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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赏】余秀华的诗歌(连载3)(总101期)[更正]

雨中思绪集 诗眼睛 2021-10-07

特此更正

评论中有点明显的误读,特此更正!



荐赏连载3


诗人简介:


余秀华,诗人,1976年生,湖北钟祥市石牌镇横店村村民。因出生时倒产,缺氧而造成其行动不便,高中毕业后赋闲在家。余秀华从2009年开始写诗,主题多关于她的爱情、亲情、生活感悟,以及她的身体状况和无法摆脱的封闭村子。2014年11月,《诗刊》发表其诗作,有很多优秀作品发表在全国各大报刊新闻媒体。





《我养的狗,叫小巫》

 


余秀华


我跛出院子的时候,它跟着
我们走过菜园,走过田埂,向北,去外婆家
我跌倒在田沟里,它摇着尾巴
我伸手过去,它把我手上的血舔干净
他喝醉了酒,他说在北京有一个女人
比我好看。没有活路的时候,他们就去跳舞
他喜欢跳舞的女人
喜欢看她们的屁股摇来摇去
他说,她们会叫床,声音好听。不像我一声不吭
还总是蒙着脸
我一声不吭地吃饭
喊“小巫,小巫”把一些肉块丢给它
它摇着尾巴,快乐地叫着
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
小巫不停地摇着尾巴
对于一个不怕疼的人,他无能为力
我们走到了外婆屋后
才想起,她已经死去多年

 




诗评:



 

诗评:


在余秀华的诗里,她几乎与人类没有什么共同的语言,她看起来都是在自言自语,其实是在与她周围的非人的生命或非生命对话。那些是她最真挚的朋友,她不用害怕受到什么伤害,因为他们同是世界上最卑微的。

 

“我跛出院子的时候,它跟着
我们走过菜园,走过田埂,向北,去外婆家
我跌倒在田沟里,它摇着尾巴
我伸手过去,它把我手上的血舔干净”


这首诗采用倒叙的手法,第一层呈现出一个现场:诗人在受到家庭暴力后带她的狗小巫去她姥姥家;第二层回忆诗人在爱人那不公正的对待和自己受到丈夫的家暴;第三层回到开始那层的现场,痛苦的诗人与小巫来到姥姥家,才想姥姥已经去世,通过倒叙陈述了自己因残疾在家庭受到歧视的痛苦经历。


我们看第一层:“我跛出院子的时候”,一个“跛”字,写出了她的身体状况,她已经不去避讳自己的形而下的肉体的不完美了。“它跟着/我们走过菜园,走过田埂,向北,去外婆”,“它”是她身边的小狗,“我们”就是指她和小巫。“我们走过菜园”细节的白描了她的跛,它的跟。可见余秀华的语言表达能力何其了得。“我跌倒在田沟里,它摇着尾巴/我伸手过去,它把我手上的血舔干净”,这细节非常典型细致地刻画了她与她的狗的亲密的关系。能真诚同情她的不是人,而是身边的狗。可见她窘迫的境况。

 

“他喝醉了酒,他说在北京有一个女人
比我好看。没有活路的时候,他们就去跳舞
他喜欢跳舞的女人
喜欢看她们的屁股摇来摇去
他说,她们会叫床,声音好听。不像我一声不吭
还总是蒙着脸”

 

这节通过回忆呈现了她与她丈夫的关系。她与小狗是平等的爱护的关系。她与丈夫却是被欺负的被歧视的关系。她的丈夫喝醉酒,她理解;在外头找女人,她理解;拿别的女人羞辱她,她还理解。她委屈求全,是把世上所有的罪责都归到自己的身上,理解是因为自己残疾。实际上那是对自己最残酷最无情的惩罚。

 

“我一声不吭地吃饭
喊“小巫,小巫”把一些肉块丢给它
它摇着尾巴,快乐地叫着”

 

她的诗里叙述语言,交替地对她生活中的主角进行陈述,像电影蒙太奇,呈现着她与丈夫、小狗的三角关系。“我一声不吭地吃饭”,她已毫无反抗之力,就连挣扎也消失了,沉默就是她的妥协和痛苦,就是她对待世界的方式,也是她内心痛苦的呐喊。她只能这样。为转移情绪,维护自己几乎被侵略殆尽的自尊,就顾左右而言它,喊她的小狗“小巫,小巫”,然后“把一些肉块丢给它”,只有和卑微的小巫交流时才是平等的,“它摇着尾巴,快乐地叫着”,看到这,我们几乎是为她悲痛欲绝了。哀莫大于心死,只有余秀华才能把这种说不出习以为常的苦难表现得这么深刻与真切。这时我们能恨谁呢?竟然失去了恨的目标,恨命运的不公吧。

 

“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
小巫不停地摇着尾巴
对于一个不怕疼的人,他无能为力”

 

这节继续呈现她与她丈夫的关系,几乎是演绎到了高潮。“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这是恶性的家庭伤害事件,但在农村,特别是她这种情况是习以为常见惯不惯的。这就是至深至痛的悲剧。“小巫不停地摇着尾巴”,这已经是第三次写小巫摇尾巴了。摇尾巴是小巫的表情和情绪,这种低级的生命尚且知道世道的公道人心。第一次摇尾巴是想帮助诗人,第二次摇尾巴是感恩诗人,第三次摇尾巴是表示愤恨。只有小狗在她的生活里才展示有情和正常的一面。“对于一个不怕疼的人,他无能为力”,这句又返回到她与她丈夫的关系。她被凌辱的结果不是反抗,而是她的甘愿受欺负,她的屏障就是她不怕疼,我们有点啼笑皆非了,人类的高贵尊严道德良知在她的生活里被折腾得荡然无存!正如鲁迅的一句话:“悲剧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面对此等悲剧,已经不是潸然泪下,而是欲哭无泪了。

 

以上一幕幕记忆,把她的最真实的生活淡淡得呈现给我们,诗人彷佛是绝外人,冷峻地观照着她自己深刻的苦难,好像这些都与她无关。只有到最后......又回到现实,她带着痛苦和羞辱与小巫奔向姥姥家:


“我们走到了外婆屋后
才想起,她已经死去多年”


到这我们才发现她还是个活物,如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去看她的死去的姥姥就如同祥林嫂呼唤自己被狼叼走的儿子一样。恍恍惚惚的生活细节中,我们忽然发现她内心的风暴与痛楚。去看死去的外婆,从潜意识是想寻找温暖和庇护,她身边的醉酒的男人给不了她,只能给她留下痛苦的记忆和伤疤。她的小狗也心有余而力不足。只有寄希望于已然不在世的人,这是对活人最大的讽刺和嘲笑,赤裸裸揭露了她生活的悲剧。但外婆已死,她走到外婆紧闭的门前在恍然大悟......,一首悲剧写到这戛然而止。留给人无限的想象与叹惋。她是以写小说的笔法写诗、写真实生活的。

 




评论者简介:


王恩荣,网名,雨中思绪集,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人。晋中市作家协会会员。闲时进行写作,在《三晋都市报》、《九州诗文》、《太原晚报》、《乡土文学》、《天涯诗刊》、《新诗刊》、《晋中日报》、《梨花》等报刊杂志和大型网站(作家网、中国诗歌报、中国散文网、诗歌中国、河南诗歌网、爱文化等)、天天快报、今日头条、各类平台有大量发表作品,作品包括古体诗、现代诗、散文、诗评、小说等。古诗体作品《大话“乔家大院”》在观电影《乔家大院》大赛中入围。古诗体作品《七绝.赌东风》在晋中诗协"金秋美"家乡好山河诗词歌赋赛获优秀奖。


余秀华自述:


为什么写诗?在《诗刊》配发的自述《摇摇晃晃的人间》里,余秀华写道:


一直深信,一个人在天地间,与一些事情产生密切的联系,再产生深沉的爱,以致到无法割舍,这就是一种宿命。比如我,在诗歌里爱着,痛着,追逐着,喜悦着,也有许多许多失落——诗歌把我生命所有的情绪都联系起来了,再没有任何一件事情让我如此付出,坚持,感恩,期待,所以我感谢诗歌能来到我的生命,呈现我,也隐匿我。


真的是这样:当我最初想用文字表达自己的时候,我选择了诗歌。因为我是脑瘫,一个字写出来也是非常吃力的,它要我用最大的力气保持身体平衡,并用最大力气左手压住右腕,才能把一个字扭扭曲曲地写出来。而在所有的文体里,诗歌是字数最少的一个,所以这也是水到渠成的一件事情。


而那时候的分行文字还不能叫做诗歌,它只是让我感觉喜欢的一些文字,当那些扭扭曲曲的文字写满一整本的时候,我是那么快乐。我把一个日记本的诗歌给我老师看的时候,他给我的留言是:你真是个可爱的小女生,生活里的点点滴滴都变成了诗歌。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让我非常感动 ,一个人能被人称赞可爱就够了。我认定这样的可爱会跟随我一生,事实也是这样。


于我而言,只有在写诗歌的时候,我才是完整的,安静的,快乐的。其实我一直不是一个安静的人,我不甘心这样的命运,我也做不到逆来顺受,但是我所有的抗争都落空,我会泼妇骂街,当然 我本身就是一个农妇,我没有理由完全脱离它的劣根性。但是我根本不会想到诗歌会是一种武器,即使是,我也不会用,因为太爱,因为舍不得。即使我被这个社会污染的没有一处干净的地方,而回到诗歌,我又干净起来。诗歌一直在清洁我,悲悯我。


我从来不想诗歌应该写什么,怎么写。当我为个人的生活着急的时候,我不会关心国家,关心人类。当我某个时候写到这些内容的时候,那一定是它们触动了,温暖了我,或者让我真正伤心了,担心了。一个人生活得好,说明社会本身就是好的,反之亦然。作为我,一个残疾得很明显的人,社会对我的宽容度就反应了社会的健全度。所以我认为只要我认真地活着,我的诗歌就有认真出来的光泽。


比如这个夜晚,我写这段与诗歌有关的文字,在嘈杂的网吧,没有人知道我内心的快乐和安静。在参加省运会 (我是象棋运动员)培训的队伍里,我是最沉默寡言的,我没有什么需要语言表达,我更愿意一个人看着天空。活到这个年纪,说的话已经太多太多。但是诗歌一直跟在身边,我想它的时候,它不会拒绝我。


而诗歌是什么呢,我不知道,也说不出来,不过是情绪在跳跃,或沉潜。不过是当心灵发出呼唤的时候,它以赤子的姿势到来,不过是一个人摇摇晃晃地在摇摇晃晃的人间走动的时候,它充当了一根拐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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