对下列外籍人员申请入境签证实行以下规定:
一、持有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外事和商务部门、中央企业及大部分市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邀请函的外籍人员可持邀请函向我馆申请相应类型签证。申请所需其他材料请参照我馆申请签证指南。
二、赴华复工复产人员凭有效《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即可申办工作签证, 无需提交签证邀请函(PU)。上述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可持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办签证来华随居或探亲,无需提交签证邀请函(PU)。申请所需其他材料请参照我馆申请签证指南。家庭成员范围包括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配偶的父母。
三、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可凭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探亲或家庭团聚签证。申请所需其他材料请参照我馆申请签证指南。家庭成员范围包括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上述签证申请人入境前原则上应接种我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疫苗。
申请需通过“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系统(https://cova.cs.mfa.gov.cn)在线填表并打印,通过“中国签证申请在线预约”系统(https://avas.cs.mfa.gov.cn)预约后,按约定时间到使馆办证大厅(118 Merrion Road, Dublin 4)递交申请。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申请签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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